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

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

早北宋,央集权脚步就加快,西方的三权分立算什么,北宋直接就分立。

转运司管财兼监察;提刑司负责司法刑狱;提举常平司,负责常平茶、盐公事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提举学事司掌所属州县学校教育行政。

经略安抚司掌路所属州县的军事。

到了明朝,按察司、布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刑狱、民政、军事。

学政掌教育及科举事。

到了绍武朝,都指挥使司摇身一变,再管辖军户,而以总兵担任,管理各府县的巡防营。

而巡抚,也彻底成了常职,督掌一省事务,真正的成为了一省之长。

除此之外,除了省一级进行四权分立外,县府一级,也条紊地进行拆分权力。

如,通判一职由随缘设而变为常设,掌管一县刑狱司法,原本的司狱之吏,也归其指挥,直接削弱了知县的权力。

而对于原本正八品的教谕,则一举抬为从七品,掌管一县的生员、教化,权力未增,但地位涨,仅次于知县。

巡防营设营正,其数三百等。

而实质,新政铺开,作为常务副知县,县丞的权力也变更,对于民政方面的发言权也逐步扩。

显然,将会成为布政使那样专署民政。

知县的权责,也渐渐变为拿总,而非直接管理。

如此,县一级,就形成了知县为首,县丞、通判、教谕、营正四为辅的县衙枢。

县、府、省,三级行政分权相差离。

也似乎意识到了种权力的变迁,郑森对于知县岗位了更深的感悟。

监督拿总,成了的工作,而像之所聘请的钱谷师爷,刑狱师爷,也渐渐没了用处。

也正因为处于超然的地位,摆脱了繁琐的民政,让更能余力面对那些士绅。

因为士绅狭制知县的手段,只两样,钱粮以及脉。

钱粮如今由县丞负责,只负责监督。

而脉,就更怕,同科且说,就手的密匣,就足以应付一切。

“县尊,内阁发的圣旨……”

,驿丞气喘吁吁而,亲手交了朝廷的政令。

驿站,乃明建立的当世界最的联络“通讯”系统,而系统则由三部分组成:驿传(信使)、急递(快递)递运(货运输)。

围绕北京地方,庞的网络系统共1936驿站,驿总长143700里,总雇员超了十万。

其相当于明的脉络,将北京的政令传达至全国,虽说崇祯皇帝自废自残了一把,但绍武皇帝再次拿起。

“圣旨?”郑森一愣,旋即一观,才恍然:“终于了。”

驿丞满心好奇,但却敢多问。

摆最面的,则关于执法部门的。

只见其写,求各县、府,增设巡警司,专司执法一事。

其主官为正八品,受到通判、知县的双重统辖,负责一县的治安事宜。

等,由各县酌情招纳。

说白了,吃县衙饭的,多能耐招多少,视财政情况而定。

执法权的独立,也对于巡防营的补充。

巡防营毕竟军队,一些治安问题还得专专治。

至于后面的一篇,郑森阅览了数遍,思量多,才了决定。

旋即,郑森就召集县丞、通判,六房书吏,商议起巡警司之事。

十挤得满满当当,对于郑森年轻得像话的县尊,倒多为尊敬。

“黄册之事,务必精确,对于各村寨决能疏忽漏掉……”

“各地坡塘,沟渠,多加修缮……”

聊了一些杂事,郑森才翻朝廷的谕旨。

“巡警司,按照朝廷的章程,县城须,各里、乡镇也设所,管辖本县治安之事,觉得应该增添多少?”

“县尊,本县乡镇多,只寥寥数,里却余,如此假使县城百,各里两,共计两百余足矣。”

县丞一番思量,说了一数字,然后看着郑知县,等着决定。

“县城万余,百够,而各里设一为好,如此稍减些,县仓也能轻松些……”

户房书吏如今贵为正九品,且废除了贱籍,以说地位骤升,衙门说话的声音也颇。

郑森默然以对。

实际,一县城,光白役就,才堪堪治理,百余只能算将就。

何尝想招满,但财政供养的多,将入敷。

叹了口气,郑森又拿了最后的公文,让众目。

只见公文一见之就让触目惊心:论里甲、坊厢之足——

明初,以城内设坊,近城设厢。

乡间则以110户为一里,十户为一甲。

十户钱粮最多的为里长,轮流担任,里长的职责:“轮年应役,催办钱粮,勾摄公事。”

简单说,就督办赋税、徭役。

另外,设“德高望重”者为里老,劝善,以及排解诉讼,先经里老的调节,如果行再到衙门,如果经里老,只赴衙门,则称之为越诉。

里甲制朝廷的根基,虽说崩坏了些,但却根深蒂固。

但里甲制最明显的缺陷,那就哪里刚好的一百一十户凑成一里?

“城内各坊之,将设字铺,以千字文为序,每街应当一铺,负责治安、走水等事宜,各字铺,应设一名巡警。”

郑森目视众,解释:

“至于乡间,则三设一乡,统管数百户,每乡则以‘管、教、卫"三。”

“管为治事,设乡长;教为教化,设乡老;卫则卫村保民,循禁贼盗,设乡警。”

乡长、乡老、乡警,县衙对于乡间的统治延伸。

“从九品?”县丞阅览完,吃一惊,皱着眉头:

“又吃县仓的,本县哪那么多钱粮啊!”

“三老以免徭役,年禄就定十块银圆,十石粮,足够了。”

郑森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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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启明(大明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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