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兵临和林城下

第三百三十五章:兵临和林城下

时光匆匆。

一个多月后。

阳光明媚,三月初的广西气温适中,正是出游踏青的好时节。

桂林府,临桂县。

在县城里最为繁华的地段边上,有一片连绵数里的住宅群,广西布政使、按察使等高官的家宅皆在此处。

当代靖江王朱佐敬之弟朱佐敏的宅子,就在这片住宅群之中。

据《明史·舆服志记载:“藩王称府,官员称宅,庶人称家。”

这一日,朱佐敏吃过早饭后,发现天气不错,决定带着其妻刘氏出门踏青。

忽然,一名家丁满脸喜色的前来禀报道:“老爷,小的刚才在县衙门前买了一份半个月前的《京师旬报,请您过目。”

得益于四级道路的修建,邸报从京师传到广西的正常速度,较之历史上快了一倍有余。

但即便如此,《京师旬报通过正常渠道从京师运送到桂林,也要半个月。

朱佐敏接过邸报,迅速翻看起来。

片刻后,他把邸报收好,丢了一块面额十文的铜钱给买报的家丁,笑着道:“赏你的。”

“小的谢老爷赏!”

家丁躬身一礼,识趣的退了下去。

刘氏见自家老爷满脸喜色,忍不住问道:“夫君如此开心,莫不是旬报上刊登了什么好笑的故事?”

朱佐敏不是“妻管严”,而是大权在握的一家之主,在这个家中,他说的算。

他此时听到刘氏所问,毫不掩饰内心的欢喜,直言道:“嘿,朝廷准许咱纳妾了!”

刘氏先是一愣,随即也是一喜,不过又马上变得有些失落。

五年前,十五岁的她嫁给了十六岁朱佐敏,并搬到了眼下这个宅子居住。

如今五年过去了,她虽然给朱佐敏生了两个孩子,却都是女儿。

因为朝廷对靖江藩管理严格,朱佐敏不敢违规纳妾,这些年刘氏总觉得对不起朱佐敏。

现在朱佐敏说朝廷准许他纳妾,言外之意是朝廷更改了之前对宗室纳妾的有关规定。

“你看看。”

朱佐敬将报纸递给刘氏,然后咧嘴笑道:“咱可以纳两房妾!纳妾之事,必须马上就办,得抢在我哥前头!”

第一代靖江王朱守谦和其父朱文正皆因违法乱纪而被直接囚禁至死。

第二代靖江王朱赞仪是一个恭慎守法,好学善书的贤王,可惜命短,仅仅活了二十七岁。

朱赞仪只留下两个儿子,皆为庶出,长子朱佐敬,次子朱佐敏。

按照明太祖朱元璋定下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之规矩,二代靖江王朱赞仪无嫡子,故而由其庶长子朱佐敬继承王位。

正常情况下,朱佐敬继任为郡王,其弟朱佐敏应当封为仅次于郡王的镇国将军。

不过朱元璋之前规定“靖江王府比正枝郡王递减一等”,朱佐敏就只能依着朱元璋晚年修订后的《祖训受封为次于镇国将军的辅国校尉了。

永乐十三年,朱佐敬袭封靖江王爵时,朱棣当时考虑到靖江王并非太祖直系血脉,除了王爵承袭者之外,其他人不应该与太祖直系宗室享受同等待遇,于是给朱佐敏的爵位又减了一等。

话说朱元璋晚年修订《祖训之前,郡王之下有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六等爵,且所有爵位世袭,永远有别于平民。

修订之后,郡王之下仅剩镇国将军、辅国校尉、奉国中尉三等爵。

具体为郡王嫡长子封长子,可世袭郡王,其余各嫡子封镇国将军,郡王庶出之子,降二等为辅国校尉。

镇国将军嫡长子降一等,封辅国校尉,

余子皆降二等,封奉国中尉。

辅国校尉嫡长子降一等,封奉国中尉,余子皆除宗室籍,复归平民之身。

奉国中尉嫡长子继承奉国中尉之爵,余子皆除宗室籍,复归平民之身。

也就是说,根据朱元璋晚年修订的《祖训规定,镇国将军减一等是辅国校尉,辅国校尉再减一等,就成为了奉国中尉。

这么算下来,朱佐敏受封的宗室爵,乃是奉国中尉!

虽然他的爵位只比其兄朱佐敬差了三等,但是两人之间的待遇却如云泥之别!

靖江王朱佐敬身为特殊的大明郡王,拥有与亲王一样的田庄、王城、护卫、长史,而朱佐敏就只能每年领取两百石粮食作为俸禄,其他财货一概没有。

正因如此,朱佐敏娶妻之后,不得不自立门户,搬进了位于临桂县城之中的家宅里。

虽然朱棣继帝位时是以事实上的朱元璋嫡长子身份继位,彼时老大朱标、老二朱樉、老三朱棡已不在世,但朱棣却是以嫡四子燕王身份继承大统,属于小宗入主大宗。

故而,朱棣在永乐前期要对靖江王一脉进行打压,让靖江藩老实听话,不要不识好歹。

事实证明靖江藩很识时务,等到永乐十五年之后,朱棣已经把能改封的亲王全部改封到了海外,这个时候他需要展露仁慈的一面,开始笼络吴藩与靖江藩。

朱棣下令将靖江王及靖江藩一系的宗室岁禄全部按照银圆与金钞来支给,不再用货物折算。

之后,他又命人逐步补齐了靖江王一脉的欠俸,甚至额外给予了朱佐敏许多赏赐,如田产、茶场。

否则的话,朱佐敏靠着每年两百石的俸禄,怎能养的起一妻两女,以及管事一人、稳婆一人、丫鬟六人、家丁八人?

现在,他又萌生了纳妾的打算,也是家中有钱的缘故。

依照太祖皇帝晚年定下的规矩,亲王及王世子可以纳妾十人,郡王及王长子最多纳妾四人,镇国将军与辅国校尉最多可纳妾三人,奉国中尉最多可纳妾两人,平民百姓最多可纳妾一人,但都有年龄限制。

比如,郡王二十五岁无子、民间百姓四十岁无子才准许纳妾。

但新的《娶妻纳妾令规定,上至王公下至黎庶,凡娶正妻五年后,无论正妻有无子嗣诞下,皆可纳妾,而且准许一次性纳满诏令规定的姬妾数目,但是以后姬妾亡故或者休逐不准补缺。

“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古诸侯一娶九女,故庙无二嫡,自秦以来有再娶,前娶后继继妻,-皆嫡也,两祔无嫌。”

召令规定,任何人皆不可视妾为奴为物,严禁转赠、买卖,否则以违令论处。

不同品级的官员可纳妾数目不同,一至三品官四人,四至六品官三人,七至九品官两人。

不同级别的有爵者可纳妾数目也不同,公爵五人,侯爵四人,伯爵三人,子爵、男爵两人。

亲王及王世子除正妻为正妃外,准许有侧妃两名,地位次于正妃,美人八名,地位次于侧妃。

郡王及王长子除正妻为正妃外,准许有侧妃两名,地位次于正妃,美人两名,地位次于侧妃。

镇国将军与辅国校尉除正妻外,准许有偏妻一名,地位次于正妻,媵妾两名,地位次于偏妻。

奉国中尉除正妻外,准许有媵妾两人,地位次于正妻。

公爵,准许有地位次于正妻的偏妻两人,地位次于偏妻的媵妾三人。

一至三品官及侯爵,准许有地位次于正妻的偏妻两人,地位次于偏妻的媵妾两人。

四至六品官及伯爵,准许有地位次于正妻的偏妻一人,地位次于偏妻的媵妾两人。

七至九品官及子爵、男爵,准许有地位次于正妻的媵妾两人。

此外,上至王公下至黎庶,凡年龄超过六十五岁、年老体弱者,禁止纳妾,否则以违抗诏令论处。

这个诏令,仍然视“一夫一妻”为婚姻的基本准则,坚持“诸侯无二嫡”,即天子诸侯也不能同时娶两个妻的原则。

“来人啊,快去把王婆叫来。”

朱佐敏忍不住向门外走去,高呼道:“老爷我要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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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朱棣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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