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文字狱之源

第129章 文字狱之源

第129章文字狱之源

虽然今日汴京律师事务所重新开张,但其冷清程度,足以打破任何一家店的开张记录。

就只有司马光一个宾客,关键这老头还是看笑话的。

然而。

今日话题榜排名第一的却还是“汴京律师事务所”。

就是因为这反差太大了。

之前张斐为史家讨回公道后,当时得范家书铺一度爆满。

大家都很期待范家的计税业务。

因为这商税里面确实存在着太多猫腻,许多官衙都是变着法多收税。

尤其是对那些小商人而言,太缺乏安全感,一趟货物下去,若是运气不好,就可能血本无归。

至于樊颙、陈懋迁他们这些大富商,就是另外一套玩法,他们所考虑的不是公道,而是利益。

这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这一开门,当场去世。

身为大宋第一权衙的三司,有着太多手段,哪怕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都能让你这生意做不下去。

因为朝廷就是最大的商人,所有大宗上商品的源头都被朝廷控制着。

谁敢不从。

无解!

不过这也不是意味着这店就开不下去,若是有冤屈,第一选择肯定还是张斐。

这个地位是无人能够取代的。

但是对于张斐而言,纯打官司,没有其它的律法服务支持,也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任何买卖都要具有广泛性,才能够赚大钱。

当然,官司还是最重要的,如果你都无法伸张正义,自然也不会有人来找你需求法律服务。

二者也是相辅相成的。

苏轼的官司,绝对是香饽饽。

如今苏轼在汴京很有名气,他的官司一定会吸引到很多人的目光。

必须慎重对待。

为什么张斐、许芷倩要回家去研究案情,不是因为家里有床,而是因为律师事务所的档案部还未建成,大量的资料都还是在许家。

二人回到家里,就立刻研究起来。

有了上回的经验,这回许芷倩更是驾轻就熟。

知道该怎么去研究。

但是,目前大宋对于版权的规范,等同于没有,所有案例都是属于管制案例,且都还是关系户,可以说是特殊案例。

一般都是官员或者颇有名望的士大夫,对于一些盗版感到不爽,就去跟官府抱怨。

毕竟他们的地位在这,官府一般会派衙差去看看。

客气一点就劝劝,别印了,别印了,印了也别灌水,少整一点错别字。

不客气的就直接把印版给砸了。

当然,更多是趁机要点钱。

走了以后,人家照印,那些文官士大夫也不可能天天去计较这事。

苏轼还算是比较小心眼的,只要看到,必定抱怨。

但这连治安管制都谈不上,纯属给个面子。

二人研究了一整日,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要达到上堂争讼的级别,就还是盗窃法最为合适。

但这不是张斐想要的,也不是苏轼的诉求。

若只是摁死这个集聚贤书店,这当然是可以的,但张斐和苏轼要的都是版权法。

这盗窃法与版权法,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二者是不能完全归于一类,那样做的话,将会引发出很多法律问题的。

关键这盗窃法的定义过于狭隘,很难往里面去填充内容,孕育出一条新法来。

二人商讨一日后,也没有什么结果。

第二日上午,许芷倩又来到张家,刚好放假在家的许遵老头又默默地跟了过来。

身为文人,对于这个官司也是很感兴趣的。

“昨晚我想到一人,他倒是给了我不少启发。”

见到他们父女二人,张斐便是激动地说道。

许芷倩忙问道:“谁人?”

“宋江。”张斐激动道。

“宋江?”

父女两相觑一眼,眼中尽是茫然。

对哦!宋江可能都还没有出生,天呐,我又太激动了。

张斐忙道:“先不管这宋江是谁,主要是我想到一个案例,是说这个宋江作了一首诗,这首诗引用了一些古代造反的人物,故朝廷判他违法。”

许芷倩道:“那应该是属于谋逆之罪。”

张斐道:“但他只是念诵了一首诗,本身并没有谋反的动机,这也能够判谋逆之罪吗?”

许遵沉吟道:“若无动机和行动,那倒是不能判谋逆之罪,而是应该判‘造袄书袄言’罪。”

(注:袄同妖,亦作,造妖书妖言)

张斐一怔,急急问道:“恩公,此罪属什么罪?”

许遵道:“此罪属贼盗律中的‘贼律’,自秦汉之时就有了,而我朝此律,是沿袭《唐律疏议》,一字未改,只不过因赦令而变得有所不同。”

赦令与疏议像似,但多半都是指皇帝释法,一般都是皇帝针对某条律文,以圣旨的形式,给出解释,这也是算是法令。

由此可见,从立法层面上来看,皇帝也是要高于律法的。

当然,就宋朝制度而言,赦令是要与大臣们讨论的,有着很严格的程序,可不是说皇帝想怎样就能怎样。

之前审阿云一案时,在神宗的圣裁中,就包括对自首减刑的赦令,因为当时争得就是阿云是否适用于自首减刑条例,皇帝的赦令就表达一个意思,适合。

不过后来被大臣们一股脑都给驳了回去。

适合个屁!

伱赵顼懂法吗?

不懂就别BB。

但通常皇帝的赦令,都是针对刑罚的加减,比如说,杖一百,还是杖五十。对律文的补充和解释非常少。

可见阿云一案,是有着很多特殊的地方。

皇帝到底能不能通过释法来争取自己的利益,答案是可以的,但又是很难的。

张斐赶忙拿过一本《宋刑统》,查阅起来。

许芷倩也拿过一本来,她对此律其实也不是很熟悉,因为此律用的频率太少,她也没有遇到过。

即便遇到,她也没有资格去介入,这可是属于皇帝管的案子。

“找到了!”

只听张斐念道:“传用以惑众者,亦如之;传,谓传言。用,谓用书。其不满众者,流三千里。言理无害者,杖一百。即私有祅书,虽不行用,徒二年;言理无害者,杖六十。”

之后还有疏议。

比如说,造袄书、传袄书,分别是怎么定罪。

又比如说,多少为众。

写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看过之后,张斐问道:“此罪名可定义反诗之罪吗?”

许遵点点头道:“虽说此罪主要还是针对鬼神之语,怪力之书,但如果诗中若有隐射、煽动之语,亦属袄言惑众,可追究其罪名。

此与谋逆之罪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有无实际行动,如果有,则属谋逆,如果没有,就属此罪。不过此罪最高亦可判处绞刑。”

其实那文字狱就是源于此罪。

张斐问道:“为什么袄言惑众会被列为罪行?”

许遵道:“自然是因为此罪会危及到江山社稷。”

张斐又问道:“在律法层面上,二者又是否属因果关系?”

许遵点点头道:“当然。”

张斐笑着点点头,“就它了。”

许芷倩突然道:“张三,你莫不是想害苏先生?”

张斐愣了下,“你此话怎讲?”

许芷倩道:“之前说得不是那什么盗版一事么?怎么又说到袄言之罪,若以此罪来打,被告人不就是苏先生么?”

词集虽然是集聚贤印刷的,但若以袄言来论罪,肯定打其中的内容,而不是盗印。

张斐听得眼中一亮:“这倒是一个好主意,以苏先生的名气,若是将他也给拉进来,就有足够的噱头。”

心里寻思着,要不要让苏轼提前体验一把这文字狱,好给他一个教训,今后别瞎BB。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你这是什么话?”

张斐赶忙解释道:“恩公勿怪,我就是开个玩笑,我这不是要害人,我是要立法,那就必须要引起朝野上下足够的重视。”

许遵惊讶道:“立法?你凭什么立法?”

傻了!

你一个珥笔之人,竟然要立法?

这比定调祖宗之法还要离谱一些,毕竟那只是争夺解释权,立法可是要走正规程序的。

张斐嘿嘿道:“这我自有办法。”

许芷倩道:“如果你要告苏先生,那我可不会帮你。”

张斐道:“你放心好了,我绝不会这么干的.。”

正当这时,忽听门外李四喊道:“三哥,三哥,夫人他们回来了。”

“他们回来了的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快啊!”

张斐面色一喜,又向许芷倩道:“咱们待会再说。”

说罢,张斐便立刻出得门去。

但见除史挺秀外,其余人全部回来了。

“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张斐笑问道。

那黑厮牛北庆挤上前来,“俺们听闻恩公有难,故立刻赶了回来,二郎他由于要为兄长守孝,故暂时不得前来。”

“有难?”

张斐傻眼了,心里很纳闷,我怎么不知道我有难?

冯南希道:“我们听说恩公新铺开张,遭到朝廷和同行的排挤。”

原来他们打算待上三个月,但听说计税一事,便立刻赶了回来帮忙。

“原来是因为这事啊!”

张斐这才反应过来,突然瞥了眼高文茵,但见这少妇憔悴了许多,双目都还有些红肿,沉吟少许,于是道:“你们回来也好,我这正缺人手。”

牛北庆立刻道:“恩公有啥事,尽管吩咐。”

张斐笑道:“我们还在计划,你们先去歇息一下。”

说着,他转头看向高文茵,“夫人。”

高文茵如梦初醒一般,赶忙行礼道:“文茵见过.夫.君。”

“君”字几乎听不到。

张斐也不在意,道:“我看夫人也挺疲惫的,先回屋休息吧。”

“是。”

高文茵微微颔首,便是神情木讷地往后院行去。

她走之后,张斐便向冯南希埋怨道:“你们就是这么照顾人的?”

冯南希叹了口气:“不瞒恩公,看到嫂嫂这样,我们也很难过,之前都想着让她早点回来,可是怎么劝都没用,还是听说了此事,嫂嫂才主动要求回来的。”

张斐轻轻点了下头,心想,是得花点时间跟她聊聊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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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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