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章 官督商销利国利民?狗屁!

第571章 官督商销利国利民?狗屁!

第571章官督商销利国利民?狗屁!

在三人疑惑不解时,朱媺娖接着道:“盐政积弊如此之深,若要在原来的基础上整顿,朝廷需花费多少时间,以及多少人力、物力?且未必能整顿好。

因此,不如另起炉灶,重新建立一套新的盐政体系,再将原来的旧体系替换掉。”

听了这话,林佳鼎、刘中藻对视了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惊骇之色。

两人都没想到,朱媺娖竟然有如此大的魄力,要动如此大的干戈。

但两人随即想一想,又觉得颇有道理。

毕竟,重新作一幅新画要远比改动一幅已经画好的画更加容易。

只是,顺着这条思路想下去,两人却又有了其他方面的忧虑。

这一回却是林佳鼎先开口——他曾官至户部郎中,施政生涯中最值得称道的一件事,便是在闯贼、献贼肆虐荆襄时,在九江税关收到了足额商税。

需知,当时流贼肆虐,使得四川、湖广舟楫不通,能到九江的商船数量骤减。偏偏朝廷又下令在九江税关增收上万两以发宗禄(本该由朝廷发,但朝廷没钱)。

林佳鼎意识到,当时情况下,再增加九江关税,必然使得此税关商旅断绝,于是上书以羡耗抵增额。

政策改变后,四川、湖广商人大悦,纷纷趁机沿江东下运送货物,九江税关由是收到了足额商税,减去羡耗,朝廷反而是赚的。

朱媺娖此番召林佳鼎参与盐政之事,便是看中其在户部任职的履历以及相对出色的经济头脑。

因为在户部任职,林佳鼎对盐政是有相当了解的。

大明治理盐政的政策虽说有种种弊端,难以彻底解决盐政问题,却也是汲取了历朝历代经验发展来的,已经相当不错了。

若推倒重来,建立一个新的盐政体系,如何能确定就比原来更好呢?

若不能明显好过原来,怕是一二十年后便再次败坏——毕竟盐业利润太大,上至官员下至百姓,凡接触者皆容易动心。

当林佳鼎将这想法表达后,朱媺娖却是笑着道:“朕既然提出重建一套盐政制度的想法,自然可使其比原来更优越。一是在制度上,二则是在产盐之法上。”

林佳鼎、刘中藻都露出一副洗耳恭听的神情——盐政问题都为难了大明两百多年,他们实在难以想到还有何更优越的制度。

至于更优越的产盐之法,他们倒是相信的。

陛下能往来后世,有帝君相助,说不得就有类似“点石成盐”的仙法呢?

朱媺娖道:“此前,我大明以巡盐部院、巡盐御使、督抚监管之政策并行,然各有缺憾,又或者相互掣肘,始终难以解决盐政问题。

至万历末年,朝廷行袁世振之策,废‘开中法’,在宋元‘盐引法’上建立‘纲法’,在盐政上实行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的‘官督商销制’。

此策看似大大缓解了盐政之困,令盐课增收,可如今看来,却令盐商更加势大,朝廷几难制衡。”

因为盐政太过重要,历朝历代凡盐政出现问题,皇帝、官员都会着力解决,神州盐政也由此在不断进步。

大明自堡宗时期盐政就问题严重,景泰时期朝廷即开始整顿处理,乃至在政策上革新。

一代代大明能臣干吏不断努力,终究是在万历末年有了重要突破,也即是朱媺娖所说的“官督商销制”。

即便是后来的带清,也一直在吃这一新政策的红利,直到道光年间,才因其弊端积重,想办法去革新。

当然,带清对盐政的革新力度和大明完全没法比,大明盐政革新力度如果是5,带清就是0,鸭蛋。

即便到了清末近代,生产力大大提高,又有国外诸多先进理念传进来,带清依旧如此···

但带清的遭遇也说明,“官督商销法”在盐政上也是有很大问题的,那就是盐商势大难制。

这点在明末其实已经显露得颇为明显了。

表面上看,让盐户(又称灶户、煎户)和商人交易,不仅解了以前大明盐户之困,还令盐业贸易更加灵活自由。

可事实上,“纲法”的存在却是令一群商人垄断了盐业——这种情况下,某一区域的盐户往往会成为某一商人的附庸,如此盐户待遇即便便好,也好得有限。

若是碰到强势且黑心的“老板”,境遇可能和黑矿的矿奴差不多。

而盐商垄断了盐业,为了利润,根本不会估计百姓吃不吃得起盐。

所以,此法也就勉强令国家在盐课上有所增收,与百姓而言其实太大益处。

另外,盐商往往会在官盐中掺杂私盐以谋取暴力,进而令私盐横行。

国家即便能通过纲法控制盐商,甚至后世带清每每缺钱都能靠“纲法”从盐商这里弄一大比钱财补血,实际却是将财政压力转移到了百姓身上。

你带清向盐商要钱,盐商难道不会涨盐价从百姓口袋里掏钱吗?

所以,“官督商销制”看似利国利民(盐户),实则并没有解决盐政根本弊端。

朱媺娖自然不准备学带清,行此法并加以完善。

她要学郝光明所在的大夏。

“故‘官督商销制’朕亦不取,而是准备实行‘国产官批商销’之策。”

国产官批商销?

林佳鼎、刘中藻闻言不禁咀嚼这几个字揣摩起来。

朱媺娖则解释道:“顾名思义,此策分三大关节,首要是国产,及有大明朝廷直接控制各地盐场进行生产。”

听到这里,刘中藻心想:这不和以前实行开中法设立灶户的制度一样?

但他到底忍住了——他知道朱媺娖不可能提出已被废除的开中法及灶户制度。

“即在各产盐区成立盐厂,以国营司下属各国营厂模式进行运作。其关键点在于,采用新技术进行工业化生产食盐。

如此,不仅制盐效率大大提高,制盐成本也会大幅降低,同时盐厂工人也不会再遭受以前煎盐时的种种困苦。

另外,对盐工朝廷会给予相对较高的工资待遇。并且这些盐工都是和朝廷签订雇佣合同的,而非是终身制。”

听到这里,刘中藻到底还是没忍住,趁着朱媺娖停顿的间歇,问:“陛下,如此岂不会导致制盐新技术泄露?”

刘中藻说“新技术”时有点不自然,对这个新词汇用起来不够熟练。

朱媺娖笑道:“盐工既是通过合同雇佣,朝廷自然会在合同中防范发生此类情况。

如涉及参与新技术核心生产环节的工人,他们不仅要签署保密条例,雇佣期也会长达数十年,其实和终身雇佣类似了。”

听此,刘中藻才点着头露出沉思之色。

朱媺娖又接着道:“国产环节,又或者说盐厂之事,你们后面可以去淮安府,到朝廷的试验盐厂看看,便一清二楚了。

朕接下来要说的,是后面的‘官批’、‘商销’两大关节。”

朱媺娖早就有意对盐政动手,自然不会等着徐智虎等人到南京才开始——在生产方面,早在去年北伐之战结束后,她就拨选人选去办理了。

第一更。

【昨天又查了很久的明朝盐政资料,第二更才拖到十一点多。结果今天发现,还是有地方弄错了,漏了万历末年盐政的重要革新——好在勉强能圆过来,不然我就哭了。】

【盐政“纲法”是怎么一回事,我没在文中说,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查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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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帮老婆做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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