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无不散的筵席

第22章 无不散的筵席

程昇告知众人红烛镇不设夜禁,在小镇西边有坊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五花八门的杂货应有尽有。得知陈平安一行人要去购置游学所需物品,程昇就主动提出担任向导,说是能够免去许多麻烦,至少那些商家不敢漫天要价。陈平安望向来过一次红烛镇的阿良,对方点点头,说他只对河两岸风光比较熟,没去过坊市。

程昇望向阿良,两个老男人会心一笑。

敷水湾近百艘大小画舫每晚都会驶出,沿着河水进入红烛镇,兜一圈后返回。其间不断有男子登上那些画舫,既买醉也买笑。在红烛镇,敷水湾船家女和其他青楼女虽然皆为大骊贱籍,但前者一向是京城教坊司直接负责户牒管理,就连身为一方父母官的县令都没有资格将她们的身份由贱转良。所以红烛镇一直有传闻,敷水湾那五姓的祖先曾是神水王朝的皇室子弟和功勋世族。

在程昇的带领下,陈平安他们去往小镇西边的集市。得知红烛镇乘船南下两百余里,沿途都有城镇驿站可以补给,陈平安就没有过多购买大米、腌肉等食物,只是在一家药铺添置了诸多药膏药材以应付风寒中暑、跌打损伤一类的小病小灾。到了付账的时候,陈平安才知道这里与家乡小镇差不多,一整颗银锭是稀罕物,所以将那两锭雪花纹银折算成了大骊通用铜钱——天华元宝。因为手上是品相最好的银子,仅是溢价就高达两百文钱,这让陈平安很是感激铁匠铺子的那位秀秀姑娘。

因为有程昇在旁,一切顺风顺水。在郡县小镇,还真别把胥吏不当官,尤其是程昇这种一年到头经常跟豪绅巨贾、羁旅官员打交道的,在小镇百姓眼中,那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了。所以陈平安他们走入的每间铺子里的人,全部殷勤地喊着“程大人”,恨不得将这位驿丞大人当菩萨供奉起来。

一路上,李槐拘谨得很,只敢躲在阿良背后探头探脑。阿良打趣他是胆子小,只会窝里横。李槐刚扯开嗓门要跟阿良骂战三百回合,可一看到四周投来的好奇的视线,就立即耷拉着脑袋,病恹恹地跟在阿良身后,把阿良乐得不行,时不时就一巴掌拍在李槐脑袋上。李槐敢怒不敢言,憋屈得很。

林守一依旧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淡模样,估计他走在京城御道上也是这个德行。唯独李宝瓶背着她那个碧绿竹箱,螃蟹横行似的,仰着脑袋挺起胸膛,恨不得路边随便拉上一个人就告诉他,自己的小书箱是小师叔亲手做的。

坊市由两条南北向的大街构成,逛完了观山街,陈平安他们就要穿过巷子,去往下一条观水街,结果路过巷子里一间生意冷清的书铺时,陈平安停下了脚步,跟程昇打了声招呼后,对李宝瓶三人笑道:“一人可以买一本书。再贵也没问题,只要我们买得起。”

店铺很小,店门宽不过两丈,走入之后,左右就是两排高高的书墙。店铺最里边,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人坐在小竹椅上,跷着二郎腿闭目养神,手拿一把折扇,轻轻敲打手心,哼着小曲。他有一张英俊阴柔的出彩脸庞,没有之前那些店铺商贾的铜臭气。朱鹿第一眼看到后,愣了愣,大概是没想到会在红烛镇的市井坊间遇到气质如此脱俗的风流人物。就连朱河都一肚子狐疑:此人该不会是家道中落的豪阀子弟吧?比起自家那两位公子半点不差。

年轻人没有睁眼,懒洋洋道:“店内书籍一概不还价,回头是买赚了还是买亏了,全凭各位客人的眼力。”

程昇轻声跟朱河道:“这间铺子在我们红烛镇小有名气,途经此地的读书人大多喜欢来这里逛一次。只是这位店主脾气古怪,性情清高,不谙庶务,所售书籍全部远远高于市面价格,而且谁敢开口还价,他就敢当场撵人。曾经有一位微服私访的户部官老爷相中了一本标价三百两银子的什么孤本,不过是还价五十两银子就被赶出了铺子,半点颜面也不留,气得他差点让县衙封了这间小铺子,后来估计是觉着传出去名声不好听,才让这铺子躲过一劫。”

朱河心中了然,此人多是个不谙世事的腐儒,是自家二公子最喜欢讥讽的那种人,称他们“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二公子还笑着说不出两百年,大骊也会如此,所以朱河对于外边的读书人一向观感不佳。

经过红烛镇的这条驿路,是大骊南方边境通往京城的三条主要驿路之一,小富小贵的商贾仕宦若是北上大骊京城在内的重镇大城,多选此路,因为其余两条驿路虽然更为宽阔,但是几乎每一座沿途驿站都拥挤不堪,没有足够分量的官府勘合、兵家火牌,别说下榻,就是大门都别想进去,每年都有很多不谙此道的官员豪绅因此丢尽脸面。

进京赶考的南方士子由于尚未有官身,同样喜欢拣选这条驿路。他们往往是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既可相互照应,也能一同探幽访仙。

而贬谪南方的官员,抑郁不得志,喜欢题诗于驿站、旅舍的墙壁,也喜欢走这条南下之路。一来二去,红烛镇的枕头驿墙壁上便写满了文人骚客发牢骚的羁旅诗词。

李宝瓶仰着脑袋开始找书,这里瞄一眼那里瞥一眼,全看心情。偶尔抽出一本书,随便翻开几页,不感兴趣就放回去。小姑娘最后找到一本山水游记,标价三百文钱,有些心疼,可又实在喜欢,便转头望向小师叔,陈平安笑着点点头。

林守一的视线在书墙上缓缓掠过,最后看中一本不署撰写人的风水书,标价四百文钱。林守一望向陈平安,后者依然点头。

李槐进了店铺后,立即恢复顽劣本性,就跟脱缰野马差不多。他年纪最小个子最矮,死活要坐在阿良肩膀上挑书,阿良答应了,但是扬言李槐如果不选中一本,等下出了铺子,就把他一个人丢在大街上。李槐硬着头皮挑了一本最高处的崭新书籍,一看价格,九两二钱,吓得他鬼鬼祟祟就要将书丢回去,只是手忙脚乱,那本书没被成功塞回书架,反而掉在了地上。

轻敲折扇的年轻店主睁开眼睛,看着那本摔落地面的书籍,没好气道:“买定离手,一本最新版的《断水大崖》,九两二钱。”

李槐根本不敢跟陌生人还嘴,只得哭丧着脸,小心翼翼望向陈平安。后者问道:“买了会不会看?”

李槐使劲点头,陈平安便也笑着点头道:“那就买了。”

阿良问道:“陈平安,你自己不买一本?”

正在掏钱的陈平安连忙摇头道:“我字还没认全,买书做什么。”

朱河转头问自己女儿:“有想要的书吗?”

朱鹿始终站在店门口不挪步,斜瞥一眼书墙,摇了摇头。

用一支乌木簪子束发的年轻店主站起身准备收钱,视线掠过李宝瓶和林守一,最终望向那个怯生生捧着《断水大崖》的孩子,笑意玩味。

阿良咧嘴一笑。

离开书铺,走向观水街,朱河心神一动,回头望去,发现那名相貌不俗的年轻人斜靠门柱,正在目送他们离去,看到朱河后,那人还笑着点头致意。

朱河转过头,皱了皱眉,出了小巷后,快步走到阿良身边:“前辈,那书铺主人是不是有古怪?”

阿良扶了扶斗笠,说了句货真价实的古怪话:“相比这个家伙,真正的麻烦还在后头,不过跟你们没关系。”

冲澹江水流最为湍急,多暗礁险滩,有奇景蜚声朝野,其中一段河流,大小石柱多突出水面,被誉为雨后春笋,只有一叶扁舟能够穿梭于石林间隙,大船难渡,哪怕是在河畔长大、熟悉水性的舟子船夫也不敢轻易乘舟下水,除非是慕名而来的文人雅士花重金雇用才会出行,所以又有白纸小舟铁艄公一说。每年都会有船夫和外乡人丧命于冲澹江这段石林水路,只是今夜暮色里的冲澹江,游人不少。

汹涌的江水冲击着一根根出水石柱,有个袒胸露腹的汉子坐在一根石柱顶端,轻轻将一只空荡荡的酒壶丢入江中,身边则还有三只尚未打开的酒壶。

远处,有一粒红光愈来愈近,原来是一个佝偻老人手提一盏大红灯笼,以石柱为涉水之阶,蜻蜓点水,长掠而来。

骤然之间,一道雄壮身影从天而降,踩在一根石柱顶端,脚下坚石不堪重负,瞬间化作齑粉,他便顺势站在江水之中。

另一名中人之姿的妇人也在江水之中逆流而上,闲庭信步。她头顶三尺悬浮着拳头大小的雪白珠子,映照得江底亮如白昼。妇人慵懒无聊道:“足足走了一百多里水路,半件宝贝也捡不着啊,谁跟我说冲澹江底下有花头来着?”

石柱顶端坐着喝酒的男人看了眼水底,淡然道:“大人已经在红烛镇了。”

佝偻老人晃着鲜红灯笼,嗓音沙哑笑道:“大人竟然亲自出马了?那还需要我们四个做什么,端板凳看戏啊?”

男人喝了口酒,沉声道:“希望如此吧。”

逛过了观水街,该买的物件都已购置妥当,陈平安准备打道回府。不料阿良提议要乘舟夜游冲澹江,响应者寥寥,只有林守一点头答应。

陈平安倒是不介意放完东西后去见识见识那段险滩,但是李宝瓶扯了扯他的袖子,他心领神会,掂量了一下钱袋,零散的铜钱足够买下糖葫芦。

朱鹿拉着朱河去逛兵器铺子。李槐嚷着肚子饿,阿良就让程昇带他返回枕头驿吃夜宵。一行人就此分道扬镳。

林守一与阿良并肩而行,轻声问道:“前辈说李槐最有福缘,那本貌似崭新刻就的《断水大崖》是不是最值钱?”

阿良轻轻点头:“只是看着新而已,有些年头了,书上写的东西不值钱,乱七八糟的水法修行,故意用来误人子弟的。但是书籍材质比较珍贵,存放个几百年都不会有虫蛀。”阿良摘下小葫芦,灌了口酒,“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本书里已经生出了几只蠹鱼。当然,你们肉眼是见不到的。此物属于世间精魅之一,极其细微,游弋于字里行间,恰似江河活鱼。蠹鱼以书本文字蕴含的精气神作为饵料,长成之后,最大不过发丝粗细。世间蠹鱼种类繁多,那本书里的品种普通,可若是卖给喜好猎奇的达官显贵,怎么都该有个三千两银子吧,所以是那家书铺最值钱的几本书之一。”

林守一听得咂舌不已。连瞧都瞧不见的蠹鱼转手就能赚到三千两白银,难道小镇以外的世道,钱才是最不值钱的?

阿良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笑道:“等你以后真正踏足修行,就会明白市井百姓眼中的黄金白银,任你堆积成山,开销起来,不过弹指一挥间的事情,说没就没了。话说回来,既然必须花钱如流水,就说明俗不可耐的黄白之物反而是顶值钱的。”

林守一点点头。阿良笑道:“跟陈平安说这些,他就未必懂。”

林守一摇头道:“事关钱财,他肯定懂。”

阿良哈哈大笑,带着林守一来到红烛镇河畔。此处人声鼎沸,林守一习惯了家乡小镇夜间的冷清,有些不适应,尤其是每次呼吸仿佛都能嗅到脂粉气,一开始会觉得香气扑鼻,可闻多了,就觉得有些腻人。

河水两岸全是厚重的青石板路,许多美艳女子斜倚路旁高楼栏杆,露出白藕似的粉嫩胳膊,面容在一连串灯笼的映照下显得愈发妖冶动人。

大小不一的画舫沿两岸缓行,垂挂竹帘,两名女子分坐于小船首尾,外加一人划船。比起青楼女的恣意姿态,那些船家女虽然也是穿着暴露,只是神态间多了几分娴静。

时不时一些高楼女子还会讥讽谩骂那些争生意的船家女,并丢掷蔬果。后者习以为常,多不计较,除非被当场砸中,否则极少起身与之怒目对骂。

一旦船家女与青楼女起了冲突,必然惹来一阵男子齐声叫好,唯恐天下不乱。

林守一有些头皮发麻:“阿良前辈,我们不是要去冲澹江赏景吗?”

阿良耍无赖道:“既然是三江汇流,那么这里当然也算冲澹江。”

林守一无言以对。

阿良蹲在河边,望着咫尺之外缓缓行驶而过的一艘艘画舫,每次有船家女暗送秋波,或是用软软糯糯的言语打招呼,他都会默默喝一口酒,自顾自碎碎念。

林守一蹲下身,竖起耳朵偷听,断断续续听到什么守身如玉、正人君子、色字头上一把刀等,这让林守一忍俊不禁:得嘞,敢情阿良前辈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去。

阿良稍稍转头,望向不远处的一艘小画舫。一名姿色平平的妇人坐在船头大大方方环顾四周,不像做皮肉生意的女子,反而像是夜游的豪门贵妇,倒是妇人身后划船的二八少女容颜娇艳。

阿良站起身,等到这艘画舫临近,猛然掏出一枚扎眼的金锭:“够不够?”

妇人笑意柔和,不点头不摇头,划船的少女则眼神发直,恨不得替妇人接下这桩买卖。

妇人眼神绕过阿良,伸出手指点了点林守一:“这位小少爷,你可以独自登船。”

阿良迅速收起金锭:“这小子是穷光蛋,没钱!身无分文!”

妇人柔声道:“我可以不收他银子。”

少女顺着妇人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满脸涨红的少年郎,唇红齿白,风度翩翩,一看就是个读书种子,她亦是羞赧一笑。

可怜有钱也花不出去的阿良被晾在一边,满脸匪夷所思,心想这婆娘是眼瞎还是胃口刁钻,竟然看不中如自己这般英俊潇洒且值当打之年的汉子,反而相中了瘦竹竿似的林守一?要是按照这个调调,把更瘦的陈平安拎过来,她还不得倒贴银子?

阿良喃喃道:“伤感情了啊。”

妇人笑望向林守一,不知为何,平平姿色的她竟有几分狐媚意味:“不上船吗?”

林守一摇摇头。

阿良坐在台阶上喝了口闷酒:“小子,赶紧登船吧,大不了以后就是没葫芦酒喝而已。天底下有什么酒的滋味比得过花酒?你可千万别错过啊。”

林守一纹丝不动,朝阿良的背影翻了个白眼。

后边的同行已经开始催促,画舫只得继续前行。

妇人犹然转头,对林守一回眸一笑。林守一无动于衷,冷冷与她对视。

不断有画舫从两人身前游弋而过,环肥燕瘦的船家女,如一幅幅仕女图铺展开来。

林守一轻声问道:“阿良,你是专程在等她?”

阿良扶了扶斗笠,摇头笑道:“一时兴起而已,只是想知道这张渔网到底有多大。”

林守一坐在他身边,大大方方望着那些脂粉女子。河畔沿岸青石板路上,有挽着篮子的稚童跑来跑去,一声声叫卖杏花的清脆嗓音,东边响一下,西边起一声。

朱鹿想给自己挑一把傍身的匕首,希望刀刃锋利的同时,外观也能够好看一些。不承想兵器铺子已然关门,她闷闷地站在门口,一言不发。

朱河安慰道:“明天再来便是。”

朱鹿背靠铺子外边的一根拴马桩,抬头望向夜空。

朱河轻声问道:“有心事?”

朱鹿摇了摇头。

朱河又小心问道:“离开棋墩山的最后一段路程,小姐主动要求跟你乘坐同一只山龟,是找你说了什么吗?”

朱鹿“嗯”了一声,无精打采道:“小姐要我对所有人都客气礼貌一些。”

朱河松了口气,笑道:“小姐又没有说错,出门在外,是应当和气生财的。”

朱鹿低声道:“那个阿良也就算了,毕竟来自风雪庙,虽然一点不像我之前想象中的神仙,但神仙就是神仙,再惹人厌,我也能忍。可那林守一和李槐算什么,不过仗着跟小姐是几年同窗,就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一个贱婢所生的私生子、一个窝囊废的儿子,凭什么跟我们小姐平起平坐?尤其是那个……”

见她不愿继续说下去,朱河接过话:“陈平安?”

朱鹿抿起嘴唇。

朱河叹了口气:“这里没外人,爹接下来说的话,可能有点不中听……”

朱鹿蓦然神采焕发,打断朱河的话:“爹,公子在寄给小姐的那封家书后边,专门给我写了好些篇幅的随笔,公子的行书和楷书越来越炉火纯青了。他说了他亲自随人追杀一伙马贼的跌宕境遇,说认识了一位陈氏上柱国的嫡长孙,还说了那太平火的景象,说大骊京城无奇不有,大街上竟然有人骑乘着蛇蟒、仙鹤招摇过市,而京城百姓早就见怪不怪了。公子还说大骊京城的皇城北门左右各有一尊活着的金甲门神,据说是一座道家宗门赠送给大骊的开国之礼,身高有四五丈呢。爹,您说好玩不好玩?”

朱河无奈道:“称呼二公子,稳妥一些。”

朱鹿笑逐颜开:“大公子又不在,何况大公子那么憨厚,就算听到了也不会生气。”

朱河轻喝道:“不得无礼!”

朱鹿眉眼低敛,睫毛微动,而后小声道:“公子……嗯,是二公子曾经对我们这些下人说过,命好的人,躺着也能享福;命不好的人,来这世上走一遭,就是来遭罪的。李槐命好,林守一命也好,成了山崖书院的学生,以后多半会扬名立万。退一步说,做个腰缠万贯的富家翁,绰绰有余。”少女缓缓抬起头,“那个陈平安的命其实也不差的,至少他不用喊别人小姐、公子。”

朱河有些不敢正视女儿的视线。家生子,之所以是家生子,在于打从娘胎起就是了。他欲言又止。

朱鹿眼神坚毅,语气坚定道:“爹,没有关系。二公子说了,到了大骊京城,有的是法子脱离贱籍。况且大骊边境军伍愿意招收女武夫,若是攒够了军功,说不定还能成为诰命夫人呢。”

朱河看着眼前这个别样神采的少女,有些陌生,又有些欣慰,点头道:“到时候我们父女二人一起投军便是,还能有个照应。二公子如今在京城站稳脚跟,争取让他帮我们选一支好一点的边军,恶仗不至于太多,战功别太难获得。总之在脱离贱籍之前,不可辱没我们龙泉李家的家风,以后哪怕真的自立门户了,也要对李家心怀感恩……”

朱鹿笑了起来,快步上前,挽住朱河的胳膊,拉着他一起返回枕头驿,调侃道:“知道啦知道啦,爹您什么时候话这么多了。”

朱河揉了揉女儿的脑袋,犹豫片刻,仍是决定说出口:“有机会,跟陈平安说声对不起。棋墩山山巅一战,不管初衷是什么,一件事情做错了就是做错了,那么该道歉就要道歉,该弥补就得弥补。”

朱鹿沉默片刻,兴许是今晚心情绝佳的缘故,笑容灿烂道:“好的!”

红烛镇依循大骊礼制,设有文武两庙,即规模不小的文昌阁和武圣庙,分别供奉着一尊手捧玉笏的文官神像和一尊披甲悬剑、脚踩狸猫的武将神像。

红烛镇两庙建在城南,双方相隔不远,五六百步而已。夜色深沉,两尊神像几乎同时摇晃起来,身上灰尘簌簌落下,一阵阵淡金色涟漪在神像表面荡起。与此同时,绣花江和玉液江两岸江神祠里的两尊泥塑金身神像亦是差不多的光景。

红烛镇北方的棋墩山一脉,一个袒胸露腹的男子手里拎着酒壶,腰间还悬挂着三只酒壶,虽然满身酒气醉醺醺,脚步踉跄,但是每一步跨出都长达五六丈,行走山路如履平地。他很快来到棋墩山的山巅石坪,打了个酒嗝,重重一跺脚。

棋墩山土地爷魏檗出现在不远处。

汉子瞥了眼手持绿竹杖的俊美青年,笑道:“可喜可贺,总算打破了身上的那道术法禁锢,恢复土地真身不说,还有望自成山神,看来最近得到了天大的机缘。”

魏檗脸色阴沉:“有话直说。”

汉子抹了抹嘴,直截了当问道:“那个叫阿良的,有多强?”

魏檗沉默不语。

汉子淡然道:“事关重大,我没心情更没时间跟你耗,你不开口,我就打烂你的金身,让你连死灰复燃的机会都没有。”

魏檗问道:“在回答之前,我能否知道缘由?”

汉子点头道:“那人杀了我们大骊两名顶尖死士——武夫第七境的李侯和练气士第八境的胡英麟,此二人皆是那位娘娘麾下竹叶亭的甲字高手。陛下得知消息后很不高兴,觉得此人破坏规矩在先,因此大骊要跟他讨要一个说法。”

魏檗心情沉重。

汉子语气森森,冷笑道:“劝你别掺和,能把自己摘干净是最好,摘不干净的话,说不定就要再去冲澹江洗回澡了。可是我敢确定,这次再不会有人愿意拼着魂飞魄散的危险,仍要帮你从江底捞起碎片,一块一块拼凑起金身,最后偷偷给你带回棋墩山。对吧,神水王朝的北岳正神?”

魏檗惨然一笑。

大骊边境的野夫关城门大开,为数不多的驻城轻骑罕见地选择夜行军,虽然不过千骑,但是当整齐的战马铁蹄踩踏在地面上的时候,大地仍是为之震动,如密集急促的擂鼓声,让人热血沸腾。

驿路旁边,一骑武将勒缰停马于旁,脸色凝重。

一名脸上疤痕狰狞的年轻副将快马赶至,放缓马蹄后,与主将并肩,轻声问道:“韩将军,这趟北上奔袭意图为何?我大骊野夫关以北广袤版图,怎么可能会有大股马贼流寇?再者,就算出现,也轮不到咱们这支骑军出马吧?”

身材敦实的主将嗓音低沉:“不该问的就别问。”

年轻副将咧咧嘴,果真不再追问。

主将犹豫了一下,大概是自己也憋得有些难受,斟酌一番后,小声道:“不但是我们野夫关这点兵马,南方边境的所有关隘军镇都抽调出了将近半数的主力野战轻骑,在今夜全部倾巢出动。”

年轻副将愣了一下:“四年一轮的春蒐夏苗秋狝冬狩?可时候不对啊,咱们去年才参与的春蒐,今年就算有这等规模的大演武,也该是放在夏季才对。”

主将下意识摸了摸胯下坐骑的柔顺马鬃,道:“到达临时驻地后,朝廷兵部自会有下一步指令下达,咱们不用胡思乱想了。”

红烛镇往西两百多里,江面辽阔的绣花江上游地带,水中央有一座小孤山,被当地百姓粗鄙地称为馒头山。山上有一座孤零零的土地庙,香火不绝,相传极其灵验,求子得子,求财得财,远近闻名,是文人骚客必须泛舟游览的形胜之地。可是本地百姓几乎从不来此祭拜烧香。

暮春夜色肃杀清冷,江水滚滚逝去,浪花四溅。江水中有一条三尺长短的青色鲤鱼飞快地从岸边游向小孤山,出奇之处在于它的背脊之上坐着一个朱衣童子,不过巴掌高度,双手使劲攥紧青鲤的两根鱼须,好似骑士拉住缰绳。朱衣童子随着鲤鱼和江水起起伏伏,浑身湿透,脸色苍白,骂骂咧咧。

青鲤游到了岸边,骤然停下,直接把朱衣童子给甩到了岸上。小家伙打了一连串滚,灰头土脸,对着江水里晃晃悠悠返回对岸的那条青色鲤鱼破口大骂:“上梁不正下梁歪,你家主子是个骚婆娘……”

鲤鱼猛然转身,死死盯住岸上的朱衣童子。后者吓得屁滚尿流,撂下一句“好男不跟女斗”,往土地庙飞快跑去。

小庙未关门,小家伙好不容易爬过门槛,翻身落地后,抬头对着那尊掉漆严重的滑稽泥像叉腰怒喊道:“大爷差点淹死在江水里,你还不赶快跪下领旨?信不信大爷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把你的脑袋咔嚓一下?”

砰然一声响,朱衣童子被人一脚当石子踢出土地庙。

有个五短身材的汉子一屁股坐在门槛上,骂骂咧咧道:“你一个这破庙里诞生的香火童子,还敢跟大爷我自称大爷?”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那朱衣童子气喘吁吁地一路跑回来,艰辛地爬上门槛坐着,龇牙咧嘴,眼神哀怨。

汉子皱眉问道:“什么事情?”

小家伙嘀咕道:“有点饿。”

汉子抬起手臂作势要打,朱衣童子抱住脑袋,嚷嚷道:“我刚从城里城隍阁那边偷听来的消息,说是朝廷礼部和钦天监下了两道秘密旨意,要求红烛镇四周千里之地的一切山水神灵全部就地待命,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闭关,必须随叫随到,若是点卯之时无法准时出现,斩立决!你大爷的,要不是我给你递消息,就你那惫懒性子,早就给人借刀杀人……哦,忘了你不是人……”

小家伙这次是被一巴掌打得摔进土地庙内的。

汉子站起身,望向红烛镇方向,神情肃穆,不忘提醒道:“香炉里给你留了点伙食,记得省着点吃。”

“算你有点良心。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混的,不仅是一州之内在土地庙任职时间最长的可怜蛋,而且跟同僚们的关系也差。这就算了,连绣花江里那些个虾兵蟹将都敢不把你放在眼里,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在你的炉子里生出来?唉,下辈子应该找个好一点的炉子投胎的……”朱衣童子嘴上不断埋怨着,可不耽误他熟门熟路地爬上香案,一头扑入零零散散插有七八支香的黄铜香炉。

返回枕头驿的路上,程昇发现身旁的孩子一下子咬牙切齿,一下子长吁短叹,像是在做一个生死攸关的抉择。

李槐终于停下脚步,鼓起勇气问道:“老程,我身上有三十文钱,能不能去先前的书铺买本书?那儿最便宜的书是多少钱?还能不能给我剩下点?”这些是李槐偷偷攒下的所有余粮了,大半是从舅舅家偷出来的,小半是姐姐李柳的私房钱。

程昇有些哭笑不得,思量一番后,认真回答道:“难。那间铺子的书是我们红烛镇公认的不实惠,若非爱好搜罗善本孤本的读书人,一般没有人去那边买书。你要是真想买书,我知道东边有两间大书坊,儒家经典、诸子文集、志怪小说皆有,在那儿我还能帮你还价。”

一根筋的孩子摇头道:“不行,就得是方才的书铺!”

之前在书铺,那个一年到头穿草鞋的穷酸家伙既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地二话不说就买下一本将近十两银子的破书,也不是不愿为他花费这么多银子就当场拒绝,而是问他会不会看那本书,这让李槐很意外。虽然当时他说会看,事实上买下之后,看当然会看,随手翻阅打发时间而已,他对这本《断水大崖》其实没太大兴趣。

但是有人愿意为自己掏出十两银子,这让李槐觉得很开心。

李槐不傻。别人对他是好是坏,他心知肚明。

一双双草鞋,还未打造好的书箱,加上这本《断水大崖》,欠了人家这么多,所以李槐觉得要是不为陈平安做点什么,自己会过意不去,心里堵得慌。

其实李槐不喜欢朱鹿,甚至连患难与共的林守一也不怎么喜欢,反而觉得在学塾就经常欺负自己的李宝瓶还不错。他最喜欢的是吊儿郎当的阿良,至于那个来自泥瓶巷的穷光蛋,李槐有些怕他。

此时,程昇低头看着满脸认真的孩子,心想,不愧是那家伙所谓的仙人资质,有些事情确实福至心灵。他忍住笑,想着刚好顺水推舟,能够帮这孩子一把,指不定就结下一桩天大的香火情。所谓与人为善,事实上与一千个凡夫俗子为善远远不如与一位仙人结下善缘,这是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千真万确。

程昇带着李槐走向两街之间的小巷,那个年轻店主正坐在门槛上望向他们,满脸笑意,好像就是在等待他们的到来。

就在此时,小巷另一端走来一个手提灯笼的佝偻老人,与李槐二人相向而行。

年轻店主缓缓起身,对程昇摆摆手:“今天书铺关门打烊,回头再带这孩子来。”

程昇二话不说,拉着李槐掉头就走。

年轻店主在确定二人离开小巷后,便不复见之前的恬淡闲适,略显恭敬局促,抱拳轻声道:“冲澹江李锦,拜见郎中大人。”

老人点了点头,径直跨过书铺门槛,李锦紧随其后。

老人随手将灯笼握柄插入书墙高处的书籍底端,转头看着面如冠玉的年轻人,感慨道:“四十年前你我初次见面时你就是这般容颜,如今再见,依然如此,羡煞旁人啊。”

李锦握紧折扇,微笑道:“对我们这些异类而言,能够生而为人,才是天大的幸事。”

老人点点头,并未反驳。

李锦好奇地问道:“那拨人能够住在枕头驿,是大人的安排?”

见老人默不作声,李锦识趣地不再询问。

他在百年前开了这间小书铺,冷眼看世事,见多了人情世故和宦海风波,对于大骊官场并不陌生,想要在枕头驿腾出这么多甲乙驿舍来,差不多该是六部侍郎的本事了。当然,三位郎中除外。大骊朝廷六部衙门尚书、侍郎之下,郎中为各司主官,员外郎为副官。虽官职不显,但其中三司郎中的权柄之大超乎想象。

这便是吏部考功司、兵部武选司以及礼部祠祭清吏司。这三司主官可谓位卑权重,朝野瞩目,一旦外放地方,必然破格提为封疆大吏。

一位职掌王朝所有四品以下地方官员的升迁考察;一位负责为王朝军方筛选、审核武人升迁,尤其还掌握着江湖人士的招安大权;一位具体负责一国祭祀大典,许多时候君王都要问策于此人,而此人往往是儒家学宫、书院出身。

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老人,正是其中之一。

李锦在四十年前作为这间书铺的主人曾经赠予一名进京赶考的寒酸士子两本典籍,没有想到之后那名寒士一路升迁,成了大骊礼部祠祭清吏司的郎中,清贵且权重。但是对不在庙堂远在江湖的李锦而言,礼部祠祭清吏司还有另外一层意义——据说许多京城官员连这座小衙门的门都找不到,它却暗中掌管着天下山水正神的筛选评定,虽无最终的勘定权,却有至关重要的举荐权。

李锦通过路过红烛镇的官宦商贾得知老人坐上这个位置后,寄去数封书信,无一不是泥牛入海,杳无音信。李锦不敢造次,只得遗憾作罢。他百年来苦心孤诣,竭力谋求冲澹江江水正神的位置,用了许多门路香火,全部无功而返。

老人突然说道:“冲澹江之所以不设江神之位,你应该是知晓缘由的,所以你悄悄寄去我府上的书信,我只当没有看到,并非不愿帮忙,而是实在有心无力。”

李锦笑容苦涩,点头道:“理解。只要皇帝陛下不点头,恐怕礼部尚书开口发话都不顶用。”

老人笑了,凝视着眼前这个年轻人。每过二三十年,此人就会更换脸皮容貌。老人眯眼道:“但是现在有个机会摆在你面前,就看你敢不敢争取了。”

李锦没有流露出激动神色,反问道:“听说曾是骊珠洞天的龙泉县境内,大骊皇帝敕封了一位龙须河河神和一位铁符江江神,披云山、点灯山和落魄山则各自敕封了一位山神。一次性给出三山两水总计五个席位,这就已经用掉了皇帝陛下的许多家底,怎么可能在这个快要捉襟见肘的时候,再对冲澹江丢出一个宝贵名额?”

老人笑道:“放心,不是什么针对你的阴谋,说句难听的,你还不至于让我亲自出马。”

李锦起先有些羞恼,随即又有了寄人篱下的无奈之感,不再说话。

老人收敛笑意,道:“以红烛镇为中心,方圆千里之内,所有大骊朝廷敕封的山水正神以及候补的土地、河婆,近期全部需要待命,随时准备参与一场围剿。除此之外,包括大骊野夫关在内的南方边镇出动了大量精锐骑军,撒出了不计其数的斥候侦骑。至于你,若非当年那点赠书的情分,我绝不会将这个消息告知于你。有你没你,毫无差别。”

李锦被震撼得无以复加:“在大骊境内摆出这么大的阵仗,到底是在围剿什么?”

老人直言相告:“一个人。”

李锦望向老人的眼眸,见他不似作伪,缓缓问道:“郎中大人需要我做什么?”

老人笑道:“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情,只需要帮忙盯住一个刚到红烛镇的男人。我知道走出冲澹江后两百余年,你在红烛镇上经营得很好,比城隍他们更熟悉水路,比两位江神又更熟悉小镇的风吹草动。而且如果京城档案没有记录错误的话,你豢养有几尾珍稀的青冥鱼,来自古书,最适合小范围内侦察、传递消息。”

李锦脸色不太好看。老人讥讽道:“放宽心,青冥鱼确实百年一遇,可我还不至于下作到见财起意的地步。”

李锦自嘲笑道:“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不知那人是?”

老人缓缓答道:“一个戴斗笠的汉子,腰间别有一只银白色小葫芦,身边跟着一群孩子。那些孩子来自曾经的骊珠洞天,如今的龙泉县城。至于汉子的真实身份,大骊谍报尚未获悉。”

李锦瞠目结舌:“那人之前来过我这铺子。”

见老人目光如电,李锦又小心道:“巧合而已。”

老人摆摆手,叮嘱道:“无所谓了。从现在起,切记不要露出马脚,哪怕无功,也好过有过。如果因为你的纰漏不小心打草惊蛇,你也不用担心,因为你那个时候肯定已经死了,那个人不杀你,我也会亲自动手。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成了,我不敢保证你成为冲澹江江神,但是我可以让皇帝陛下先记住你的名字。”

李锦自嘲道:“这算不算简在帝心?”

老人停下随手抽书翻阅的动作,转头问道:“怎么,不愿意?”

李锦哈哈笑道:“富贵险中求,更何况又不需要我亲自陷阵,稳赚不赔的买卖,做了!”他打了一个响指,肩头附近浮现出两条尾巴极其纤长的玲珑小鱼。它们与他神意相通,鱼目所见,即是李锦目之所及。它们摇曳长尾,瞬间消失。

老人离去之前,笑着感慨道:“你铺子里的书,价格还是这么贵啊。”

李锦只有在这一刻,才觉得老人依稀有几分当初那名年轻寒士的风采。

老人取回灯笼,离开铺子,走出小巷。拐角处站着一个双臂环胸的魁梧男子,两人并肩而行,后者问道:“就不怕画蛇添足?”

老人随意道:“其实这场围猎,收网到了这个地步,那李锦就算突然失心疯,跑到那个叫阿良的男人面前说破一切真相,都无关紧要了。”

男人没好气道:“归根结底,还是要还他当年的赠书人情?”

老人笑眯双眼,流露出几分自负,轻声道:“我欠下的人情,多少还是值点钱的嘛。”

朱鹿说要吃糖葫芦,朱河虽然有些好奇自家闺女怎么突然喜欢上了甜食,可这点要求根本算不得什么,就带着朱鹿一起去找摊子。

有扛着一大串糖葫芦的小贩走街串巷大声吆喝,朱河不喜此物,朱鹿却一口气买下三串。朱河有些疑惑,朱鹿笑着说她自己吃一串,其余两串可以给李宝瓶和陈平安。朱鹿还说,她想今晚就跟陈平安道歉,好歹跟他说一声对不起才能安心。

朱河如释重负,开怀至极。

父女二人回到驿站,得知陈平安和李宝瓶也已经返回。

朱鹿一串糖葫芦还未吃完,挑了甲等驿舍后边的院子,让父亲帮她给陈平安捎句话,说跟陈平安约在那里见面。朱河大步离去,心里有些好笑:这丫头脸皮子也太薄了些,跟人低头认个错而已,有什么丢人的。

没过多久,陈平安出现在彩绘廊道那一头,看到坐在另一端长椅上的朱鹿后,微微加快步伐。

朱鹿身侧的长椅上散落着十五六颗糖葫芦,她笑着站起身,双手放在身后,姿态看似娇憨,向陈平安走去。

陈平安看着她走来,脚步轻盈,走在灯火朦胧的廊道上,像夜色里的年幼麋鹿。

朱鹿再没有平时的颐指气使,仿佛一个邻家少女,巧笑盼兮。

陈平安有些不敢置信,放慢脚步,瞪大眼睛凝视着那张有些陌生的清秀脸庞。

朱鹿从背后抽出左手,朝陈平安挥了挥,边走边道:“陈平安,棋墩山石坪上的事情,我爹希望我能够跟你说一声……”

五步之隔,二境巅峰修为的少女猛然发力前冲,刹那之间就来到了陈平安身前。朱鹿脸庞上带着狰狞、愤怒和快意、解脱之色,复杂至极;陈平安的眼神除了黯然之外,更多的是凌厉,视线中带着那种用斩龙台磨砺出来的柴刀锋芒。

朱鹿左手一拳直击陈平安额头,此举作为障眼法,她甚至故意稍稍放慢了出拳速度。真正的杀手锏在右手,她手握三根锋利竹签,直直捅向陈平安的心窝。她之前未曾说完的那句话也顺势脱口而出:“对不起!”

此刻少女哪有什么娇憨神态,唯有狠厉。

但是下一刻,朱鹿满脸惊愕,心知不妙,就要后撤。

陈平安右手迅猛抬起,不但格挡掉少女的左拳,还借着她胆敢示敌以弱的机会,手臂顺势向前,一把掐住朱鹿的脖子。与此同时,他的左手死死握住朱鹿暗藏杀机的右手手腕,向外一扯,不让三支糖葫芦竹签刺中自己的心窝。攥紧她脖子的手骤然发力,将她往自己这边一扯,一记膝撞狠狠撞在朱鹿腹部,势大力沉,撞得她差点吐出胆汁苦水,身躯情不自禁地弯曲起来,整个人顿时失去了战力。陈平安没有掉以轻心,犹不罢休,当头一锤猛敲下去,以额头撞额头。朱鹿踉跄后退。

陈平安一脚蹬去,朱鹿如断线风筝般重重摔在两丈之外的廊道青石板地面上,挣扎了两次仍是无法起身,嘴角渗出血丝,面如金纸,花容惨淡。

一气呵成,毫不留情。

朱鹿用手肘抵住地面,忍住撕心裂肺的疼痛,竭力让身躯向后倒退,尽量远离那个草鞋少年,哪怕多出一寸一尺也好。

陈平安环顾四周,见并无异样,这才走向战力几无的狼狈少女,浑身肌肉紧绷,依然小心谨慎。

朱鹿陷入莫大恐慌,顾不得擦拭嘴角的鲜血,带着哭腔解释道:“不要杀我,陈平安,我只是跟你开一个玩笑。真的,我不骗你,如果我要杀你,我怎么会用这几支糖葫芦竹签?再说了,我为什么要杀你啊……”

陈平安一针见血道:“之前在观水街分开,你拉上你爹说要逛兵器铺子,是不是想挑选匕首之类容易隐藏在袖口之内的称手兵器?我猜应该是铺子关了吧,所以只好用竹签代替。”

朱鹿蓦然笑起来,胸膛剧烈起伏,咳嗽得厉害,捂住嘴,猩红鲜血仍是不断从手指缝隙渗出。她松开手,仿佛认命一般,仰头望着那个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少年,视线从上往下,最后看到一双粗糙低贱的草鞋。朱鹿再次抬起头,好似魔怔失心疯了,不哭反笑,死死盯住越来越靠近自己的少年,沙哑笑道:“没想到你没我想象的那么蠢,但是我很奇怪,你是怎么看出我要杀你的?”她提高嗓音,原本清秀可人的脸庞扭曲而癫狂,“陈平安,在杀我之前,可不可以让我死个明白?”

陈平安脚步不停,反问道:“为什么?”

朱鹿刚要尝试着坐起身,就被陈平安一脚踩在额头上,后脑勺重重撞上青石板,嘴里呕出一大口鲜血,彻底放弃了挣扎起身的企图。此时她内心深处最大的耻辱便是这样一个穿着草鞋的陋巷少年居然能站着跟自己说话,而自己却只能躺着,连坐起身都成了奢望。

朱鹿用手背抹去鲜血,笑道:“还记得我家二公子寄给小姐的那封家书吗?我家二公子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尤其擅长行书,就像二公子的为人性情,潇洒不羁。但是我家二公子在离家赶赴京城之前突然说要学习楷书,因为他说要学会懂得遵守外边世界的规矩,他要开始约束自己的心性了。”

陈平安蹲下身,掰开她的五指,取出那三支竹签握在自己手心,然后坐在廊道长椅上,面无表情地盯住她,不让她有任何折腾出幺蛾子的机会。但是显而易见,朱鹿杀他杀得毫不含糊,一点犹豫都没有,可要陈平安反过来杀她杀得心无芥蒂很难,因为这中间夹着那个红棉袄小姑娘,还有性情爽朗的朱河,以及这个什么李家二公子。

陈平安在看到朱鹿从廊道远远走来的第一眼起,就知道她不怀好意了。他的眼力极好,她的隐藏掩饰却远远不够精湛——颤颤巍巍的睫毛,咬住牙根鼓起的腮帮,低敛视线的狠辣——陈平安一目了然。

但是陈平安怎么都没有想到,她真的会杀人。当她提起那个李家二公子,整个人的气态就摇身一变,看向陈平安的眼神就像是人在看狗。

“当时小姐在枕头驿跟我第一次提及家书内容,二公子说大骊烽燧点燃的太平火绵延千万里,一直从边关传递到京城。但是小姐并不知道,你们所有人都不知道,二公子在这之前,从未跟我说过这‘边境以太平火向君王报平安’的事情。二公子跟我说了什么趣闻逸事,自我懂事起,就记得一清二楚!”

“所以我当时就觉得事情不对劲,向小姐索要了那封家书。果不其然,我看出了玄机,这个世上,也只有我朱鹿能够看得出来!”

陈平安低头看着满脸狂热的少女,一言不发。

朱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一刻,她又变成了倨傲自负的李家婢女、初出茅庐的武道天才。她继续说道:“然后我仔细看了两遍,只用了两遍,我就找出了正确答案,解开了我家二公子故意留给我的这道谜题!”

她看着陈平安那张冷漠的黝黑脸庞,嗤笑道:“小姐是心性不定的跳脱孩子,当然领会不到二公子的良苦用心,所以二公子一开始就没把希望寄托在小姐身上,而是选中了我。那封家书洋洋洒洒两千余字,几乎全部以行云流水的行书写就,唯有七个字,是楷书!”少女几乎要笑出眼泪,“大骊上柱国姓氏,陈氏嫡长孙,杀马贼,太平火,报平安,得诰命。那七个字,正是‘杀陈平安得诰命’!”

书生杀人不用刀。陈平安皱了皱眉头。

朱鹿捂住绞痛不止的腹部,满头冷汗,可嘴上仍是讥笑道:“是不是连‘诰命’这两个字你都没听过?”

她挣扎着背靠陈平安对面的长椅,这次陈平安没有阻止她。

“知道我除了杀你之外,最想做什么事情吗?你不是认识很多字了嘛,我就想把那封家书交到你手上,说不定你还会自惭形秽呢,觉得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字。如此好的文采,任你陈平安翻来倒去看十遍百遍也不会知道真正的学问竟然只是那七个字,是不是很好笑?我觉得很好笑,都快要好笑死了!”

陈平安安安静静坐在长椅上,身边刚好散落着那些糖葫芦,一颗颗无人问津。他看着朱鹿,扯了扯嘴角:“如果不是朱河,你今天就真的要好笑‘死’了。”他站起身,缓缓道,“我知道,这些话你其实是说给你爹听的,而且你这次挣扎起身,是为了引诱我对你出手,你要让朱河没有选择的余地,要么我杀你,要么他杀我,对不对?”

朱鹿脸色阴沉,不再说话。

朱河不知何时站在了廊道之中,望向两人,双拳紧握,手背青筋暴起,满脸痛苦。一个是自己心爱的闺女,一个是自己欣赏的晚辈。

朱鹿伸出大拇指,使劲抹掉嘴角的血迹,微微低头,眼睛却盯着草鞋少年。她缓缓转头,破天荒脸色平静,对那个熟悉的身影说道:“依我们小姐的脾气,如果知道了这一切,我就算不死也要脱一层皮,这辈子就算是毫无希望了。爹,我求您了,不要心慈手软,趁着阿良还没有回来,赶紧动手!二公子说过,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陈平安突然转身弯腰,随手捡起一颗糖葫芦,放入嘴里咀嚼起来。

然后站在廊道中央,与朱河对峙,同时对朱鹿轻声道:“你会死的。”

朱鹿心一沉。她爹和陈平安相距约莫十五步。陈平安虽然武道境界不高,但是身形矫健。她爹就不应该这么光明正大地出现在那么远的地方。生死之争,讲什么高手风范?

朱鹿扭头朝地上吐出一口血水:“有本事你就试试看。”

她又望向父亲,提醒道:“爹,今天您要是不出手,我就死给您看!不管如何,先把陈平安拿下再说!”至于拿下之后,她爹不愿出手杀人,她来便是。

朱鹿早已强提一口气,随时准备应对陈平安拿她要挟父亲。

她爹曾经无意间说过,一旦对上这个出身泥瓶巷的低贱坯子,若是点到即止的武学切磋,她有胜算,但是生死搏杀,她必死无疑。起先她是半点不信,但是那场发生在棋墩山石坪的风波,她与白蟒对峙时被吓得毫无斗志,只能束手待毙,反观陈平安,无论是胆识气魄还是对时机的把握全在她朱鹿之上,这其实已经让她的习武之心几乎绝望了。一旦心境崩碎,武道之路就算走到了尽头。

所以哪怕在进入红烛镇之前的棋墩山边界,魏檗送给他们人手一份临别赠礼,她在朱河的强硬要求下拿到了那本所谓的仙家秘籍、无数山下武夫梦寐以求的武道宝典《紫气书》,她也并未提起多少心气。

心气一事,自古易坠难提起。这一切,醉心于武道攀登的纯粹武夫朱河又如何晓得?

但是那封书信的到来,宛如自家公子在面授机宜,就像一场雪中送炭,让悟出其中玄机的少女重新燃起希望,告诉自己一定要习武,至少要成为爹那样的武道宗师,一定要在沙场立下汗马功劳,让那个“诰命夫人”来得天经地义。

尤其是他们父女二人如今拥有了真武山英雄胆和《紫气书》,就像朱河亲口所说,如今他连第七境的风光也敢去想一想了。那么她朱鹿,为何不敢去想一想自己以前不敢想的风光日子?

只是所有的锦绣前程和所有的阳关大道都建立在一个小小的前提上——

陈平安必须死。

所以自知正面搏杀不是他对手的朱鹿,需要一场暗处的袭杀。如陈平安揭穿的真相那样,她需要一把匕首。不凑巧,兵器铺子关门歇业,买不到。

刚好她爹说到让她向陈平安道歉一事,而陈平安与李宝瓶,又提过要买糖葫芦。

匕首能杀人,糖葫芦的竹签子用在二境巅峰的武夫手里,也可以。

担心一根竹签容易折断,她便借口要带给陈平安和李宝瓶。三根竹签握在一起,她不信还捅不穿少年的心窝。

环环相扣。朱鹿之机敏急智,可见一斑。

那个从未露面的李家二公子,识人之明、用人之准,同样显而易见。

因为朱鹿真正的厉害之处,还在于她既给自己找了一条退路,又给身为五境武夫的朱河——她爹——选择了一条没有回头的路——她死,或者陈平安死。

朱河望向那个束发别玉簪的贫寒少年,说了本该由他女儿诚心诚意说出口的三个字:“对不起。”

陈平安笑道:“没关系,路都是自己选的。”

他那不合常理的笑意,给人森寒之意。

这种荒诞感觉,不远处的朱鹿感受尤为明显。

当初在棋墩山辖境内,与朱河切磋之后,陈平安察觉到自己体内的三座气府竟然让那条横冲直撞的气机火龙都只敢过门不入,直到那个时候,他才意识到那三处藏有三缕极小极小的剑气与他心意牵连,使用起来毫无门槛。

之后炸烂那条白蟒的头颅,陈平安用掉了一缕剑气。

为了活命,再用一缕剑气,陈平安觉得不亏。

但是少年觉得下一次动用剑气必须要有赚才行,总这么不亏也不是个事啊。

这场用心险恶的陷阱,朱鹿说了很多很多。

陈平安不过开口数次,加在一起也没几个字。所以他觉得要说点什么,为自己,也为那个需要自己活着她才能活着的神仙姐姐,否则心里有些不痛快。

陈平安一脚向前踏出,一脚向后挪去。双膝弯曲,身形下坠,双指并拢,直指廊道远处的男子,嘴唇微动。

不知是心有灵犀还是祖荫庇佑,朱鹿没来由地满怀惶恐,尖声喊道:“不要!”

朱河更是头皮发麻,堂堂五境小宗师竟是心神陷入泥泞,四肢动弹不得。

陈平安默念道:“剑来!”而后肩头一沉,气息随之凝滞,那缕原本即将离开气府的剑气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可被人在肩头突兀一拍后,如大蟒出山却遭逢挡住去路的河蛟,先前势不可当的气焰自然为之停顿,暂时选择了按兵不动。

“打住打住。”阿良站在陈平安身旁,搂住他的肩头,嬉笑道,“相亲相爱的一大家子,打打杀杀成何体统。”

陈平安抬起头,神出鬼没的阿良对他笑了笑:“相信我,我是阿良啊。”

陈平安叹了口气:“暂时听你的。”

阿良只是看了眼朱河,甚至懒得瞥一眼朱鹿,懒洋洋道:“这么珍贵的剑气用来杀一个朱河,太暴殄天物了,你不心疼,我都替你心疼。何况……算了算了,不说这些大煞风景的话,总之,我阿良的良心会过不去。这一式十八停的运气方式,你就当是补偿吧。”

陈平安原本正准备收起双指并拢的姿势,就在此时,阿良松开搂住他肩头的手,后退一步,摇头笑道:“这姿势也太不高人风范了,我教你一个厉害的。站稳了!”

阿良轻喝一声后,弯曲手指,先是在陈平安肩头一叩,之后出手如飞,在少年心口点了七八下。与此同时,使出比那聚音成线更上乘的仙家神通,直接在少年心湖之上激起涟漪,响起一连串心声:“记住体内这股气的起始,记住所有气府名称和运转路线:气若龙脉绵延,起于万山之祖凛冲,此乃世间养剑的头等气府,此处为一停;快速过三山六关,至此扶乩穴为二停;又急掠六洞九府,至此纯阳府,作第三顿……此为最后一停,总计十八停。这些窍穴气府如今说法迥异,乃是上古无数剑修披荆斩棘,付出巨大代价得出的珍贵心血,你记清楚没有?”

陈平安额头渗出汗水:“记住了七七八八。”

阿良笑道:“差不多可以了,之后如果撞得头破血流,不用怕,这是每一名剑修必须要走的道路。等以后熟悉了路线,你可以尝试着慢行气机,这才是十八停最有意思的地方。嗯,这是阿良我琢磨出来的学问,有人佩服得不行,使劲夸我,说光是这一点,就将剑道高度拔高了很多。哈哈,有点难为情啊。”

陈平安突然觉得这个所谓的“十八停”,多半是比《撼山谱》好不到哪里去了。

阿良仿佛看穿了少年的心思,一本正经道:“我像是个信口开河的骗子吗?我阿良这辈子就不知道吹牛是什么事情!”

朱河心神已经从泥泞当中勉强拔出,但是四肢比先前更加僵硬,一动即死。这是朱河脑海中唯一的念头,这就是阿良带来的无形震慑。

当那个腰佩绿刀别葫芦的家伙与你是朋友的时候,你会觉得他怎么看怎么不像高手;可当这个家伙成了敌人,朱河整个人吓得汗流浃背,当真是要魂飞魄散。

远处的朱河已是心神失守,近处的朱鹿只能听到陈平安在自说自话。

阿良又以心声告知陈平安:“轻舟已过万重山,气机流转一瞬百里千里万里是很好,可若是能够做到缓行,如山岳百年累土不见丝毫增高、海川千年积水不见半点抬升则更好!以后运气,可以专心练习这条道路,做到睡觉的时候也能自行运转。”

陈平安疑惑道:“我怎么知道睡了后有没有运转这十八停?”

阿良双手环胸笑道:“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到时候你自然而然会知道答案。”

他一屁股坐在长椅上,只是刚坐下,脸色就有点不对劲。陈平安捂住额头。

阿良不露声色地抬起屁股,用手拍掉那些粘在屁股上的糖葫芦,挪了个位置坐下,双手摊放在栏杆上,重重呼出一口气,终于第一次正视朱鹿:“你和你爹除了要把真武山那颗英雄胆和《紫气书》一并还给我,还需要拿出那叠李家传承下来的符箓。但是这些符箓只能救下一个人,朱鹿,我现在让你来选择,是你活着离开枕头驿,还是你爹?”

不等朱鹿说话,朱河已经沉声道:“恳请阿良前辈让朱鹿离开,我愿意自尽谢罪,甚至不用脏了前辈的竹刀。”

阿良只是笑眯眯看着朱鹿,根本不理睬已经掏出丹药和黄纸符箓的朱河:“朱鹿啊,你希望谁能活下来?”

朱鹿已经哭成一个泪人,只是用手使劲捂住嘴巴,不敢哭出声。另外一只手在身后攥紧,指甲刺破手心,满手鲜血。

朱河在远处廊道重重跪下,磕头颤声道:“阿良前辈!”

阿良望向陈平安,问道:“你觉得呢?要不然一起放了?你要是怕朱河报复,我可以废掉他的武道修为,怕意外的话,我可以随便打断朱河的长生桥。嗯,朱鹿的也行。”

陈平安不去看朱河,只是看着朱鹿:“我说过,你必须死。”

朱河猛然抬头,怒吼道:“陈平安,朱鹿还是个孩子!”

一直心态相对平静的陈平安在听到这句话后,莫名其妙就气得脸色发白。

他迅猛向前,就要一拳打烂朱鹿的胸膛。此时她气机紊乱,比起寻常少女的孱弱体魄好不到哪里去。只是不知为何,出拳之后,陈平安的拳头不由自主就变成了巴掌,路线倾斜向上,一记耳光狠狠甩在朱鹿的脸颊上。

阿良再次按住少年的肩头:“可以了。有些惩罚,比一死了之残酷多了。”

陈平安坐回长椅,怔怔出神。之后阿良如何处置朱氏父女二人,他们如何离开的枕头驿,以后去往何方见何人,他一概不知。

陈平安突然抬头问道:“阿良,有没有酒喝?”

阿良笑了:“酒有的是,我那只小葫芦能装下千斤酒。可是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一个人在伤心的时候千万不要喝酒,容易变成酒鬼。快意的事情可以喝酒,说不定喝着喝着就成了酒仙。”

枕头驿大门外,林守一独自站在街道上。少年不知为何被阿良留在外头,说让他等一个人的出现,再由他自己决定是不是要跨过驿站的门槛。

哪怕百无聊赖,少年仍是站如山巅孤松,腰杆挺直。

借着枕头驿门口悬挂的大红灯笼,少年从怀中掏出那本道家典籍《云上琅琅书》,开始浏览那些拗口难懂的文字,可谓佶屈聱牙,盲风涩雨。但是每当读到会心处,或是悟出些许真意后,就犹如雨后天晴,拨开云雾见青天,让少年欣喜不已。可是身世坎坷造就出的冷漠少年,不愿与人分享这份由衷的喜悦。

少年从不惮以最大恶意揣测这个世道的人和事。

远处走来一个姿色平平的妇人,望着少年,目露惊艳,感慨道:“果真是个修道的好坯子。”

妇人走到距离少年七八步外的地方,微笑道:“你好,林守一。之前在水边我们已经见过面了,我在画舫你在岸上。我的真实身份,是大骊长春宫的太上长老。非是自夸,我确是市井百姓眼中的山上神仙,货真价实,可一挥袖呼风唤雨,一跺脚地动山摇,尤其擅长一手五雷正法,覆掌镇杀妖魔邪祟……”说到最后,妇人自顾自笑起来,挥挥手,“不行不行,这套措辞实在是太让人难堪了,下次得让人换些素淡的。”

林守一却点头道:“我相信你。”

妇人笑道:“虽然不知你爹在那封家书上是如何跟你说的,更不清楚那个阿良的想法,但是他既然明知道我尾随你们,还把你留在驿站之外,那么我觉得可以试试看能否说服你随我一起返回大骊京城,与你父母道别之后,再跟我去长春宫修行道法。”

林守一脸色淡漠道:“我爹要我乖乖留在红烛镇,然后会有高人接我去大骊京城。要不然我不明不白死在外头,他不会帮我收尸,因为一个死人是不值那些路费的。我爹提了一句,如今大骊京城物价很高,家里开销很大。”

妇人叹了口气:“你爹说话是难听了点,可这难道不是大实话吗?”

林守一嘴角满是讥讽之意。

妇人犹豫了一下,向少年伸出手,神色庄重肃穆:“虽然你会觉得太过儿戏,不够玄之又玄,少了许多跌宕起伏的机锋和考验,可我还是想告诉你,林守一,向前走出一步,你就走上长生桥了。”

林守一收起那本道书放回怀中,摇头道:“感谢仙长好意。生在什么门户,姓什么,全由不得我。可该走什么路,我心里有数。”

“可惜了。”妇人唯有叹息一声,并未强人所难,“林守一,那就有缘再会,希望到时候你不会后悔。”

林守一作揖行礼,一板一眼:“恭送仙长。”

妇人一闪而逝。

驿馆廊道。陈平安和阿良此刻一人一边,对坐在廊道长椅上。

陈平安轻声问道:“阿良,你是不是要走了?”

阿良点点头,提起小葫芦喝了口酒,一看就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所以之前口口声声说的“伤心之时不喝酒”,纯粹就是这斗笠汉子的客套话。

阿良怔怔望着对面的少年,看着他那双干净的眼眸,就好像很多很多年前看到的那双眼眸……

“阿良,我想好了,读书没用,烦得很!我齐静春要跟你去闯荡江湖,我要快意恩仇,喝最烈的酒,用最快的剑,骑最好的马。嗯,我钱都备好了,十几两银子呢!不够的话,我可以回去跟先生再借一些。先生通情达理得很,跟我说真不想读书的话,也可以出去走走,千万里的大好河山,都是学问。”

被人揍得鼻青脸肿的青衫读书郎,眼神清澈而坚定。

书院大门处,有个老秀才躲躲藏藏不敢见人,只露出一颗脑袋,朝阿良使劲使眼色,见阿良不搭理自己,就干脆横移几步,走到门槛边,卷起袖管,摆出你敢拐骗我学生我就跟你拼老命的架势。

“去去去,毛都没长齐,净说些大话。等哪天你毛长齐了,我再带你去见识外边的花花世界。”

“阿良,一言为定啊,我等你。”

最后,阿良背对着少年,一手握住剑柄,吊儿郎当地敲打肩头;一手扬臂,握紧拳头,与那少年告别。

游侠儿阿良,与憧憬江湖的少年郎齐静春挥手告别。

最后,阿良转过头,看到那个老头子已经牵起少年的手,边聊天边走回书院。

“静春,先前忘了问,到底是谁打你的啊?”

“那个姓左的。”

“啊?他啊,下手这么没轻没重啊,我回头就去说他,君子动口不动手嘛。不过为什么要打架啊,是不是他讲道理讲不过你,恼羞成怒?”

“不是。”

“嗯?”

“他辩论输了之后,倒也愿意认输,可他故意说我读书再多,这辈子学问也没希望超越先生您。我觉得这怎么可能嘛,先生您学问虽大,可如今一翻书就犯困,经常看着看着就打盹。我年纪还小,总有一天,我看的书会比先生您看的多得多。可他还在那里念叨,说我有本事明天学问就大过先生您,我气不过,就率先动手了。打不过他,我也认了,之前找到先生我就没告状,对吧,读书人这点骨气当然要有。先生您在这方面就不太好,跟人吵架赢了打架输了,就只说自己学究天人,说那场辩论如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若是跟人吵架输了打架赢了,便只说打架打得如何惊天地泣鬼神……先生先生,您拧我耳朵作甚?哎哎哎……君子动口不动手啊。”

“什么君子!先生我是圣人!”

看到这一幕的阿良,终于潇洒转身离去。经此一别,竟是再无重逢。

在那段漫长的峥嵘岁月里,听到的那些个从倒悬山遥遥传来的小道消息,就没一个是喜讯,全他娘的是噩耗。那时候,阿良会坐在那座长城上,一口一口喝着酒,后悔当年没带上那个少年,会埋怨那个老头子连自己的得意弟子也照顾不好。

此时,看着对面的陈平安,阿良突然笑了:“曾经,我和一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少年说过一句话。我跟他说:‘相信我,你读书比练剑更有出息。’现在我觉得应该对你也说一句:‘相信我,你练剑比练拳更有出息。’”

斗笠下,阿良那张脸庞笑得眉眼都挤在了一起,可陈平安仍然认为他是在伤心。陈平安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伤心的阿良。

阿良不再喝酒,系好银白色小葫芦,不过仍是跷着二郎腿,那柄魏檗新打造的竹刀就横放在他的膝盖上。他双手轻轻拍打刀柄和刀鞘顶部,一上一下,说道:“一路走来,我其实一直在试探你,很多次了。你的选择,会决定我护送你到哪里。简单来说,就是我能陪你走多少路,取决于你能跨过多少个坎。”

陈平安点头道:“到后边我也琢磨出一点意思了,但只是觉得阿良你肚子里憋了很多想法,具体想什么,我一直没想明白。”

阿良对此并不觉得意外,开诚布公道:“第一次是在龙须溪边上,如果那次你让我觉得你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屁孩,是个靠着一腔热血意气用事的滥好人,我可能只会留给你一头驴子,拍拍屁股就走了,至于你能不能熬到风雪庙魏晋出关,关我屁事,反正早死晚死都是死,浪费我感情。”

阿良一边回忆细节,一边娓娓道来,听得陈平安目瞪口呆,完全没有想到阿良的心思如此细腻,更无法想象在自己的人生当中,曾经出现过那么多个稀奇古怪的考题。

“倒数第三次,是棋墩山石坪一战。如果不是我的故意引诱,魏檗和两条蛇蟒不会那么莽撞行事。倒数第二次,是引诱你返回竹林多砍几棵竹子。这一次,如果不出意外,是最后一次了。原本还想着护送你们到野夫关再离开,现在有些意外状况,不得不提前离开了。”

“有些考验,是刻意为之;有些试探,则是顺势而为。在这期间,你做的有些事情让我很不以为然,迂腐得很;有些事情,又做得让我觉得很痛快。这才是对的,这不是齐静春、崔瀺他们读书人的科举制艺,首重真实。我做了这些,然后冷眼旁观你的一言一行,跟某些宗门老神仙收取关门弟子是一个路数,重心性轻天赋。”

“是不是觉得我阿良是吃饱了撑的,或是人心鬼蜮,一肚子坏水?呵呵,我哪有那份闲心啊,我阿良这么大的一个人物,很忙的好不好。”

陈平安把双腿放到长椅上,懒洋洋盘腿而坐,双手托着腮帮,问道:“阿良,是不是我跟齐先生认识的缘故,所以你才会对我这么上心?”

阿良收敛玩笑神色,沉声道:“修行路上,诱惑太多了。李槐的那本《断水大崖》及林守一的修道天赋都可以用来卖钱,换成你陈平安的踏脚石。齐静春的弟子,不该如此凄惨。尤其是李宝瓶,那么好的一个小姑娘,我一想到她被自己信任的小师叔伤透了心,我阿良的心都快要碎了。”阿良才正经没多久,很快就又露出狐狸尾巴,“唉,我们这些老男人啊,什么家国破碎、山河陆沉,都扛得住挑得起,唯独最受不得这些小小的美好了。”

陈平安从身边捡起一颗没被阿良屁股坐过的糖葫芦缓缓嚼着,含糊不清地问道:“阿良,你现在觉得我咋样?你要是觉得我不行的话,不然你找朋友送宝瓶他们去大隋,可以吗?我倒不是怕吃苦,这个真不骗你,我就是怕齐先生会失望,怕我护不住宝瓶他们的周全。”

阿良笑骂道:“你小子别想跑路,这门差事,还真的就是你最合适。齐静春别的不行,眼光是真好,除非换成老头子亲自带他们游学才行……不说那老头子了,胆小怕事的缩头乌龟,抠抠搜搜的穷酸秀才,说起来就是一肚子火气……”

阿良扶了扶斗笠,仰头望去,啧啧道:“哟呵,这大骊皇帝倒也有趣,厉害厉害。趁着还有点时间,跟你聊一点最没用的东西,顺便解释为何我愿意把大把时间放在你小子身上。”他跟陈平安一样盘腿而坐,横刀在膝,“不管是习武还是练气,修行路上,最忌讳拖泥带水,所以顺从本心为人处世是一条捷径,可难就难在多想了一个为什么。兵家修士是不会作‘退一步想’的;世间武夫大抵难逃此窠臼,只觉得逆流而上就是勇往直前,拼的就是一个勇猛精进,独步登天;道家喜欢扪心自问;佛家喜欢看前生来世;儒家喜欢讲规矩画框架;墨家比较奇怪,喜欢兼济天下,最讲侠义,不太喜欢谈长生;小说家眼高手低,希冀着自己捣鼓出一个纸上世界。人心此物,脆如琉璃,经不起推敲。齐静春是既迂腐且自负的君子,不愿试探,那就由我来替他做。涉及文脉香火的传承岂能儿戏?你陈平安若是个绣花枕头或是个经不起诱惑的,到时候咋办?齐静春是死了,可我阿良还活着呢,到时候齐静春眼不见心不烦,我不得被恶心死?要知道,能吃苦耐劳与经得起诱惑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阿良叹了口气,道:“这大概算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陈平安一本正经道:“阿良你放心,我虽然喜欢钱,但我只喜欢我双手挣来的钱,别人的钱财,哪怕掉在地上,我遇见了,也只会寻找失主,绝对不会放在自己兜里。”

阿良笑道:“不能说你错,但你若是真有急需急用,可以先用了,解燃眉之急,这笔账记在心头就行,以后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多偿还一些便是,双方皆大欢喜。这才是真正的好人,要不然你还真守着那点钱饿死自己?”

陈平安问道:“那如何判断我是否急需?”

阿良指了指自己心口,再指了指自己脑袋:“这两关都过去了,那笔钱就能用了。”

陈平安眼睛一亮,有所了悟,使劲点头道:“阿良你虽然没读过书,但到底是走过很多路的人。你这么一说,我就想通了。”

阿良揉了揉鼻梁:“怎么感觉比李槐的马屁还不如。”他靠着围栏,望向廊道外的清朗月夜感慨,“知道吗?你那种迂腐,其实换成齐静春他们读书人的说法,叫正直。对,是真的正直,心与行相合,正人君子的正,直道而行的直。”

阿良大笑起来,指着一脸懵懂的少年:“哈哈,你小子自己是晓得这些的,泥腿子,小财迷,吝啬鬼。但偏偏是这样,你很像很像老头子年轻的时候。其实齐静春跟你这么大的时候,脾气差得很,反而是公认大器晚成的老头子跟你一样,从小就心思重,脾气也好,跟泥捏的菩萨差不多,天生就是坐在神坛上的……”阿良本来越说嗓音越低,只是说到这又骤然拔高,“当然了,我阿良是随心所欲惯了的,不是很喜欢你这种风格,当年就是因为这种感觉,让我拒绝了那个少年的请求。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初带着他一起走走江湖,会不会比现在更好一些。”斗笠汉子咧咧嘴,“所以这趟来大骊,我想跟有些人唠唠嗑。我想告诉他们,齐静春不在乎的事情,有人在乎。”

阿良莫名其妙伸手随意一弹指,观水街那条小巷的书铺里,李锦的额头如遭重锤撞击,整个人倒飞出去,直接破墙而出,跌入隔壁店铺,把那个站在柜台后头打盹的店伙计给吓得噤若寒蝉。

阿良嘀嘀咕咕道:“神仙打架,看戏就好。小小锦鲤,真以为什么大江大浪都见识过了?我阿良见过的大江大河比李槐吃过的米粒还多,真以为这句话是吹牛?我阿良这辈子就不知道吹牛是什么。”他继而向身侧凌空一抓,远处院墙边一条青色游鱼模样的袖珍精魅如上钩之鱼拼命挣扎。阿良手掌往回一扯,这尾青冥鱼便被它拘束在掌心大小的方寸之地。更加出奇之处,在于斩断它与主人的神意牵连后,本该奄奄一息的灵物反而比先前更加灵气充沛,悠然自得,扭尾游弋。

阿良解释道:“回头让李槐豢养在那本《断水大崖》当中……咦,怎么感觉这个小王八蛋每天都有狗屎运?李槐在小镇是不是天天踩到狗屎,从不擦鞋底板?”

远处有个稚嫩嗓音响起:“阿良你才天天踩狗屎!”

陈平安望向阿良,后者低声笑道:“没事,三个家伙都是先后赶来这里没多久,不知道朱河、朱鹿的事情,关于他们的‘不告而别’,回头你自己找个借口对付过去就行了。”

阿良招手道:“别偷听了,来来来,分赃了分赃了。”

李宝瓶、李槐和林守一先后来到廊道。李宝瓶坐在陈平安右手边,林守一则默默坐在阿良身边。李槐坐在陈平安左边,结果跟阿良的遭遇如出一辙,骂骂咧咧摘下屁股上的东西,一看是糖葫芦,又立即眉开眼笑,二话不说就丢进嘴里。

阿良转身交给林守一那一摞黄纸符箓:“好好研究,不要轻易浪费了。齐静春说过,你们小镇的福禄街和桃叶巷大有玄机,至今还隐藏着一桩不小的机缘。”他拍了拍冷峻少年的肩膀,“不管怎么说,你林守一如今是所有人当中第一个名副其实的修行中人了,要更加珍惜自己的前程。”

林守一点点头,郑重地收起那叠符箓,与《云上琅琅书》一样藏在怀中。

阿良转头望向贼头贼脑的李槐,没好气道:“你那本破烂书呢?拿出来。”

李槐怒骂道:“你惦记它干吗?除非你先给我十两银子!”

阿良打了个响指,那条原本隐匿踪迹的青冥鱼浮现在几人眼前。除去陈平安,其余三个孩子都瞪大了眼睛。

阿良一脸嫌弃地道:“拿出那本破书,随便翻开一页,将这条鱼夹在其中就可以了。至于如何饲养,自己琢磨去,老子不伺候。”

李槐蹦跳起身,掏出那本《断水大崖》,摊开之后,脚步飞快地追上那条青冥鱼,之后猛然合上书本,书页之间隐约传来细微的哀鸣之声。

阿良揉了揉额头:“剩下那头毛驴,谁要?”

李槐立即举起手:“我我我!能卖了换钱不?或者饿惨了,能不能杀了炖肉?”

阿良不想说话。李槐突然放低嗓音,怯生生问道:“阿良,你该不会是要死了,在跟我们交代遗言吧?”

阿良翻白眼道:“滚你娘的,有多远滚多远。”

李槐叹了口气,重新坐在陈平安身边:“我爹娘,还有我姐,如今离这里已经够远了。所以阿良,你别走好不好?以后我不骂你就是了。”

阿良欲言又止,摘下银白色的酒葫芦抛给李宝瓶:“接住喽,这只小葫芦是世间最好的养剑葫之一,寻常养剑葫根本无法媲美。”

之后阿良便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无事一身轻啊。”他低头看了眼绿色竹刀,抬起头笑问,“小宝瓶,能不能跟你借用一下那把狭刀祥符?”

李槐灵光一现:“阿良,是不是要干架?我帮你……”

阿良向他投去怀疑和询问的目光,他干笑道:“帮你摇旗呐喊!”

李宝瓶车轱辘似的飞奔,很快就一个来回,双手把狭刀递给阿良。

阿良悬佩好那柄名为祥符的名刀。

不知何时,陈平安、李宝瓶、李槐、林守一,四人并排站在了他的对面。

阿良伸出两根手指,拈住斗笠边沿,大笑道:“以前跟你们说我阿良有多强,剑术有多高,你们总是不信,还嫌弃我吹牛。你们啊,真是太年少无知了,我是怕吓到你们,还故意挑一些芝麻绿豆大的事情,比如什么出剑快到泼水不进的,讲给你们听。”

而后阿良又望向暗处,吩咐道:“护住他们。”

暗处有人点点头。

接着,这个初次相逢便头戴斗笠的汉子终于第一次摘下斗笠,随手扔掉,只是不等坠地,斗笠便化作齑粉,烟消云散。

与此同时,以悬佩双刀的男人为中心,方圆千里之内,地牛翻身一般,轰然震动。

阿良下意识去扶斗笠,才意识到已无斗笠了,便挠挠头,咳嗽一声,笑道:“我叫阿良,善良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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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来(1-7册)出版精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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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无不散的筵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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