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作证或不作证?

4 作证或不作证?

这些医学专家出庭作证的时候,被告辩护律师必须作出一个事关重大而又困难重重的决定:是让审判这样进行下去还是让马尔自己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乔布什已经明确表示既不为原告也不为被告作证;原、被告双方都不愿冒险传唤他出庭勉强作证。

是否传唤刑事案件被告在对自己的审判中作证,这是出庭诉讼律师最棘手的问题,必须千斟万酌方可决断。即使被告可以根据自己不可侵犯的宪法权利拒绝在审判时出庭作证,但是许多饱经风霜的律师都相信,如果被告不肯作证,陪审团就会认为他一定隐瞒了一些真情。他们通常是对的!可是这些人通常想隐瞒的并不是他正在受审的犯罪行为,他极力想掩饰的是他过去有过前科并且被认定有罪。根据证据法的规定,如果被告拒绝作证,他以前犯罪的历史一般来说都不能在这次审判中提及。可是一旦被告决定作证,检察官就可以用质证来揭露他的前科,借此怀疑他作为证人的可信度。法官会指示陪审团不要把被告的前科作为判断他是否有罪的考虑因素,只能当做证人可信性的依据。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不相干的事。大部分被告和他们的律师都害怕如果陪审团了解到被告有前科,就会对被告产生偏见,在认定有罪或无罪时作出不利的决定。有些陪审员甚至就此作出被告应该被认定有罪的结论,因为他是个坏蛋,是个危险的家伙,这样的人就该判刑,不管此案中他究竟是否有罪。

有时候被告辩护律师别无选择,尤其是检察官提出证据,要求被告对此作出直接回答的时候,被告辩护律师也可能拿他委托人犯有前科这个短处去冒险,除此别无他法。对此进行裁决是件错综复杂而又十分微妙的事,每个案子的结果都依具体案情而定。(我认识的一个刑事诉讼辩护律师打一场官司收费50000美元,他说准备工作和具体出庭辩护收费5000美元,剩下的45000美元是支付他指导被告在公诉方面陈述案情后是否出庭作证的费用。)

在马尔的案子中,问题差不多。一方面,马尔有前科,但相对来说只是上学时的轻微犯罪;另一方面,人民方面的把握并不很大。但对马尔不利的因素一直是个隐患,检察官对他进行质证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问题:他怎么解释他向朋友的尸体连开5枪这样古怪的行为?陪审团会相信他自己持有一支上了膛的枪还那么惧怕乔布什吗?如果他真的吓得半死,为什么他还和布什一起潜逃到纽约州北部去呢?这些在质证时都是马尔的难题。

辩护律师们决定让马尔回避,不传他出庭作证。他们很清楚,若是马尔不作证,案卷中除了马尔向卡拉斯基洛探长交代的话,即乔用枪逼着他向麦克头上开了5枪之外,没有其他证据。法律认可被逼迫或被强制下的防卫措施,但这个限制很严格,也极难成立。辩护律师们认识到让马尔出庭作证可能带来的危险远比可见的好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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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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