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数米而炊

第二十六章 数米而炊

大队考虑到“四夏”即将开始,要求各生产队在大忙季节给社员们加餐,也就是在上半年的口粮已分配到位的基础上,再给社员多分配一些粮食,调动大家在夏收、夏插、夏种、夏管中的劳动热情,使大队继续保持在整个公社永不倒的“四夏”标兵称号。

有的生产队每人多分了三十斤稻谷和小麦,壮劳力还提高了分配比例,个个笑逐颜开。社员们还编了个顺口溜:

人人多分粮,

肚皮鼓囊囊,

齐心战四夏,

大队捧大奖。

队长金楚生觉得,不管忙闲,谁做得多挣的工分就多,没有必要多分粮食搞刺激。所以,他就决定只给每人分十五斤玉米应付大队了事。如果谁提意见,他就找碴扣谁的工分。

本来毅虹在妇女中已经取代了来弟的大哥大地位,她完全可以有理有节有据地与金楚生辩论,维护群众的权益。但是过去的姐妹们一个劲地戳她的脊梁骨,甚至当着面骂她破鞋。更可恨的是,还有人提意见说不应该分给毅虹玉米。

深感众叛亲离孤立无助的毅虹,还能说什么呢?她要考虑的是自己和腹中的胎儿怎样活下去。

上半年的口粮已分配到户,她的口粮全部在沈家,她父亲万固已经放出狠话,一粒粮也不会给。她要凭金伯伯帮助争取来的五斤玉米糊口两个半月,等待下半年分的口粮才能接上顿。“四夏”大忙劳动强度大,消耗体力也大,腹中孩子正值长身体的月份更需要营养啊。

一向坚强的毅虹想到这里,眼泪就涌了出来。她擦了擦泪举头四顾,自言自语道:“我就不相信会饿死。”

她算了一下,玉米的千粒重在三百克左右,一斤玉米大概一千七百粒。以此测算,五斤玉米支撑两个半月,保守一点儿,每顿只能吃三十五粒上下。

倘若重约六克左右的三十五粒玉米,放在嘴里生嚼,一会儿就也就没了。这样吃下去太浪费了,营养得不到充分发挥。

毅虹读高中时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生物成绩更不用说了,她是该科课代表,老师没少给她开小灶。

她想着老师的话,干玉米粒和青玉米棒子一样,煮熟后可获得更有营养价值、更高的抗氧化剂活性,能起到降低心脏病、癌症几率的作用。煮熟的玉米中还可以释放出一种酚类化合物——阿魏酸,对于癌症等疾病有比较好的疗效。煮前把玉米放入冷水中浸泡,再用大火煎煮,这样能保留玉米本身的维生素等营养成分。

她呵呵一笑,现在哪有这么多讲究?只是想发挥三十五粒玉米的最大作用,让腹中的宝宝多获得点营养罢了。那就好好泡一泡煮一煮吧。

说得轻巧,哪来的炊具和炉灶?

人家对乱坟场望而生畏,说那里经常闹鬼,尤其是阴雨绵绵的夜晚,可怕极了。绿茵茵的鬼火不断上窜,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可她自从在那里挖到坛子后,就把那里作为宝地了。因为那里平时没有人出入,连挖猪草的小孩子都不敢踏进乱坟场半步,所以那里野菜遍地,有的杂树上还挂着果实。

刚被赶出家门的那段时光,她饿得眼冒金星,就来到乱坟场拔野菜摘野果。她边采边吃,吃着吃着,咕咕叫的肚子就安静了下来。她突发奇想,用野菜叶包住不知名的珍珠那么大的红果实不是一道菜吗?她给它取名叫“青皮红”,寓意为无赖流氓当道,暗指队长金楚生和张斜头。她做成一个“青皮红”后,

狠狠地咀嚼,把它嚼得稀巴烂,心里在诅咒,让它变成一坨屎吧。后来海通城里的不少饭店推出了生菜包玉米粒等特色菜品,也不知道是否是受“青皮红”的启发。

她刚踏进乱坟场,就想到了“青皮红”这道菜,不禁开怀笑了。这是久违的笑,因为离开了乱坟场就没有值得她高兴的事儿了。

她看到一个个不知名而长满杂草杂树的坟头和星星点点地敞着口的伢儿坛子,听到乌鸦一声声呱呱的惨叫声,她竟然泰然自若一点都不害怕。

如果说在乱坟场挖坛子那会儿,她没有恐惧感这倒好理解,因为她得赶时间去分玉米。本来,队里会不会分给她粮食就是个未知数,如果是因为自己没有装粮食的工具而去晚了,分不到玉米又能怨谁呢?她是多么需要那十五斤玉米来度母子俩的性命啊。所以,她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挖坛子上,没有恐惧感这一点都不奇怪。

而现在,毅虹却平心静气,独自一人面对如此恐怖的乱坟,竟然没有任何恐惧感,真让人有些难以理解。

其实,对于以野菜野果度命的人来说,哪有个怕字?就是死鬼站在她面前与她争抢食物,她也会与之拼命,何惧之有?

因此,为了能让腹中的孩子存活下来,哪怕脚下是荆棘,哪怕前方有刀山,按毅虹的性格,她总会不顾一切地去闯关,拼出一条活路来。

运气不错,她踏遍了一个个乱坟头,终于挖到了砖块,找到了一个断了手把的瓦罐儿。

更棚内只有一张床铺大小的地方,加之是用易燃的木棍、芦苇望板和稻草搭建而成,绝对不能在里边生火。于是,她在水沟头儿稍微平坦一点的坡上,用砖块搭起了一个小“锅架”,把瓦罐儿搁在锅架上当锅使,下面有个洞可以烧柴火。

从此,她开始过上了数米而炊的生活。从坛子里抓一把玉米,取出三十五粒放在瓦罐里用清水浸泡。有的沉入水底有的漂在水面,稀稀拉拉的玉米粒实在不起眼,在她的眼中,就是一罐水沉浮着一点杂物而已。是呀,这么点玉米还不够嵌牙缝呢,怎么能填饱肚子?

捡菜根,挖野菜,和玉米粒一起煎汤,这就是她维持生命的办法。

那天,她抄近路找到一个灰堆。煮饭烧水的草灰和厨余垃圾等日积月累地堆积在一起,形成一个锥体,酷似一座坟茔。

灰堆离主人居住的房屋尚有一段距离,之所以离得远,是担心死灰复燃而危及房子。因此她在灰堆上翻来倒去地找东西,一般不会有人太在意。

远处飘来一股香味,这是鸡汤的香味儿?它的内脏会在灰堆里吗?她带着希望迅速的去翻那草灰。

哈哈哈,虽然没有捡到菜根,却真的找出了鸡的肚肠子,这可是好东西,她太开心了,终于可以开一次大荤了,给孩子提供点油水。

“破鞋,敢到我家偷东西!”她正高兴时,听到有个男孩在身后大骂。

小屁孩懂什么?她并没有理会他,仍然蹲在灰堆旁边,抓着鸡的肚肠子不停地抖动,想去掉上面粘着的草灰。

“黑子,有人偷东西,上。”小男孩话音未落,一条黑狗“旺旺”地叫着,疯狂地朝她袭来。前脚一跃翻上了她的背部,她被吓得半死,本能地站起来拔腿就溜。狗被摔在地上后迅速爬起,气急败坏地追上了她,咬住她的裤管儿。这是她唯一的一条裤子,若被狗咬破了,以后穿什么?她抡起拳头当着狗头狠狠地打去,狗竟然被打懵了。

她想回过去取鸡的内脏,而小男孩站在灰堆边不走,似乎在看这些宝贝,她只能打消这个念头。

然而,饥肠辘辘的肚子哪是三十五粒玉米籽能对付的?对,还是去乱坟场挖点野菜嘛,虽然不如菜根菜叶好吃,但总是能度命啊。

挖完野菜后从乱坟场返回途中,她捉到了几只田鸡,这是十里坊人对青蛙的称呼。这玩意儿要比鸡内脏强多了,她的情绪高涨起来,做成玉米田鸡野菜汤,这是多么有营养的一道菜啊。

她想着,住宿的更棚旁边的水沟头儿是与运河相通的,水很浑浊。经过无名小河时,她看了那清澈见底的碧水,就去水边清洗田鸡和野菜。

队长金楚生从大队开会回来,正巧碰上十里坊小学的一群孩子。他指着正在河边洗菜的毅虹说:“你们知道那个女人是什么人吗?”

“知道,破鞋。”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

“破——鞋——”众小孩齐声。

毅虹怎会与这群孩子计较呢?这都是大人教的,要怪也只有怪他们的父母没有家教。

毅虹就采取回避的办法,一溜了之。小孩们不依不饶,恰巧老师骑自行车经过,立即制止。

她回到更棚偷偷地哭了一场,而小家伙蹬了她几下肚皮,她知道孩子饿了,饿极了。她不等到熬汤,就把浸泡在破瓦罐里的三十五粒玉米籽一口气吃光。

她的肚子仍然咕咕叫过不停,看来不找些东西填空,这一夜是难以熬过去的。她趁着夜色,找到了那灰堆里的鸡内脏,在浑浊的水沟头里洗了洗就放进瓦罐熬成了汤。

虽然有些异味儿,但对于一个长期没有嗅到荤腥味儿的人来说,这样油腻腻的汤汁当然可口好喝了。

不料,肚子疼得要命,她在地上直打滚,从更棚里滚到更棚外,又从更棚外滚到更棚里。这样疼法,按老人的话说就是“瞎子闻见臭——离死(屎)不远了”。她仿佛觉得已到了世界末日,她深情地呼唤着金锁的名字,她要向他交待后事。

渐渐地疼痛有所缓解,但要吐,又感到要拉。更棚是她唯一寄身的地方,要拉要吐也不能把更棚弄脏。

她提溜着裤子,来到麦田里,人尚未蹲下,哗啦啦地把胃吐得个底朝天;还没有完全放下裤子,那水一般的大便喷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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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春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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