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六〇)博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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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多有随意钞录之作,此书亦其一也。其题署何人,全不足据。书亦绝无体例,盖乡曲陋儒之所为。古类书弘博者甚多,皆不传,而此等书独有传于后者,卷帙少则迻录易;且不知体例之人所为,正为不知体例之人所悦。通知著述体例之士少,不知著述体例之人多,而此等书遂传之寖广,不易湮灭矣。

然其为物既古,则作者虽陋,而仍时有可采。以其与他古籍间有异同,足资参证,又或足补他书之所不备也。如云:“泰山,一曰天孙,言为天帝孙也。主召人魂魄。东方万物始成,知人生命之长短。”案《后汉书·乌桓传》曰:“俗贵兵死,敛尸以棺,有哭泣之哀;至葬,则歌舞相送。肥养一犬,以彩绳缨牵,并取死者所乘马衣物,皆烧而送之,言以属累犬,使护死者神灵归赤山。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如中国人死者魂神归岱山也。”《注》即引此书为说。又《风俗通义》云:“俗说岱宗上有金箧玉策,能知人年寿修短。武帝探策得十八,因读曰八十,其后果用耆长。”泰山知人生死,其说盖甚古,传于今者鲜矣,赖有此书及《后汉书》《风俗通》,可以相证也。又云:“太行北去,不知山所限极,亦如东海,不知所穷尽也。漠北广远,中国人鲜有至北海者。汉使票骑将军霍去病北伐单于,至瀚海而还,有北海明矣。”可见古人于北方地理,甚为茫昧也。

古书述事多荒诞,然细加推勘,皆可知其致误之由,虽荒诞,非虚构也;然其或见信或不见信,则仍视其传之之书。此书云:“有一国,在海中,纯女无男。又说得一布衣,从海浮出,其身如中国人衣,两袖长二丈。又得一破船,随波出在海岸边。有一人,项中复有面,生得,与语不相通,不食而死。其地皆在沃沮东大海中。”此事亦见《三国志·东夷传》,盖当时传闻,实有此辞,抑且有事实为据,非虚构也,然使不见《国志》,惟载是书,人亦将视为东野人之语矣。

又云:“禹平天下,会诸侯会稽之野,防风氏后到,杀之。夏德之盛,二龙降之。禹使范成光御之行域外,既周而还。至南海,经防风。防风氏之二臣,以涂山之戮,见禹便怒而射之。迅风雷雨,二龙升去。二臣恐,以刃自贯其心而死。禹哀之,乃拔其刃,疗以不死之药,是为穿胸民。”又云:“交趾民,在穿胸东。”说虽荒诞,然防风之族,及其所在,藉可推测。穿胸盖文身之民,刻画其胸以为饰也。

又云:“荆州极西南界至蜀,诸民曰獠子。妇人妊娠,七月而产。临水生儿,便置水中,浮则取养之,沉便弃之。然千百多浮。既长,皆拔去上齿牙各一,以为身饰。”獠人能没水捕鱼,观此,可知其习之之夙矣。

又云:“交州夷名曰俚子。俚子弓长数尺,箭长(尺)余,以燋铜为镝,涂毒药于镝锋,中人即死。不时敛藏,即膨张沸烂,须臾燋煎都尽,惟骨耳。”说似过甚,然夷人有毒矢,则必不诬也。《后汉书·南蛮传》:建武十二年,九真徼外蛮里张游,率种人慕化内属,封为归汉里君。注:“里,蛮之别号,今呼为俚人。”知俚之称,实起于交域也。《志》又言:“西方之人高鼻深目,多毛。南方之人大口。”西方人盖白种,南方人则马来族,固皆实录也。

古人本好附会,不求其实。此等短书,其荒陋,自更出于意计之外,然其附会之由,亦间有可考者。如云:“尧以天下让于虞,三苗之君非之,帝杀有苗;有苗之民,浮入南海,为三苗国。”案郑注《甫刑》,以苗民为贬辞,其说盖是。然高注《淮南子》,已别列一说,谓窜三苗国民于三危矣。郭注《山海经》亦云:“尧以天下让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为三苗国。”与《博物志》同,盖因民字而附会。《志》又言:“汉武帝时,弱水西国,有人乘毛车渡弱水来献。”盖因弱字而附会也。又云:“齐桓公与管仲自敦煌西涉流沙。沙石千余里,无水。时则有沃流处,人莫能知。皆乘橐驼,橐驼知水脉,遇其处,辄停,以足蹋地。人于其蹋处阙之,辄得水。”此释流沙,其荒甚矣,然古文家以居延泽当之,庸愈乎?

最可笑者,谓魏武帝伐冒顿,遇物如狸,能杀师子,竟不知冒顿在汉初也。此等处幸而传者亦皆浅陋,故能存其真,否则一经校改,转无由知其本不可信矣。

《志》云:“《周书》曰:西域献火浣布,昆吾氏献切玉刀。火浣布污则烧之,则洁。刀切玉如臈。布,汉世有献者,刀则未闻。”此所云《周书》,未知为何书。《志》又曰:“《庄子》曰:地三年种蜀黍,其后七年多蛇。”案《释文》谓《庄子》“言多诡诞,或似《山海经》,或类占梦书,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内篇众家并同,自余或有外而无杂。惟郭子玄所注,特会庄生之旨,故为世所贵”。《庄子》五十二篇,今本惟三十三篇,盖非其全。此所引盖在逸篇中。然则其云《周书》,亦必有据也。

《志》云:“《老子》云:万民皆附西王母,惟王、圣人、真人、仙人、道人之命,上属九天君耳。”此方士寿命之说。又云:“《神仙传》曰:食者,百病妖邪之所钟。”又曰:“所食逾少,心愈开,(年)愈益。所食愈多,心愈塞,年愈损。”此方士摄养之方。其言寿命,妖妄不经;言摄养,颇有至理也。

《志》云:“旧说云:天河与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渚者,年年八月,有浮槎,去来不失期。人有奇志,立飞阁于槎上,多赍粮,乘槎而去。十余日中,犹观日月星辰,自后茫茫忽忽,亦不觉昼夜。去十余日,奄至一处,有城郭状,屋舍甚严。遥望宫中,多织妇。见一丈夫,牵牛渚次饮之。牵牛人乃惊问曰:何由至此?此人具说来意,并问此是何处,答曰:君还至蜀郡,问严君平,则知之。竟不上岸。因还,如期。后至蜀问君平。曰:某年月日,有客星犯牵牛宿。计年月,正是此人到天河时也。”观此,知古人谓水与天接。

《志》云:“人有山行堕深涧者,无出路,饥饿欲死。左右见龟蛇甚多,朝暮引颈向东方。人因伏地学之,遂不饿。体殊轻便,能登岩岸。经数年后,竦身举臂,遂超山涧上,即得还家。颜色悦怿,颇更黠慧胜故。还食谷,啖滋味,百余日中,复本质。”案人不火食,即身轻能超越,野史中数见之。清末,似系光绪三十三年丁未。《时报》尚载有瑞典、那威人如此,盖非虚语。人不食不能生,此人或亦以不火食而身轻;学龟蛇呼吸,则方士附会之辞也。

语有传之甚久者。余小时,先母尝语予曰:“行雾中必饱食,饮酒尤佳。昔有三人,晓行遇雾,一无恙,一病,一死。无恙者饮酒,病者饱食,死者空腹。”先母云闻诸故老,不云见于书史也。余后读方书见之,亦不云说有所本。然是书已载之。

《志》云:“人藉带眠则梦蛇。”与今心理学家之说合。

《志》云:“烧白石作白灰,既讫,积着地,经日俱冷,遇雨及水浇,即便然,烟焰起。”此事今人无不知之者矣,然此书郑重而道之,以为戏术,可见其时知者尚少,更无论资以为用也。

《志》云:“居无近绝溪群冢,狐虫之所近,此则死气阴匿之处也。”其说无稽。然绝溪群冢,易以致疾,而非尊生者之所居,则实矣。又云:“山居之民,多瘿肿疾,由于饮泉之不流者,今荆南诸山郡多此疾。瘇由践土之无卤者,今江外诸山县,偏多此病。”言医理未然,然言何地多何病,亦足备医史之甄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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