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我只能说,一年前的那场仗,打得太过惨烈了。”他遥想起戎马沙场的生活,那种沉甸甸的负担似乎仍压在心里深处。“每天一张开眼就是杀人,一闭上眼就怕被杀,我们死了上万个弟兄,但突厥人却用更多的战马与人头来填长城的沟壑。战场上的血,恐怕到现在都成了黑色的污渍,永远去不掉。就算是海震将军,应该也觉得这样的血流成河是一场恶梦,而不是对自己的胜利沾沾自喜吧?”

尤其这其中可能还包含了解曦存的性命,海震的语气不由得沉重了些。

张老三长年在外头跑,自然是见多识广,对于海震口中的情景不难想像,只能幽幽地叹口气。“是啊!亏得我朝战士们的鲜血,我们这些商人也才能安心地做生意啊!”

他的话,激起了在场众人的大义之心,回应附和声此起彼落。

张老三豪气万千地举起杯子,“让我们敬勇敢的海震将军,也敬无数牺牲的战士英灵!”

“敬海将军,敬战士英灵!”

人人举杯狂饮,特别是海震,像在发泄什么苦闷似的,一口气便将一大碗烧刀子喝干,还脸不红气不喘。

“海兄弟,好酒量!”张老三竖起了大拇指,突然拉过自己随身行囊,边往里头掏东西,边向海震意犹未尽地道:“我这儿呀,有种胡人新酿的美酒,又香又浓又烈,待我拿出来让兄弟尝尝!”

他掏出一个酒瓶,珍惜的在海震的碗里倒了约一小杯的量。“别怪老三我小气,只能让你喝这些。这酒得来不易,原只有突厥王帐里喝得到,我还是因为跟突厥王庭关系好,才得了这么一小瓶。”

海震道了声谢,没注意闻闻酒香、品评一下是什么酒,便大口地往嘴里灌。其实现在什么酒对他来说都一样,永远不可能比得过于曦存亲酿的果子酒。

酒才入喉,他突然怔住,不敢置信地闭上眼回味一下口中余香,猝不及防地抓住了张老三的膀子。

“这酒是谁酿的?”他的目光无比清明,甚至有些过份的炙热。

“啊?”张老三吓了一跳,不太自然地想挣脱海震的手,心想这相貌堂堂的家伙,该不会发起酒疯了吧?“兄弟……你、你怎么了?可千万别激动啊!”

“不,我……抱歉,张老三,只是这酒的味道,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怕是故人酿的。”海震压抑住内心的激动,放开手。

因这酒的味道、香气,还有浓郁,分明就是于曦存的果子酒,只不过可能因酿酒的时日不足,香气与浓度比起他过去所喝的差了一截罢了。

“那你也别如此激动。”张老三抚了抚被他握痛的膀子,寻思海震口中所谓的故人,可能就是他在找寻的人,和这酿酒者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无怪乎他会那么着急。想着想着便能释怀了,原被惹得有些不快的脾气,也消了不少。

“这问题你问别人,可能还得不到答案,问我就算问对人了!”他一拍胸脯,望着海震如星星般的双瞳,石破天惊地说出答案。

“这是一个小部落里的姑娘酿的……只不过这部落我也没去过,可不好找啊!传闻中那位姑娘美若天仙,酿酒的技术堪称一绝,还有个美丽的名字,叫萨巴…古芮丝,在突厥话里,便是指‘早晨的阳光’!”

“古芮丝!”押忽突然跑进于曦存的帐篷里,“外头来了一群中原的商旅,说要在这儿过一个晚上,你要不要出来看看?”

“中原的商旅?”于曦存眯着眼冲着她笑,“你又可以多买些胭脂水粉,勾引你的情郎阿塞雷了。”

“讨厌!阿塞雷哪里是人家的情郎呢?”娇笑着冲过去,押忽抓着于曦存的手就往外跑。“快快快,动作不快点,好东西就被挑光了!”

“不是说他们会待一个晚上吗?这么急做什么?”于曦存好气又好笑,但仍是顺着她的意,到了帐篷外。

由于中原的商旅很少来到这个没什么买气的小部落,通常是迷路或是顺路才会进来一下,因此部落里的人见到商旅都十分开心,纷纷拿出自家的好东西和商人交易。

两人才一出帐篷,于曦存便见到靠近酋长的营帐前,来了一群陌生人,而部落里的男男女女,都兴高采烈地围着他们,好不热闹。

她其实对这样的交易没兴趣,但她却也同样喜欢中原商旅的到来,因为她可以趁机打听那个人的消息,即使商旅大多只知国家打胜仗,对那个人的去向也是模模糊糊,但光是听别人赞美她心中的那个人,也是愉快的。

和押忽一起走到人群里,她无心看着中原商旅展示出来的商品,耳朵虽然听着旁人吱吱喳喳的谈论或杀价,但心思却已飘向别处。这些中原来的东西--玉篦、花钿、脂粉等,或多或少勾起了她的思乡情绪。如果不是阿史那页丸透过酋长将她软禁在这个地方,会不会她早就回到京城,回到那个人身边,正在用着这些东西?

美丽的脸庞上,不由得露出了一个怀念却哀愁的笑。突然间,她感受到一种怪异的氛围,像是一直被人注视着,而那道目光是如此赤裸裸、如此的无礼直接,让她总觉得不太自在。

她直觉地往那道目光来向看去,然而这一看,她却犹如受了极大惊吓般,怔立当场,和那目光痴痴对望,再也移不开。

那是他吧?

虽然他换上了突厥服饰,还长了一脸大胡子,肤色黑了些,也瘦了许多,但从那炽热的目光,于曦存相信自己不可能错认,他便是她朝思暮想的海震。

不能控制地,她迈开步伐朝他走去,每一步都十分缓慢、坚定,像是怕打破了这个美梦,要是希望成空,恐怕伤心与绝望会让她立即死去。

终于走到了他面前,她握紧了拳头,试图控制复杂激动的情绪。“你终于来了。”她的声音有些抖,眼眶里也浮上水雾。

“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海震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年的分离,加上将近一年的飘泊,三年的时间已将他的心志磨得无比坚硬,但如今看到她,他还是觉得鼻酸。

只是他是男人,没有哭的权利,只能面无表情,掩饰自己的情绪。

“你变了很多。”她的右手慢慢抚上他刚硬的线条,试图感觉他的眉眼耳鼻,还有毛茸茸的大胡子,“以前叫你大黑熊,想不到你真变了头熊。”

海震的唇角只是微微一扬,笑意却没进到眼中,因为已被满满的感怀与情动掩盖。“你却没什么变,依然是逼人的美丽。”

事实上在他心里,她永远是最美的女人,即使身在异邦,仍旧是草原上最美的一颗钻石。“以前叫你小酒虫,想不到还真得靠这才找得到你。”

“你尝到了我的酒?”她咬着唇轻声问,就怕自己会失态地哭出声。

“这商旅之中,有人藏着一瓶你的酒。”他从来没有像现下如此感激上天,让她有着一手酿酒的好手艺,“只属于我的酒,现在却人人都喝得到。”

“但至少它将你带来了。”

第一滴泪,由于曦存的眼眶中落下了。熬了这么久,还是让她等到这一天,她该感激长生天,还是感激中原的佛祖?

或许感激的,是彼此的毅力,以及对爱情的信心吧!

“你知道……我很怕,我以为自己将会老死在这个天苍苍地茫茫的地方,随着部落迁徙到不知名的天涯……因为阿史那页丸的监视,所以我离不开,我只能一直酿酒,希望有一天你会发现,会来带我走。”

从一开始在甘州被人掳走,她以为她会死;在大军前被阿史那页丸刺了一刀,她以为她会死;被海震射了一箭,她以为她会死;后来被带回大漠之中,她以为她会死;甚至连遇到了草原上的狂风沙暴,她都以为她会死……

但她没死,可是谁知道她经历了多少苦难?一个人在兽皮制的硬床上哭了好久,却没人疼惜她,她又能向谁倾诉?

萨巴…古芮丝的笑容,是硬撑出来的。

海震如何看得下这个?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但她的日子,也绝对不比他好过。于是他忍不住拥抱住她,重新感受心爱的女子回到怀中的感觉。

他的一生,终于充实了。

然而两人的重逢,并没有让这段爱情故事圆满结束。于曦存在部落中原就是十分耀眼的,她一开始和海震古怪的互动,已经让部落里的某些人瞧出不对劲,如今居然还拥抱在一起,这便让许多倾慕古芮丝的青年受不了了。

难道,这便是古芮丝喜欢的男人?

在部落里,女人可以自己挑选喜欢的男人,甚至不需婚嫁便可与其一夜春宵,以此挑出最勇猛的男性。可是古芮丝到了部落这么久,从来没有招惹过任何一个男人,难道和这个外来人才刚见面,就看对眼了?

一名突厥勇士皱着眉,欲将海震推开,海震却微微一个转身,将于曦存带到身后,另一手格开他,画了个圈将他推倒在地。

这下不能善了了,部落的其他男子也鼓噪起来。

“喂,你这个中原人未免太嚣张了,敢不敢接受我们的挑战?”

张老三看情况不对,急忙凑了过来,在海震耳边道:“老兄,你怎么一来就惹事啊?搂着人家部落最美的美女,难怪他们要发火了!被整个部落的人挑战可不是好玩的,你就别瞎搅和了。”

海震知道他的好意,却没有从善如流,只淡淡地回了一句,“她就是我要找的人。”

这下张老三也无语了,因为他明白海震为了找这个女人费了多少劲、吃了多少苦,如今好不容易找到,有些失态也是在所难免。

既然见到他了,那么于曦存也不怕了。什么部落勇士们的挑战,还有什么阿史那页丸,全滚一边去吧!

“我等着你带我走。”她望着他,言语里透出对他无比的信任。

海震终于露出这三年来第一个真心的笑容,他挑衅似的又用力搂了搂她,甚至在她的香腮上用力一吻,激得一群部落勇士们叫嚣起来,他才潇洒地拿起挂在腰间的弯刀,往众人的面前一扔。

“我海震,接受你们的挑战!”

海震的名号一出,不仅仅是中原来的商旅们吓了一跳,突厥部落的人也跟着脸色大变,张老三还不小心腿软跌坐在地。

在塞外,无论喊谁的名字,都不会有这么大的震撼,唯独海震,是中原人的骄傲,因为他打败了朝廷多年的外患;他更是突厥人心中的魔鬼,当他如杀神般的降临,草原便血流成河。

张老三从不知道,这几日和他称兄道弟的海兄弟,居然就是人人心目中的伟大战神,他居然和他同铺吃睡,平起平坐,还没大没小的和他开玩笑?

姓海、待过军队、千里寻爱,怎么他张老三就想不到呢?难怪这位海兄弟的武功会这么高强,商旅们能够走到这个小部落,还真靠了他沿路帮大伙儿度过许多危难,连落入流沙里的骆驼,他都能只手将它拔出来。

因此当海震的弯刀一落在地上,并没有如想像般引起公愤,反而是一片静默,部落儿郎们用十分复杂的眼光瞅着他,忖度着自己的斤两,等着别人如何反应。

“海、海震又怎么样?他杀了许多我们的同胞,我们打败他,也正好为部落争光!”人群里,突然来了个不怕死的,扬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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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舌酒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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