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技不如狗

第1章 技不如狗

毛线又要去相亲了,带着毛球!

毛球是毛线的闺蜜,陪她过了一年又一年,这让毛线单身的日子没有那么苦逼。

原本,毛线以为她和毛球一人一狗的日子能幸福长久,毕竟狗不嫌主老。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她这个单身的老女人,她也无所谓,家有毛球万事足矣。

可是,没承想,这毛球生了异心,七夕那天竟然带回了俩狗!

还都是公的!

更奇葩的是,毛球还献宝一般使劲地把其中一只哈士奇往她身边拱!

好像在说:给你用。

毛线气得一脚把它揣到阳台,怒吼道:“你丫胆肥了啊!敢背着我搞对象?”

毛球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一只爪子探到毛线的脚边,被毛线踢了回去,“干吗?现在知道错了?”

毛球“嗷呜”一声,不说错,也不说没错,眼睛里竟挂着点淡淡的忧伤。

这让毛线更加生气了,“你才几岁?你这是早恋,你知道不?”

这一回,毛球终于低下了头,用嘴巴蹭着毛线的棉布拖鞋,向她示好!

毛线这心就软了,不过还是板着脸教训:“你不能一次找两个男朋友,这叫乱搞!知道吗?你看我什么时候脚踩过两只船?”

“那是因为没有两只船让你踏!”毛瑾损起她女儿毛线,那可是完全不需要打草稿,“你连一根浮木都找不着吧?”

毛线非常不喜欢她老妈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她挺起后背,又伸长了脖子,感觉还是比毛瑾矮了一截。

她一直以为159和160没有什么区别,可是每次在她妈毛瑾面前,都因为这1厘米的差距气短!

“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

毛瑾胸脯一挺,以绝对的优势压向毛线,新割的双眼皮下两只不大眼睛翻了两翻,“技不如狗!”

“我说毛巾,你有损我的功夫不如看好你男人,别再整个小四小五出来!”

毛线一着急双手就往腰上叉,名牌大学博士毕业生秒变乡野村妇,自动开启了撒泼模式。

毛瑾总是能轻易地激起她的怒火,这就怪不得她揭短了。

“哼,那我也有人要。”

毛瑾活到这个岁数,见识过的男人远比毛线知道的多多啦!别说老王找小三,找小十她都不怕,有那个能耐就上呗,反正钱在她手里捏着呢。

她只恨女儿没遗传到她的优良品质,那么些年的书都白念了,在男女问题上一点都不通透,跟她那个爸一样死脑筋儿,想她年轻时候,多招人呀,还轮得着别人挑!

“喔哦!”

毛线意味深长地哼了一声,不等毛瑾开口,她先接了过去,学着她说话的样子,右手那么一比画,“想当年你妈我年轻的时候,那追我的小伙子都排到厕所门口了!”

“村口!村口!村口!”

毛瑾气得要伸手要挠她,这死孩子,别的本事没有,气人的本事倒是一套一套的,跟她那个爸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她下了最后通牒:“我不管你怎么说,这周末你张姨介绍的,你必须去!”

“好!”

毛线知道,她不松口毛瑾一定会跟她叨叨个没完。

况且,现在家里那么多人眼巴巴地盼着她早点嫁人腾地儿呢,这点眼力见都没有的话,那她可真是白活了。

毛线是跟着她妈毛瑾,后嫁到这一家的。

毛瑾后找的男人叫王德胜,毛瑾整日里老王长老王短地喊着,语气时高时低,声音抑扬顿挫的,跟唱歌一样,毛线常被她妈那小声儿整出一身的鸡皮疙瘩来。

娘俩进这个家的时候,毛线才五岁,老王就跟毛瑾讲:“给毛线改个名儿,随我姓,以后有我一口吃的,绝不会饿着你们娘俩。”

一向与人为善,八面玲珑的毛瑾竟然拒绝了,“何必呢?孩子打出生就随的我姓,这一辈子我去哪儿她去哪儿。习惯了。”

老王听懂了毛瑾的意思,铁打的毛线流水的老王啊。

女随母姓,夫随妇性,高兴了你是我娃她爹,不高兴了没准谁是呢,费那劲儿干啥呀!

之后的二十五年里,老王和毛线的关系一直是客客气气的。

客气到什么程度呢?

毛线几乎每次逛街都逃不开两件事儿——不是给老王挑礼物,就是挑装礼物的包装盒。老王也够意思,一路供着毛线读到博士。给毛线花钱,还真没眨过眼。

不过俩人都知道,这种表面上的友好是经不起考验的。

老王和前妻还有个儿子,叫王鑫远,比毛线小两岁。

毛瑾待继子,那真正称得上视如己出,小时候姐俩打架,挨打的总是毛线。

去年,王鑫远找了个对象,一对小年轻就住在二层毛线的对门。

这小弟妹元圆在人前对毛线是恭恭敬敬,一到单独相处的时候,说话那叫一个难听,总是夹枪带棒地挤对她,这剩女那剩女的,还建议她去非诚勿扰站台。

不过,对王鑫远的后妈,元圆倒是分外亲热,深得这后婆婆的喜欢,毛瑾甚至当面呵斥毛线不如元圆懂事。

毛线笑笑不说话,对亲妈,她是没有什么好说的。

一个为了钱奋不顾身的女人,做出什么事都不算稀奇。能接受元圆这样两面三刀的儿媳妇就更不足为奇了,话说回来,一个后妈,不接受又如何?

毛线对家里的形势认得很清。她也确实有了相亲的想法,最好快点嫁出去,搬离这幢别墅。

毛线一向拎得清,别说她是一个继女了,就是老王的亲生闺女,到了这个年纪,也确实该出阁了,总得给新人腾地方不是!

可是,真要把自己像大白菜一样,这么明码标价地放到相亲市场上,任人挑选,毛线这心里总是有些不得劲儿的。

再怎么说,她也是一有知识有文化有逼格有腔调的四有女青年,她这心里就跟灌了风一样,抽抽地疼。对毛瑾精心策划的相亲,她找了各种借口推诿。

直到上个月,老王做了一个小手术,切除阑尾。

按说,这不是什么大手术。不过,老王一住院,家里就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王鑫远突然换了做饭的阿姨。家里的水卡、电卡等都被元圆要了过去。

毛线笑了笑,双手奉上,把毛球圈在屋里,摁着它的头,不许它瞎叫唤。

老王出院当日,全家人一起吃饭,老王说到儿子王鑫远的婚事,元圆看了毛线一眼,眼睛弯了弯说:“爸爸,姐姐不是还没有嫁出去吗?我和鑫远商量过了,等姐姐嫁出去了,我们再结婚也来得及。”

老王的眼睛就落在了毛线身上,意味深长地说了句:“女儿呀,你得加油啊!你弟弟的婚事也都系在你身上了。”

毛线看着毛瑾皱着眉头,欲言又止的模样,抢先说:“爸爸安心,我一定会在年前把自己嫁出去的。”

“那敢情好!”老王举起了酒杯,酒红色的液体在杯子里来回荡漾着,轻轻地撞了一下毛瑾的杯子,“来,为儿女们的幸福,干杯!”

毛线没有理会毛瑾投过来的目光,脖子一仰,咕咚咕咚两口干掉了一大杯酒。

不知咋回事,这酒进了嗓子眼里,竟然生出几分酸涩。

几杯酒下肚,毛线借口吃饱了,顺了几块排骨去看毛球了。

元圆嘴里叼着半块排骨,吞也不是吐也不是:娘的!毛线那破狗竟跟她同吃一盘排骨,这叫她情可以堪。

那缺心眼儿的王鑫远还不停地给她夹碗里排骨,道:“多吃点儿,瞧你瘦的!”

倒是毛瑾,看出元圆的不自在,拦住了儿子:“都是自家人,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甭客气!”

饶是如此,元圆还是硬着头皮啃完了那半碗骨头,这个时候,她必然要在二老面前争个好印象啊。待她翻身做主,必定要把这一串毛字辈的,连人带狗一窝端走!

元圆瞟了一眼空旷的客厅,再看看一旁憨憨的王鑫远,这嘴巴里骨头也就没那么乏味了,一个没留神,竟然还吸溜出一小嘬肥油来,那叫一个恶心!

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吃肥肉啊!

她迅速抽出一张纸巾将嘴里的东西吐出来,包住放在一边,毛瑾看了她一眼,摁住王鑫远夹排骨的手,道:“姑娘家,都喜欢吃点清淡的。”

毛瑾估摸着元圆是吃不了这个排骨,老王喜欢吃肥瘦相间的,老说那精排太柴了嚼着没劲儿,这元圆接受不了也正常,毕竟现在的小姑娘都特别注意身材管理,有几个像她家那个缺心眼儿的!

“嗯,那吃菜!吃菜!”王鑫远道。

元圆这两天闹了点小脾气,嫌弃他在家人面前不够维护她,王鑫远就很注意了,不就是吃饭多夹几筷子菜的事嘛,好说!

毛瑾看着这俩孩子恩爱的模样,又想起屋里那个老大难,这再好吃的饭菜也提不起胃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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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自己,亲爱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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