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离别家乡

第一章 离别家乡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练武十八载,我风云天,唯独佩服刘邦、朱元璋二人。那刘邦不过亭长之身,创立大汉帝国已有二千余年。那朱元璋更是以乞丐之身,枭雄之才,一手建立大明帝国,至今已有一千三百余年!”

“笑那大秦始皇横扫**,一统神州,却不料被赵高所害,身死途中,万世英明,毁于一旦。那统一中原之大帝国,亦是崩裂,一分为五。道是秦、汉、唐、宋、明。

秦居极西,暮气久已。汉居中枢,富饶广阔。唐居荒北,一统草原∥居蓬莱,独安一禺。最后,明建南方之地,以抗四方蛮夷。

此五国,除却宋、明因地理原因无法他顾之外,秦汉三年一战,五年一役,百年一决。”

“我听闻,在汉国蜀地有奇山仙派,欲去学艺……”

青龙山崖上,罡风雷烈,草木皆休,鹰击长空,万里无云。一少年背戴长弓,腰挟短刃,面目坚毅,去意已决!此人,发束长带,身着兽衣,神色桀骜,居高望远,一副凌云之志!

其身后,有二人,年龄效仿。一人身着大汉国布衣,负手而立,一脸笑容,满面潇洒。

一人玩世不恭,身着古怪,破破烂烂,拿起腰间酒壶,直往嘴里灌,目光中,时由忧愁闪过……

“呵呵,大哥有凌云之志,弟甚佩服。不过小弟家有妻室,不便于大哥一同前往!”那布衣着装的少年如此说道……

“哎!”

风云天叹了一口气,却也不勉强。长叹道“逍遥啊!你这个人就是太优柔了,学艺不过数年,待习成之后,在于弟妹结成连理,行那缠绵之事,亦是不晚,你又何必呢……算了算了……人各有志,做大哥的,也不想勉强……”

“天楚,你呢?”

被唤作天楚的人,亦是摇了摇头,满不在意的说道“我这个人最喜欢喝酒,也最喜欢酿酒。离开这个家乡,我肯定不能适应,我的果园也不会适应。如果大哥所说的蜀山有美酒的话,记的唤我一声,好让我品尝,品尝,哈哈……”

风云天又是一阵长叹道“哎!天楚,你还是放不下天河之事啊!那不是你的错,你又何必如此……看来,我们兄弟三人,却是要分开了……”

这时,逍遥摇了摇头,不知何时拿出一把扇子,嘭,打开来,下意识的迎面而扇,说道“大哥无须如此,你我兄弟三人永存心中,即便分开,却又相近。有道是,此情若在长久时,又其在朝朝?此句可用你我兄弟之情,在也恰当不过。大哥,不必如此伤感,若是真的想念极了,大可以回乡几趟,小弟我生几个胖儿子给大哥抱抱,哈哈!”

风云天愕然回头仔细的看了逍遥一眼,摇了摇头,挖苦道“好你个逍遥,还没到手,你就想要儿子了?小心我告诉灵儿,那常常在她浴室偷窥的黑影,是何等人物!我看她还不打断你的第三条腿!”

逍遥大惊,马上抓住风云天的右手,整个人就嗖的一声抱住风云天的大腿,大喊道“不要啊大哥!你要是说了的话,小弟我的后半生就一定悲惨啊!呜……呜……”

“喂!!!喂!!不要吧鼻涕往我身上擦,在这样我可真翻脸了!你还来?我靠!你找打!!!!看我的猴子偷桃!!!!”

“啊!!!~!!!”

一阵发至灵魂深处的哀喉从逍遥的嘴中发出,整个人都趴到了地上,弯曲着身,死死的捂住命根子,口中不时的叫骂,显然,他是个容易受伤的男人……

“哈哈哈哈哈!!!”

一时间,天楚和云天,一起大笑的看着逍遥耐人寻味的表演。这家伙,简直就是找,每次凑上来都擦鼻涕,这招数从小用到大,他的小弟弟也不知道受到过多少次的摧残,可就是坚直不屈,当真让人敬佩……

当然,云天下手的很有分寸,其实并没有打到他的小DD,只是在大腿深处用指点了一下……

以云天十八年来的武艺来说,这一指,若是点中穴道,常人是非死必伤。好在二人是打闹,逍遥的哀嚎,水份太大,他也只是想让大家开心一下,不要让离别的哀愁,影响了众人的情绪……

“好了,好了,走吧,我还有几天的时间准备就去天楚的家里好好的聚聚,将弟妹也叫上。那丫头可馋着呢。”

“嘿嘿嘿……”

不一会,整个山崖并只留下逍遥一人不好意思的傻笑。这个,他的未来媳妇最喜欢天楚酿的各种果子酒,酸甜苦辣,各有特色。一般情况下,只有风云天才能天天喝,就连天楚自己都格外珍惜,不敢天天品尝……

说起三兄弟的情谊,也可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小时候去江边抓蟹,在那滑溜的泥地里连通着一条小渠。天楚曾在抓蟹之时,滑了一胶,那时人还小,不会游泳,多亏风云天奋不顾身的跳入河中,抓住天楚的手臂,一直等到成年人来到,二人才获救。

那时起,天楚和逍遥才心甘情愿的叫风云天为大哥※以自然将最好的东西给风云天分享,就连逍遥也只有偶尔拿几瓶,那还要看天楚的心情……

而逍遥这家伙,也真懂的借花献佛,用蜜桃酿的酒直接勾搭上了灵儿。这小子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几个时辰过去……

圆月高挂,银光挥洒。蜂蜜村一处野外庄园内,林树成界。各种果树,条理分明,东南西北,各分一边。

这天下有春夏秋冬,是以,庄园内,也有四种季节才有的果树。这样,无论是春夏秋冬,都能够生长出不同的果子,因此也能够酿出各种果酒。

天楚酿的酒,主要在于快,方便,没有一般酒类越久越香的需要。这果酒更像饮料,加上蜂蜜村的特产蜂蜜,可以说,让天楚酿的果子酒如虎添翼。

不但如此,天楚还研究药理,希望能够通过果子的各种效用和药草结合起来,即可以用来饮品,也可以用来调身,目前还处于实验的阶段……

“来来来!今天不醉不归!”

风云天与天楚、逍遥等人,在天楚庄园的园子空地上,摆出一桌酒席。除兄弟三人外,尚有天楚收养的两个丫鬟和逍遥的爷爷跟他的准媳妇。

本来逍遥是打算将所有的村里邻居全部叫来一起喝送别酒,不过在风云天的强烈要求下,这才作罢。

风云天不希望高调,也不太喜欢热闹←这个人,总喜欢跟自己相近的人在一起。在说了,要是把全村的人都请来,那花费可就不少←路上准备的盘缠,还都是多年以来,他打猎贩卖各种野兽皮毛换来的,难道他自己的送别酒,还要兄弟付钱?

做兄弟是没话说,可正因为是兄弟,才要分明帐。要吗就自己给钱,要吗就全部让兄弟经手。

有些时候,可能一些不必要的做作和情绪,就会伤害到兄弟。有些事情,说,是不会明白。只有自己去体会,才能够体会到其中的复杂……

“大哥!我敬你一杯!希望你能够达成自己的目标!”

逍遥很高兴,他不是为他大哥离去而高兴,也不会为他大哥离去而伤心。而是为大哥终于向他自己的凌云壮志踏出真正的一步而高兴!

兄弟分很多种,有相知的,相识的,相亲的。如同一个父母见到自己子女依靠自己的手脚创出一片天地而高兴是一样的。

逍遥在蜂蜜村来说是个知识份子,学历很高←父亲并不是本村人,而是外来户,曾经是个宋国学士,后来行万里路时遇上了逍饮娘,就在此地扎下跟来,教书授业。逍遥自然耳听目濡之下,心性修为上,要强上不少,甚至可以说,他不是很聪明的人,因为他有智慧※以他知天命,并打算结婚后,跟他的妻子到宋国游历,那里相对而言,要比其他四国和平许多,在商业和教育上异常重视。只要逍遥打出他父亲是个学士的摘牌,他就能够在宋国长久的居住下去,更何况,他本身就是个让他父亲都大叹不如的儿子呢?

“弟妹啊!你快要看好了,逍遥这家伙一看就知道是个浪荡子,以后保不准有十个八个娘子。今天在这里说开了!逍遥啊,你小子不要太过分,顶多三个就够了,不要太贪心,我怕你XXOO功能受不了!懂了吗?”

风云天异常严肃的说出了另人喷饭的话来,让逍遥一脸红润,也不知道是被说的,还是喝酒造成的,总之就是拼命喝酒……

到是灵儿脸红红的,有点害羞和善的望了风云天一眼,举起一杯酒,向风云天敬道“大哥,我也敬你一杯!”

“好!好!”

风云天高兴的接下了灵儿这杯酒,一口就灌到肚子里,接着倒满,向逍遥的爷爷敬道“爷爷,你是逍遥的爷爷,就是我风云天的爷爷,这一杯,我敬你!”

说完,也不等回应,就杯往肚子里倒。这逍遥的爷爷跟风云天虽然见过几此面,却不并熟悉,本来今天应该是请逍遥的父亲李学士来的,结果因为临时有事而耽搁了。而逍遥的爷爷,对天楚的果子酒也馋着呢,自然也就跟着来了……

“好,好!好孩子!爷爷也敬你一杯!”

“哈哈!痛快,天楚,还有丫头们,一起喝啊!”

“喝!喝!!!!”

一时间,酒席上在云天的努力下,变的异常热闹,就脸平常非常缅甸的两个丫头都喝了不少。不过这果子酒的浓度还真不高,也不怕醉倒,闹什么酒疯之类的……

众人一边喝酒,一边吃菜,这一桌送别酒完全没有浪费。喝了大半天,众人到是都有点醉了,毕竟浓度在低,还是酒!喝多了照样醉!

最先离场的是逍遥这小子,这小子实在太可怜了,轮流被围攻,喝的最多,被灵儿接到庄园木屋里去了……

接下来,是爷爷,后是丫头,最后只留下了天楚和云天二人……

这时,天楚神秘的从不远房间酒窖内拿出一葫酒,笑道“大哥,这酒是我最新酿出来的!本来打算一开始就拿出来。不过后来想想,若是刚开始就拿出来,难免你不会好奇先喝了,这酒你就带路上喝。这酒是果子和药理结合的产物,对恢复体力很有效果,大哥在路上累了渴了或是受伤了,都有一定疗效。”

云天,没有说话,拍了拍天楚的肩膀,脸色也是异常红润了,喝了不少,其间也立场小解了几次。

接下来,云天和天楚又喝了不少,二人聊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抱怨了一下自己心中的郁闷,接着并离场,各自到庄园的房间内休息……

一夜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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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龙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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