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最关键的争议”

5 “最关键的争议”

此案在医学专家提出的不同论点基础上交付陪审团讨论。被告辩护律师反对把此案提交陪审团裁定,因为根据医学专家提供的证词,陪审团不可能确凿地肯定马尔向麦克开枪射击时麦克仍然活着。然而法官仍然决定应由陪审员来决定本案最关键的争议开枪时受害者究竟是否还活着。

这个争议提出了道德和科学上的根本问题:生命在什么时候终结?科学家、神学家、哲学家和律师对这个疑难之谜已讨论了几百年。有人认为心脏停止跳动之时生命即告终止。可是,自从人工呼吸设备发明之后,在人的其他生物器官死亡之后,人的心脏可以由这种设备维持跳动。这么一来,大部分医生都提出以脑死亡大脑细胞电波活动的终止为标志作为法律意义上更实用的生命终结的标准。(围绕生命周期的另一端也展开了如火如荼的辩论:生命的开始应该如何规定?)

然而,一审法官没有将陪审团带入这场对宇宙造物开天辟地的研讨,他只是指示陪审团说:

一个人只要有致另一个人于死地的故意,并实际上采取行动造成了另一个人的死亡,就犯有谋杀罪。

法官把谋杀罪中故意的定义是:

蓄意地采取某种行动,执意地、知道后果地、犯罪性地,而不是偶然地、错误地、过失地或由于疏忽大意而做了某事。

法官接着指示陪审团如何决定被告是否有认定谋杀罪必须具备的故意。他解释道,故意是一个人心里隐秘无声的行动,这种行动没办法拍照留影。可是,为决定被告是否有犯罪的故意,陪审团可以使用所谓推断的方法:

根据法律,可以推定每个人都指望自己所干的事都达到预期中的自然的效果。

然而,法官又提醒陪审团,你们可以接受也可以推翻这个推定。

法官指示陪审团,他们只有在证明马尔向麦克射击时麦克仍然活着之后,才能认定马尔犯有谋杀罪;法官指出,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陪审团仍然可以认定马尔谋杀未遂。法官的指示中谈到不可能实现的企图这么一个棘手的理论:

现在,女士们先生们,虽说事实上或法律上死者不可能被杀,因为他在这之前已经死亡,如果你可以确凿地证明被告实际上有意杀害死者,被告心里认为死者当时仍然活着,即使他当时已经死了,你也可以认定被告杀人未遂。

这样,法庭授意陪审团认定马尔因枪击一具尸体而犯有杀人未遂罪,只要证明马尔当时认为麦克还活着。

经过两天秘密辩论,陪审团一致认定马尔犯有谋杀罪。陪审团的结论是,麦克在遭到马尔枪击时仍然活着。他们并不想就如果麦克那时已经死了马尔是否犯有未遂谋杀罪这样一个次要问题多费脑筋。但这个错综复杂的问题仍然埋伏在本案之中,随时都会露头。

审判结束几星期之后,马尔又被重新带回法庭宣布对他的刑罚。因犯谋杀罪他被判强制入狱15年到终身监禁。根据这个判决,马尔必须在狱中最少呆8年半才能请求假释,他是否会在狱中了此残生也未可知。乔布什承认自己开了第一枪,也是致命的几枪,可他在庭外协议中承认犯有过失杀人罪就可以获得在5年之内请求假释,最多在狱中呆10年的对待。个人上法庭争取基本的宪法权利竟然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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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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