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正人君子律师

6 正人君子律师

在所有大城市里都有这么一些被人称作刚正楷模的律师。这是一些著名律师,自以为严守公道不偏不倚。他们要求自己对法院和政府绝对公平无私,一般在诉讼时都很小心谨慎,辩护时也不动感情,不管审判的结果对委托人是多么命运攸关,他们永远也不会考虑在审判中使用某种策略,更不用说耍点小花招了。他们也不攻击政府或法院。他们打赢官司凭的是别人对他们的尊敬,而不是威胁恐吓或设计用谋。他们是司法界的政治家,是未来的法官人选。

这些正人君子律师一般来说把他们自己的声誉他们在律师界的地位看得比某个委托人的直接得失要重。他们认为保持这种正人君子声誉从长远观点看,从整体上说是符合委托人利益的。这种着眼于未来客户的观点由我在哈佛法学院的同事、著名审判策略专家罗伯特基顿法官极妙地论述如下:

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而不是仅仅着眼于手中的案子,你避免用习以为常的方法那种人家说你虽然合法却不光明正大,为胜诉而无计不施的手段,这么做符合你的利益。这种处世哲学,这个好名声使你在今后为委托人辩护时束手缚脚。这个司法制度追求社会正义的目标,未来客户的利益及自己声誉和将来律师工作中的效率都逼着你去改正那种认为律师有义务使用所有合法手段和借口为自己委托人服务的极端看法〔重点系本人所加〕。

这种观点或许是正确的:委托人能从律师不偏不倚,秉公断案的好名声中获益。可是在任何一件具体案子上,如果需要律师敢做敢当时他反而当断不断,委托人就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正人君子律师这一美誉也可能是建筑在那些认定有罪判刑入狱被告的生命年华上,这些委托人眼下的个人自由恐怕得作出牺牲,去建立律师自己公正刚直的声誉。

你在委托这样一位正人君子律师之前,请千万好好想想,你一定要搞清楚这位律师将会利用他的好名声去帮助那个被告,而不是利用那位被告去帮助律师自己创牌子。

人们对用甲委托人的利益来换乙委托人的利益,或换取自己的好名声这种诱惑很难抵御。听说厄尔华伦大法官在加利福尼亚当联邦地区检察官时,他总是把每个新来的免费为公众提供辩护服务的年轻律师叫到办公室来,向他提出做一笔交易:如果为公众辩护的律师真的相信某被告是无辜的,他应向华伦坦率直言,华伦就会把该案的全部卷宗拿出来给他看。如果这位热心公益的辩护律师读了案卷之后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华伦就会撤诉。想想看,这个看起来多么慈天悯人的交易会使免费为公众辩护的律师何等为难呵:每次只要辩护律师不说他认为他的委托人是无辜的,他实际上就等于承认,他认为此人有罪。可是他为了在厄尔华伦面前保持公正无私形象,为了使一些未来的无辜被告开释,一个留有余地的辩护律师就不能总是说他的当事人是无辜的。

只要刑事诉讼辩护律师开始过分考虑维持他自己公正刚直的声望(正像法官和检察官用他们自己的标准来衡量这些字的含义一样),他们牺牲某个委托人,特别是那些穷困潦倒或为人不齿之徒的利益就见怪不惊了。就这一点来说,那些牺牲委托人利益去换取自己好名声的正人君子律师与那些利用新闻媒介把委托人的利益置于自己出头露面需要之下的律师是一路货。可是律师协会总是谴责后者,赞美前者。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最好的辩护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传记纪实 最好的辩护
上一章下一章

6 正人君子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