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第十五章 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从德国回来的第二天,秦珩得知了一个消息。

——秦关山收养了一个儿子。

秦关山给这个儿子取了个名字,叫秦羽。

还挺正式。

消息是陈越扬带过来的。陈家专注慈善,办了个慈善机构,秦关山就是通过这个途径,找到了一个山区的少年。

少年家境贫寒,父母双亡,家里只有一个年迈的爷爷靠捡垃圾供着他读书,但他很争气,从一年级到初三一直成绩优越,拿过不少奖,外貌也出色……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喜欢音乐且有天赋,这是秦关山选择他的主要原因。

买不起乐器,秦羽就自己照着做,现在还是初中合唱团的带队人。

陈越扬越说,越觉得秦珩可怜,忍不住道:“那什么,秦哥,你也别伤心,该吃吃,该喝喝,遇事儿别往心里搁……”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亲儿子都二十三岁了还去领养……李凌云也觉得心里头闷得慌,有种如鲠在喉的难受,于是安慰道:“是啊,人老了总会糊涂几回,叔叔估计就是这样。”

孙楚一向话少,这回也在一边安慰:“秦哥,别往心里去,我们知道你难受……”

“谁说我难受?”秦珩放下谱子,松了松筋骨。

所有人都惊讶了。

“我巴不得他这么做,”秦珩一点也没觉得难过,相反还觉得松了一口气,“他这么做的原因,就证明他已经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了秦羽身上。所以,从今天起,哥们儿轻松了!”

其实真要说洒脱,倒也没有这么洒脱。

秦关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养孩子,反而让陈越扬看见,由陈越扬来告诉他,不就是说明了秦关山对他已经失望了吗?

秦珩不在意这些。

他从来不是一个为了什么事情要死要活掉眼泪的人。

当然,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宁以菲答应和他在一起了,他心情正好着,不想因为这事影响心境。

“完了,秦哥都开始说胡话了……”陈越扬担忧地看着他,“咋还笑了,太瘆人了……”

李凌云心疼自己的偶像:“秦哥,你要是不开心,咱们就去喝一杯,别闷着,待会儿把人闷坏了……”

孙楚也皱眉:“是不是这次去德国不顺利?”

秦珩原本还拿着支签字笔在手指间转着笔,闻言直接拿笔敲在孙楚头上:“你从哪儿看出我不顺利?”

秦珩放下笔,两手伸出食指在嘴边划了个弧:“看我的嘴角,一直都是微微扬起的状态,这叫不顺利?”

陈越扬瞬间改变话题,八卦兮兮地凑过来:“那这是追到宁以菲了?”

秦珩不满地看着她:“什么宁以菲?宁以菲也是你叫的?放尊重点,从现在起要叫嫂子!”

陈越扬被说了也没什么表示,反而异常兴奋:“行行行,嫂子!那咱嫂子啥时候有空,可以一起出来吃顿饭?”

秦珩忽然骄傲,其实自己也不知道骄傲个什么劲儿:“算了,她工作比我还忙,等有空了再说,先排队预约。”

过了两秒,秦珩又叹气:“我一个家属见她都比登天还难,唉。”

一群人全都放声狂笑。

秋季的夜里,好像温暖如春。

第二次公演的规则又有些变换。

先前的第一次公演只是从投票中淘汰排名最靠后的一支乐队,而这一次,会有一支踢馆乐队加入。

踢馆乐队获得现场观众10000票支持的话,就可以向一支参赛乐队发起挑战,如果成功,那么他们就可以留下,成为正式选手,失败的队伍则淘汰。

Invincible乐队的第一次公演获得了第一名,所以这一轮获得了压轴出场的机会。后出场的好处很多,最大的一点好处就是时间越往后,给导师和观众留下的印象就越强。

秦珩正在休息室准备,没想到会有人直接闯进来。

好巧不巧,冤家路窄,进来的是周嗣,乐队前任贝斯手。

周嗣见到他们似乎也有点尴尬,手脚都像是没地儿放,他正想退出去,后面的人也进来了,正好跟他撞上。

“干啥呢,走啥啊?”说话的是贝德玛乐队的队长李德。等他说完了一抬头,才发现休息室里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李德愣了两秒,却不见丝毫尴尬,笑呵呵地过来跟人打招呼:“哟,是秦珩哥,你好你好!我们是贝德玛乐队,我是队长李德,节目组安排我们随便跟哪个乐队共用一下休息室,没想到一开始就撞见你们了!”

秦珩微微笑了下:“你好。”

孙楚干脆把脸往旁边一转。

贝德玛之前拉过孙楚,但手段不怎么光明磊落,居然跟他说让他顺便把贝斯手也拉过去,这样就会再给他一笔钱,弄得跟搞传销似的。

陈越扬死盯着周嗣,皮笑肉不笑:“没想到你居然加入了贝德玛,可以啊!”

被这么看着,周嗣感觉浑身不自在。

他是不久前加入贝德玛的,之前因为私下联系其他乐队被秦珩发现,导致新加入的那个乐队对他也没什么好脸色,忍了两年他又退了队,之后加入了贝德玛。

看到如今的Invincible逐渐站了起来,周嗣又有些后悔当初的决定,如果没那么做,现在拥有最高人气的乐队就是他们了。

可惜,一切都没有如果。

休息室原本容纳一个乐队还显得空余,多加一个却开始拥挤起来。

两拨人谁也没再说话,一时间气氛尴尬到了极点。

直到公演开始,有人来喊贝德玛上场。

空气开始流通,陈越扬对着关闭的房门呸了一口:“一想到要跟周嗣比赛,我就觉得恶心。”

“李德也不是什么好人。”孙楚拧眉,“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怕什么?咱们乐队才是妥妥的第一!”李凌云骄傲且自信,“管他是贝德玛还是玛德贝,打他个落花流水!”

秦珩没说话,他在思考一件事情——

刚才看到的贝德玛乐队成员和他之前了解到的不一样,乐队换了贝斯手。

如果不是听到孙楚说李德拉人的事,再加上看到了周嗣,他真的觉得贝德玛很有发展潜力,但偏偏这两个人都有问题,秦珩也开始觉得这一次公演不会那么简单的结束了。

休息室里,大屏幕上,贝德玛乐队正在做自我介绍。

踢馆乐队第一个上场,来之前准备了两首曲子,第一轮表演完了之后如果晋级就可以发起挑战,再来进行第二场演出。

秦珩百无聊赖地看着屏幕。

气氛很快被带了起来,所有观众挥舞着荧光棒,大喊着:“贝德玛!贝德玛!”

贝德玛毫无意外地晋级了。

主持人崔继在热场,询问他们将要挑战哪支乐队。

与此同时,秦珩的手机忽然振动。

远在德国的宁以菲给他发了一张图片。

点开。

是属于人气者的奖杯。

她成功得到了免赛进入年底国际赛的唯一名额。

秦珩扬起嘴角,给她发了句语音:“恭喜你。”

宁以菲很快回复。

【Ning】:我的就是你的,也恭喜你。

秦珩实在太想宁以菲了,他不甘心只发微信,因为这样感受不到对方的任何气息,于是他在贝德玛结尾的嘶吼声中给她打了个电话。

“我想你了,宁以菲。”

这时,李德的声音透过屏幕,带着点势在必得的强势:

“贝德玛将要挑战的乐队是——Invincible乐队!”

全场爆发出尖叫。

有人为着贝德玛的大胆,也有人为着他们的不自量力,更多的人在期待着这一场较量。

秦珩终于把几乎埋进手机里的脑袋抬了起来。

李凌云不可置信道:“他们是疯了吗?”

一来就挑战力压其他乐队的Invincible,是该说他们勇者无畏,还是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陈越扬差点当场摔遥控:“来!就让他们来!我早就想将周嗣这个火的时候觍着脸抱大腿,不火了拍拍屁股就走人的傻瓜暴揍一顿了!”

李凌云拉住他的胳膊:“越哥别激动,生气伤身体!”

还算冷静的孙楚开始分析:“贝德玛既然对我们发起挑战,那现在比赛的顺序就变了,我们从最后上场换成了第二位,准备好了吗?”

李凌云吞了吞口水:“我怎么有点想上厕所?”

陈越扬忍不住怒骂:“懒驴上磨屎尿多!”

一片说话声中,秦珩收好手机站起身。

所有人都看向他,只见他稳如老狗丝毫不慌,甚至还能从他身边的空气中感受到他此刻心情不错。

“秦哥?”陈越扬喊他。

“走啊,”秦珩春风满面地回过头,“知道Invincible是什么意思吗?”

陈越扬顺嘴就说:“知道,就是‘无敌’嘛……”

陈越扬愣住了。

他仔细品味两秒:“我去,无敌啊!”

是的,Invincible就是无敌。

仿佛打了鸡血,四个人只觉得胸膛发热。

他们要把乐队的名字,顶到乐队榜单第一。

秦珩拉开门,冷空气吹进来,他却一点也不感觉冷。

因为几分钟前,宁以菲让他把手机贴近耳朵,她对着听筒,轻轻地亲了他一下。

“走啊,兄弟们,去创造属于我们的未来。”

这一次的歌曲,秦珩做成了冰山融化的感觉。

寒冷无比的雪山,因为少年们如火的热情逐渐消融,化成水在脚下流淌。

当贝斯的声音从舞台中央响起,所有冷白色灯光在一瞬间开始旋转。

舞台特效美轮美奂,到最后逐渐现出当中的四个身影。

秦珩站在最前面,酷酷的皮衣底下一条破洞牛仔裤,高帮马丁靴上的铆钉都在泛着冷艳的光泽。他做了帅气的中分头,彩色短发蓬松蓬松的,看着就让人想伸手抓上一把。他面前是高到下巴的话筒杆,身上挂着的是那把木吉他,唱的却是四个人的梦想。

我想去世界之巅,和你们并肩看风雪。

积雪在脚下发出声响,那是最动听的声音。

随着意境的加深,舞台上下起圣洁的小雪来。

身后的大屏幕给出了珠穆朗玛峰顶的图片,映照着雪花,显得格外明亮。

秦珩半阖着眼,用自己的声音唱到雪山开始崩裂。

四处产生的裂痕让积雪不断下滑。

高音婉转,低音绵长。

满场震撼。

不止观众,就连乐队的成员们都惊叹于秦珩的声色。

陈越扬打鼓打得越来越来劲,鼓点声时轻时重,他坐在原地,好像整个人都要弹起来了。

孙楚在扫弦,手指的速度快到令人眼花。

李凌云弹着贝斯,整个人跟着节奏上摇下晃,不住点头。

每个人都在享受着短暂的舞台。

公演完毕,到了最后的淘汰时间。

“这次公演我们将结合四位导师和场内外观众的投票数选出第一,现在请拿起你们的手机,为所有乐队投票!”

舞台够大,能够容纳十支乐队站立,Invincible就站在最前方。

主持人崔继把话筒递过来,让队长拉拉票。

秦珩接过话筒,微微一笑。

他说了一句乐队粉丝曾经对他们说过的话。

“Invincible是信仰。”

信仰是一种精神寄托,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力量,在你成功的时候让你骄傲,在你茫然的时候为你指名方向,在你挫败的时候让你坚强,信仰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

Invincible不仅是粉丝的信仰,也是秦珩的信仰。

“Invincible!”

“Invincible!”

“Invincible!”

不知不觉间,台下的观众口吻开始由散乱变得一致。

听着高涨的呼声,秦珩眼眶微热。

主持人似乎也惊讶于Invincible极高的人气,摆了好几下手才让现场平静下来。

主持人开始宣读每个队伍的票数。

在宣布名单时吊起所有人的胃口似乎是每个主持人最擅长做的事情,比如现在:“接下来我们即将宣布的是Invincible乐队的票数!”

“是……多少呢?”

观众席一片嘘声,恨不能跑上台胖揍主持人一顿。

“一万八千票!”

现场掌声轰动。

这是目前超出第二名四百票的票数。

接下来还剩踢馆的贝德玛没有宣布。

所有人都觉得Invincible稳赢了。

主持人继续卖关子:“那么我们贝德玛乐队得票数是多少呢?”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不可能超越Invincible,但他们还是提了一口气。

“一万八千票!”

随着崔继报出数字的声音,观众席上紧跟着传来整整齐齐的嘘声。

居然票数一样!

秦珩有些诧异。

虽然贝德玛这次的发挥不错,但论起队员整体默契性,是绝没有他们好的,毕竟周嗣才加入不久。

果然,这次公演没那么简单。

有现场的观众问了句:“平局该怎么处理?”

主持人也是满脸惊讶:“按照节目组规则,平局的乐队需要在第三次公演时进行再度比拼。”

秦珩倒是不在意再比一次,但他想知道贝德玛的票数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

按他的了解,贝德玛虽然发展空间大,但毕竟是个组起来没多久的新乐队,投票数居然大过了其他活动了十几年的乐队,怎么说都有些不科学。

公演结束当晚,秦珩就去查了贝德玛票数的实情。

果然,有一半是水军刷上去的,因为一些小号连半级都不到。

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有粉丝在微博上@官博要处理结果了,但官博并未对此做出回应。这么大的事情官博不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既然官博没回复,就是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冷处理了。

没想到贝德玛还有后台?

秦珩面色微凝。

秦珩最讨厌这样的做法。

有后台的走捷径,没后台的就砸钱,侮辱了比赛本身。

其实真要走关系,秦珩家里也有公司,但他不会用也不屑于用。

大概这就是秦珩跟其他人的区别。

秦珩正直、踏实,即使有能力和才华,也没想过要一步登天。

训练室里,陈越扬来回踱着步。

已经进入深秋,空气里慢慢带了些寒意。

今天早晨下过一场雨,窗外雾蒙蒙的。

冷风裹挟着落叶直往脸上扑,秦珩进来时,手臂已经有些发抖了。

这样的天气不再适合去广场演唱,只能转战内室,这也就意味着演奏一首歌后想要达到它最好的状态更难把握了,因为他们没有观众。

当然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这个。

陈越扬看到人来,立即像看到了救星:“秦哥,网上的事情你看了没?我本来没把贝德玛放在眼里,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阴!这次是平票,下次估计就要超票了!咱们可不能被超,否则这两个月的努力不是白费了吗?”

孙楚纠正他:“话不能这么说,不管超不超,努力总是没有白费的。”

陈越扬脸色很不好看:“难道真的就没有什么办法吗?我只要想到周嗣赢了我们,就犯恶心。”

“没办法,毕竟我们不可能像他们一样卑鄙。”秦珩看着地板上的花纹,“所以接下来的公演,我们必须拿出最好的状态,拼尽全力。我们必须做到让所有人都觉得震撼,而不是完美。这样的话,即使输给后台也不丢人。”

孙楚道:“我不甘心。”

秦珩也不甘心,但他简单地提醒了一句:“有时候保持沉默比歇斯底里效果更好,观众不是瞎子,他们有眼睛。”

慢了七小时的德国正是凌晨。

宁以菲申请提前结束训练,昨晚刚好得到了准许,于是订了今天的机票回历阴。

她正准备收拾东西,忽然听见开着的笔记本电脑响了一声。工作邮箱里,有人给她发了消息。

宁以菲瞥见了熟悉的字眼,放下了其他动作去开邮箱。

——《乐队之秋》节目组:宁小姐,您好,我们是历阴市《乐队之秋》主办方……

几个小时后,宁以菲重新站在了老城区门口。

她风尘仆仆,却满腹喜意,看到路边的枯叶都觉得可爱。

进6栋的时候,她看到了楼里的几个老人在二楼周爷爷家里打纸牌,是传统的跑胡子。大门没关,老人们听到行李箱滚动的声音纷纷看了过来。

这一看不得了,老人牌也不打了,都围过来,这个说着“终于回来了”,那个说着“瘦了瘦了”。

周爷爷非要留她吃饭,于是楼里的几位奶奶就从自家做了好菜端过来,一大桌子人围在一起吃了顿温馨的饭。

李大爷说起秦珩:“小秦有出息啊,他参加那个什么比赛,名次可高啦!”

“对啊对啊,小秦人长得精神,又会唱歌弹琴,都上电视了,身边也没什么女性朋友,找来当对象挺好的!”

果然还是躲不过这个话题。

但这次,宁以菲笑着回复:“是呀,秦珩很好,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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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甜蜜,也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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