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第1章 第1章

水蓝星,新蓝国,六七年。

天儿有些盛夏天独有的闷热,大概夜里要下雨。

知了到傍晚也还在撕心裂肺的叫,这让高新公社供销社里等着下班的售货员林园烦得不行。

虽然供销社里有吊顶扇,慢悠悠的也不管啥用,站原地不动浑身都犯潮气,下了班得盘货、关门,还要回家做饭,想想都燥得慌。

温九凤拿着用木头夹子钉住的厚本子,从供销社后门进来,“林姐,我跟李主任对过货了,没问题,咱们可以下班了。”

她说话又软又慢,嗓音颇为清甜,像是夏日雨后的清风,听得人心里都跟着清爽。

林园本来趴在柜台上,闻言站直,“那走吧,上夹板,我看像是要下雨,你带伞了吗?”

“带了。”温九凤冲林园笑笑,“我去放,你去李主任那里签字吧,回来一起锁门。”

在供销社上班是铁饭碗,早上八点上班,晚上五点半下班,跟国营饭店一样,上下班都得签字。

温九凤笑起来,银月似的脸蛋就有些晃眼的娇艳,但浅樱色的唇角又露出极为小巧的酒窝,并不显媚俗,正是长辈们最喜欢的那种乖巧福相。

林园已经三十二,儿子在公社上初中,也特别喜欢温九凤这长相和性子。

她知道温九凤不像她一样怕热,也不跟温九凤客气,“那成,今天新送来的货,我给你留了二两冰糖,不要票,钱你明天给我就行。”

“哎,谢谢林姐。”

温九凤从门后头抱出几块长条木板,严丝合缝卡在供销社两侧的窗户上。

李主任和林园是两口子,锁了办公室的门出来,看温九凤已经弄好,便仔细锁上门,各回各家。

回家路上林园感叹,“九凤现在越来越让人喜欢了,以前还总是出点小错,现在温吞不少,但做事儿倒是仔细了。”

李主任笑着推了推眼镜,“她接了她公爹的班才不到一年,她男人半年前又……现在大概是缓过来了吧。”

也是,林园点点头。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家里还有婆婆和小叔子要伺候,估计是被逼着成熟起来。

一想到温九凤才十九,林园就忍不住有些心疼。

这才比她们家那个小混球大不到五岁呢,懂事儿上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被林园心疼着的小寡妇温九凤,并不觉得自己可怜。

等从供销社那条大街走到头,上了回新民大队的土石路,见路上人不多,她将手伸进鼓起来的绿色斜挎包,把提前留好的冰糖和婆婆要的瑕疵布,换成了空间里早就准备好的报纸。

紧紧坠在肩膀上的重量一轻,温九凤就更开心了。

还没走到各大队的农田处,两旁都是稀疏的树木,土石路两边是翠绿色的杂草,偶尔还能见着几朵颜色鲜嫩的野花,明明是下班,偏让她走出了郊游的心情。

温九凤一直都是温吞性子,不然也不能跑不过丧尸,死在丧尸堆里,穿越到现在这个小寡妇身上。

末世到处都是灰突突的,还有数不清的丧尸突袭,哪儿能看到这样美的景色呀。

温九凤愉快地欣赏着道路两旁的美景,心里盘算着晚饭。

穿过来三个月,最让温九凤高兴的,就是这里全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食物,连井水都是甜的呢。

上班前,她婆婆说院子里的黄瓜可以摘了。

温九凤记得家里还有鸡蛋,等她回家,去杨大娘家借点大酱炒个鸡蛋卤子。

再下两把挂面,用井水一过,放上黄瓜丝儿,拌鸡蛋凉面吃,正适合这天气。

一想到吃,温九凤脚步都雀跃了几分,稍微加快了点速度。

只是她刚提速,就听到了身后传来粗噶的声音——

“泽哥你咋骑这么快,让我一顿好撵!县城棉纺厂高柳她哥约咱们一起去看电影,你去不去?”

听见‘泽哥’二字,温九凤蹙了蹙秀气的眉头,两条笔直修长的腿儿抡得更快了点。

季天泽穿着摘了军衔领子的绿色军装,一只手把着车把,一只手揣兜里,凌厉深邃的脸上带着几分漫不经心。

“不去。”

“去吧泽哥,你不搭理高柳就完了呗。”粗着嗓子的男声越来越近。

旁边有人调侃,“高柳仗着她爸是棉纺厂主任,下巴都快扬天上去了,追咱泽哥屁股后头跑,还想着让泽哥讨好她,泽哥肯定烦啊!”

话是这么说,可大家心里还是羡慕。

季天泽长得好,家底子也硬,人又能耐,多少大姑娘小媳妇见了都要脸红,高新公社七成的新鲜八卦都跟他有关。

就连后头已经结婚生娃,远远跟着偷听八卦的温三民,看着前头修长的身影,也忍不住酸溜溜的。

一开始劝的那个男人还不肯放弃,“电影院新上的《智取威虎山》,听说可好看了!冲着电影也得去啊!泽哥?”

“你们去你们的,别烦。”季天泽冷淡的声音多了点不耐烦。

那电影上辈子他都看过不知道多少回了,等他回到京市摊子铺大了以后,里头的演员他都见过好多个,好声好气地跟他打招呼攀关系。

他面容本就犀利张扬,眉眼随了有四分之一俄罗斯血统的外婆,比常人要深邃些。

高挺鼻峰下薄唇的颜色略有些秾丽,一不耐烦就显得有几分让人不敢招惹的戾气。

见他从兜里掏出手,扶着车把狠蹬了一下,冲出自行车的包围,周围的人就不敢劝了。

不过很快,追在他自行车后头的一帮人,就看见了前头步行回大队的温九凤。

都是同一个大队的,那黑黝黝的麻花辫,又白又细的脖子,格子衫和藏蓝色土布裤子都遮不住的窈窕身姿,谁都不能认错。

开始那个许是变声没变好的男人又凑到季天泽身边,冲他挤眉弄眼,“嘿嘿……泽哥,你不想去县城,是为了温家那个小寡妇吧?”

季天泽自认脾气还行,可天太燥热,旁边的又不会说人话,他忍不住一脚踹在那人自行车上,直接将人踹得‘哎哟’一声歪在了土石路上。

周围人都吓了一跳,赶紧伸出腿撑住自行车停下。

后头骑着车子回家的,被挡了路,只能跟着下了自行车,面面相觑。

好在他们这些人从小跟人茬架,农忙还得下地,身子骨都壮实,摔一下就擦破了胳膊肘和掌心,没啥大事儿。

季天泽一脚撑地,一脚直接踩住那人自行车,压着他不许人起来。

“不知道怎么说人话?”平头下深邃的丹凤眸冷淡睨着仰躺的杨辉。

杨辉被季天泽冷漠阴翳的目光盯着,像被毛毛虫扫过一样,浑身都刺挠起来,心窝子也跟着缩得发疼。

他赶紧给自己嘴巴一巴掌,“艹,说秃噜了,我再也不胡说八道了,下回泽哥你再听见,直接抽我。”

他光顾着调侃季天泽了,忘了革委的威风。

万一有兰小兵或者不怀好意的往革委一举报,说不定俩人就要背着流氓和破鞋的名声去游街。

革委也许不敢招季天泽,但敢弄温九凤啊。

要让人知道是他嚷嚷出去的,杨辉觉得,自己会被新民大队姓温的直接打死。

季天泽冷哼了声,不动声色扫了眼连头都没回的温九凤,发现挡了人路,直接扔了自行车在路边,抽出支烟点上。

后头人不敢凑热闹,赶紧蒙着头从让开的路往前冲。

季天泽两年半前跟首都退下来修养的爷爷一起来到高新公社,很快就凭借挺拔高大的优越外形,还有如鱼得水的社会关系,成为高新公社六个大队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只不过这道风景线过于桀骜了些,打起架来不要命。

不惹着他的时候,说话办事儿也就只是冷淡了点,惹着他,他才不管你是谁,说翻脸就翻脸。

尤其是去年,有兰小兵跑到位于新民村后山的干休所闹腾,拿季天泽死了很多年的俄罗斯血统外婆说事儿,差点闹得他爷爷晕过去。

季天泽直接给十几个兰小兵开了瓢,最嚣张的那个,直接被季天泽揍进医院,躺了一个月。

而季天泽没受到任何处罚,连兰小兵的上级革委,都捏着鼻子当不知道的。

季天泽因此一举奠定下了自己在高新公社无人敢惹的地位,这年代的人质朴热情,老实憨厚的多,哪儿见过这样的啊。

不能说他是二流子,人家自己凭本事,在公社的民兵队当队长呢。

暗地里大家就都只敢叫他痞子,稍微老实点的小伙子大姑娘,都被家里叮嘱离季天泽远点。

刚才温三民隐隐约约听见前头说了啥,骑着车子追上堂妹,“九丫……九凤,上洋车,我捎你回去。”

新民大队里温姓是最多的,其次是姓杨的。

大队里姓温的,最出息的有五个兄弟,就是温九凤他们这一支。

温三民是新民大队长温老大家的,现年二十五,孩子都俩了,只有一个妹妹温三凤。

温九凤是新民大队会计温老五家的小闺女,刚结婚不到一年就成了寡妇。

原身跟温三民差着岁数,又跟温三凤有点对照组的意思,从小就较劲,因此跟温三民不咋亲近。

所以温九凤这会儿只是笑着摇头,语气还是软软的,“不用了三哥。”

温三民扫了眼后头还在抽烟的几个大小伙子,想到刚才杨辉说的闲话,忍不住皱了眉。

“我带着你能快点到家,昨天五婶还让我碰见你跟你说,家里的葡萄熟了,让你回去摘,给你婆婆和小叔子尝尝。”

温九凤顿了下,没再客气。

第一茬葡萄最好吃,正好她今天拿了冰糖回来,葡萄可以一部分做葡萄酱,一部分借口拿去酱酒,带到供销社送人情。

回头她从空间里将葡萄酒散装点出来,给温家长辈和婆婆解解馋。

“那谢谢三哥啦。”

季天泽听到那小寡妇清甜的声音,像是故意放慢了速度似的,绵软却带着钩子,钩得人心里发痒。

怪不得新民大队的人以为他们俩人有一腿,这小寡妇就是存心勾引他。

季天泽眯了眯眸子,懒洋洋地咬断抽了一半的大前门,跨上自行车就走。

其他人尤其是杨辉,屁也不敢放地跟在后头。

天这么燥,又到了晚饭时间都饿着,他们生怕真惹季天泽急了眼,挨上一顿好揍。

自行车骑起来怎么都有风,虽然风也闷热,不用走路还是能舒服点,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温九凤,忍不住弯了眉眼。

随后一阵更急的风‘嗖’的从她身旁吹过,风鼓起的绿色军装几乎贴着温九凤的膝盖过去。

季天泽冷淡深邃的侧脸与风一起刮过,她看得很清楚,这人修长脖颈上清晰的麦色喉结,轻轻滚了滚。

他故意的。

温九凤在心里感叹,不管哪个时空的男人,真是长得越好看的,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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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季狗:媳妇应该在我自行车上!

架空年代文,就想写个家长里短,咸鱼过日子的慢节奏种田文,慢悠悠的甜,宝子们也慢悠悠的看哈~

老规矩前三章红包包预备。

一般早六点,二般(补更)零点前。

双开文《金玉迷障》7月11日开文,求收收鸭~

——《金玉迷障》文案——

[换梗了,悬疑推理换火葬场甜文,总大半夜写文鼓勇气好久也实在是不敢写,写点自己喜欢的。]

许琳琅一颗心痴痴恋着廖宸,为他放弃学业和事业,心甘情愿被廖宸在别墅里养了三年,多少小心翼翼和温柔都没教会他爱自己。

她在一个心碎的雨夜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原来她曾众星拱月,游走在男人堆里片叶不沾身,被所有人瞧不起却又惧怕着,未曾吃过一点亏,站在金字塔顶端,孤家寡人死在医院里。

死前她觉得有点孤独,祈祷下辈子能体验一下爱的滋味,于是活成了这辈子的模样。

许琳琅轻嗤,体验过了,SB不好当,她还是做自己吧。

—————

廖宸曾嘲讽追妻未遂以酒消愁的好友:你这点出息,女人不能惯着,我这辈子绝不会低声下气哄人。

当时众人去看许琳琅,她懒洋洋斜靠在沙发上让人喂葡萄,只张张嘴就是一副活色生香。

后来廖宸确实没有低声下气哄人,他只温柔笑着,在晚宴红毯前弯腰给许琳琅提裙摆,亦步亦趋,深情凝望。

因为许琳琅觉得他冷着张阎王脸太丑,低声下气太贱,哄人太吵,她都不要。

众人:……真出息!

金玉为丝,筑巢箍雀,最后却不知成了谁的迷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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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咸鱼小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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