谭嗣同(6)

谭嗣同(6)

如照梁启超的解释,以为董指董卓:乃林旭鉴于东汉何进清君侧,导致董卓专政,“遂以此诗代致谭等,表示反对”,则此事所关至大,不容误解,何不径用拿“卓”字拆开来的“十日卜”?如谓“十日卜”代“千里草”的“十”字,在平仄上虽可通融,但诗句不响。这是论到诗法,我亦别有所说。

陈石遗指出,林旭诗学陈后山,则当以宋诗的义法来探究此诗的内蕴。周弃子先生曾向我说:唐诗末流,至为空泛;陈套烂语,摇笔即来,人人可吟,处处可用,空有架子而内无其人,是为“假唐诗”。如画坛某巨匠所作者是。矫唐诗末流之弊,惟有宋诗,宋诗讲究切实,所以不但动词、形容词讲究,副词更不轻下,必千锤百炼,求其至当,此为宋诗的特色,亦为宋诗的精义。准此而论,则“我为君歌千里草”的“歌”字,应该从好的方面去看。“歌”字虽从“童谣”之“谣”而来,但亦有歌颂之意,衍化为称许、推荐,自然是指董福祥。复以末句相参,更为确定。

第三句、第四句,密切相关,但亦可视作倒装句法。依语言的习惯来说,如是“这个人不好,我推荐那个人”,则应作:“本初健者莫轻言,我为君歌千里草”而所以用“我为君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轻言”者,因为重点在“莫轻言”。

兹先研究“健者”一典,《后汉书》一百四袁绍传:

卓议欲废立,谓绍曰:“天下之主,宜得贤明。每念灵帝,令人愤毒。董侯似可,今当立之。”绍曰:“今上富于春秋,未有不善宣于天下。若公违礼,任情废嫡立庶,恐众议未安。”卓按剑叱绍曰:“竖子敢然!天下之事,岂不在我?我欲为之,谁敢不从!”绍诡对曰:“此国之大事,请出与太傅议之。”卓复言:“刘氏种不足复遗。”绍勃然曰:“天下健者,岂惟董公?”横刀长揖径出。

“天下健者,岂惟董公”是肯定了董卓为健者,袁绍作此言,虽有以健者自居之意,毕竟未正面说:我亦健者。因此“本初健者”四字,如科举时代考八股所出的“截搭题”,字面固有完整的意义,却非四书五经中的原文。了解到这一点,本初是本初,健者是健者,须先确定其个别的意义,再看它综合起来会产生什么样的新义。

“本初”犹如“千里草”,只是切一个姓氏,故知指袁世凯。“健者”则如上所论,指董卓无疑。“袁世凯”加“董卓”,意谓袁世凯是董卓,故“莫轻言”!

“健者”只能作如是解,否则就不通。倘谓“健者”应望文生义,照字面解释为“有力量的人”,则以反对废立的袁本初拟袁世凯,正当极力拉拢,为何“莫轻言”?

从逻辑上去解释“青蒲”与“健者”在林旭意中的涵义,不但整首诗可以说得通,而且亦可解决传述纷歧的问题,确定了这首诗二十八字的每一个字。为醒豁起见,录正如下:

狱中示复生

青蒲饮泣知何补(非用)?慷慨难酬国士恩。我(非欲)为君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轻言!

第一句缘何是补非用?因为林旭在基本上是想调和两宫,亦即弥缝慈禧与光绪母子间的裂痕,故应用弥补的“补”。此亦正是宋诗练字讲究之处,倘用“用”字,语气较强,与全诗温柔悱恻的风格不合。

第三句是“我”非“欲”,则以“欲”字为文法中的现在进行式,或未来式。“我”字则无文法上时制的限制,可用于过去式。此诗盖事败入狱后,追忆过去,仅谈事实,不加论评。哀而不怨,即怨亦不怒。林旭之温恂敦厚,诗中可见其人。

以上解决了个别的疑难之点,以下就诗意作一综合解释:

皇帝发愤图强,推行新政,而太后为旧党所包围,加以小人挑拨,误会推行新政完全是为了与太后作对。成见已深,即使请见太后,剖肝沥胆,涕泣苦谏,料知难回慈意,于事何补?

“发言慷慨,至于流涕”,乃至慷慨轻生,既于事无补,则毕竟难以酬答皇帝不次超擢,得参大政,以国士相待的深恩。看起来除却兵谏,别无善策。

此则非外结大将不可。我曾主张用董福祥。至于袁世凯,此人是董卓之流,如此机密大事,跟他千万不可轻易出口。

以上是平铺直叙的解释,亦是林旭当时跟谭嗣同平心静气的解释。其中自有“吾谋适不用”之憾,而出以蕴藉之词,修养真可倾倒。

兹再谈梁启超改诗的原因及作用,梁著《戊戌政变记》第六篇林旭传:

林君子字暾谷,福建侯官县人,南海先生之弟子也。自童龀颖绝秀出,负意气,天才特达,如竹箭标举,于云而上。冠岁乡试冠全省,读其文奥雅奇伟,莫不惊之;长老名宿,皆与折节为忘年交,故所友皆一时闻人。其于诗词、散文皆天授,文如汉魏人;诗如宋人,波澜老成,奥深侬,流行京师,名动一时。……皇上既知为康某弟子,因信任之;遂与谭君等同授四品卿衔入军机参预新政……初二日皇上赐康先生密谕,令速出京,亦交君传出,盖深信之也。既奉密谕,谭君等距踊椎号;时袁世凯方在京,谋出密诏示之,激其义愤,而君不谓然,作一小诗代简,致之谭等,曰:“伏蒲泣血知何用?慷慨何曾报主恩?愿为公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轻言。”盖指东汉何进之事也。

如梁所言,泣谏何用?主恩难报。但又何进以往事,不主张用兵谏。然则,他究竟要干什么?莫非混一天是一天,坐待后党凌逼?照梁启超的解释,林旭的诗根本不通。

梁启超自言“弟畜暾谷”,但如上立论,抹煞事实,亦即贬低了林旭,殊欠友爱。

按:林旭于八月初二日带出的密诏,大致为命康有为迅速出京,督办官报。原折已经在上谢恩折时附缴,不可得见。现所传者为康有为自己所陈述,而前后已有不符。康有为脱险后,在香港作《奉诏求救文》致各国公使,《日本外交文书》载有全文。今据黄彰健所引转录如下:

朕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迅速出外国求救,不可迟延。汝一片忠爱热肠,朕所深悉。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共建大业,朕有厚望焉。

但以后康有为在他处提到此密谕,只有“汝可迅速出外”,删掉“国求救”三字。则作伪之迹,已是铁证如山。

至于谭嗣同游说袁世凯时所出示的密诏,则为光绪致杨锐密诏的墨笔过录本。黄彰健对事的考证甚为精确。此诏的原件,在杨被害后,由杨锐之子庆昶,及其门人黄尚毅携返四川,在路上为避免搜查,将密诏缝于黄尚毅的衣领内。及至光绪崩后,袁世凯被逐,无所顾忌,乃于宣统元年六月十二日,由杨庆昶及黄尚毅上书都察院,请代缴密诏。其时参庆王的赵炳麟掌京畿道,经手其事。所辑《光绪大事汇鉴》载有全文,兹分段引录如下:

近来朕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并不欲将此辈老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

虽经朕累次降旨整饬,而并且随时有几谏之事,但圣意坚定,终恐无济于事。即如十九日之朱谕,皇太后已以为过重,故不得不徐图之。此近来之实在为难之情形也。

朕岂不知中国积弱不振,至于阽危,皆由此辈所误。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

今朕问汝:可有何良策,俾旧法可以全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尔其与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及诸同志妥速筹商,密缮封套,由军机大臣代递。候朕孰思,再行办理。朕实不胜十分焦急翘盼之至。特谕。

所谓十九日之事,指七月十九,礼部主事王照(小航)上折言事,堂官不允代递。光绪一怒将满汉两尚书、四侍郎一律革职。所谓“六堂尽罢”,与光绪十年将恭亲王等全班军机大臣逐出枢廷,同为满清一朝空前绝后的特例。今观光绪密诏,知慈禧已认为过重,则尽罢老谬昏庸之大臣,当然更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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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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