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上古史

第二编 上古史

第一章我国民族的起源

我国现在所吸合的民族甚多,而追溯皇古之世,则其为立国之主的,实在是汉族。汉族是从什么地方迁徙到中国来的呢?这个在现在,还是待解决的问题。从前有一派人,相信西来之说。他们说:据《周官·大宗伯》和《典瑞》的郑注:古代的祭地祗,有昆仑之神和神州之神的区别。神州是中国人现居之地,则昆仑必是中国人的故乡了。昆仑在什么地方呢?《史记·大宛列传》说:“汉使穷河源,河源出于阗”、“天子案古图书,名河所出山曰昆仑”。这所指,是现在于阗河上源之山。所以有人说:汉族本居中央亚细亚高原,从现在新疆到甘肃的路,入中国本部的。然而郑注原出纬书。纬书起于西汉之末,不尽可信。河源实出青海,不出新疆。指于阗河源为黄河之源,本系汉使之误;汉武帝乃即仍其误,而以古代黄河上源的山名,为于阗河上源的山名,其说之不足信,实在是显而易见的。汉族由来,诸说之中,西来说较强;各种西来说之中,引昆仑为证的,较为有力;而其不足信如此,其他更不必论了。民族最古的事迹,往往史籍无征。我国开化最早,又无他国的史籍可供参考。掘地考古之业,则现在方始萌芽。所以汉族由来的问题,实在还未到解决的机会。与其武断,无宁阙疑了。

现在所能考究的,只是汉族既入中国后的情形。古书所载,类乎神话的史迹很多,现在也还没有深切的研究。其开化迹象,确有可征的,当推三皇五帝。三皇五帝,异说亦颇多。似乎《尚书大传》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史记·五帝本纪》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之说,较为可信。燧人、伏羲皆风姓。神农姜姓。黄帝姬姓。燧人氏,郑注《易纬通卦验》,说他亦称人皇。而《春秋命历序》说:人皇出旸谷,分九河。伏羲氏都陈。神农氏都陈徙鲁。黄帝邑于琢鹿之阿,据地理看来,似乎风姓、姜姓的部落在河南,姬姓则在河北。燧人氏,《韩非子》说他,因“民食果蓏(左虫右奉音蚌)蛤,腥躁多害肠胃”,乃发明钻木取火之法,教民熟食。这明是搜集和渔猎时代的酋长。伏羲氏,亦作庖犧氏。昔人释为“能驯伏犧牲”,又释为“能取犧牲,以充庖厨”,以为是游牧时代的酋长。然而伏羲二字,实在是“下伏而化之”之意,见于《尚书大传》。其事迹,则《易·系辞》明言其作网罟而事佃渔。其为渔猎时代的酋长,亦似无疑义。从前的人,都说人类的经济,是从渔猎进而为游牧,游牧进而为耕农。其实亦不尽然。人类经济的进化,实因其所居之地而异。大抵草原之地,多从渔猎进入游牧;山林川泽之地,则从渔猎进为耕农。

神农氏,亦称烈山氏。“烈山”二字,似即《孟子》“益烈山泽而焚之”的烈山,为今人所谓“伐栽农业”。则我国民族居河南的,似乎并没经过游牧的阶级,乃从渔猎径进于耕农。黄帝,《史记》言其“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这确是游牧部落的样子。涿鹿附近,地势亦很平坦,而适宜于游牧的。我国民族居河北的,大约是以游牧为业。游牧之民,强悍善战;农耕之民,则爱尚平和;所以阪泉涿鹿之役,炎族遂非黄族之敌了。

阪泉涿鹿,昔人多以为两役。然《史记·五帝本纪》,多同《大戴礼记》的《五帝德》、《帝系姓》两篇,而《大戴礼记》只有黄帝和炎帝战于阪泉之文,更无与蚩尤战于涿鹿之事。而且蚩尤和三苗,昔人都以为是九黎之君。而三苗和炎帝,同是姜姓。又阪泉、涿鹿,说者多以为一地。所以有人怀疑这两役就是一役;蚩尤、炎帝,亦即一人。这个亦未可断定。然而无论如何,总是姜姓和姬姓的争战。经过此次战役而后,姬姓的部落就大为得势。颛顼、帝喾、尧、舜,称为共主的,莫非黄帝的子孙了。

我国历史,确实的纪年起于共和。共和元年,在民国纪元前二千七百五十二年,公元前八百四十一年。自此以上,据《汉书·律历志》所推,周代尚有一百九十二年,殷代六百二十九年,夏代四百三十二年。尧、舜两代,据《史记·五帝本纪》,尧九十八年,舜三十九年。如此,唐尧元年,在民国纪元前四千一百四十二年,公元前二千二百三十一年;三皇之世,距今当在五千年左右了。

第二章太古的文化和社会

太古的社会,情形毕竟如何?古书所载,有说得极文明的,亦有说得极野蛮的。说得极野蛮的,如《管子》的《君臣篇》等是。说得极文明的,则如《礼记·礼运篇》孔子论大同之语是。二说果孰是?我说都是也,都有所据。

人类的天性,本来是爱好和平的。惟生活不足,则不能无争。而生活所资,食为尤亟。所以社会生计的舒蹙,可以其取得食物的方法定之。搜集和渔猎时代,食物均苦不足。游牧时代,生活虽稍宽裕,而其人性好杀伐,往往以侵掠为事。只有农业时代,生计宽裕;而其所做的事业,又极和平,所以能产生较高的文化。

古代的农业社会,大约是各各独立,彼此之间,不甚相往来的。老子所说:“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所想像的,就是此等社会。惟其如此,故其内部的组织,极为安和。孔子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所慨慕的,也就是此等社会。内部的组织既然安和如此,其相互之间自然没有斗争。这就是孔子所谓“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这就是所谓“大同”。假使人类的社会都能如此,人口增加了,交通便利了,徐徐的扩大联合起来,再谋合理的组织,岂不是个黄金世界?而无如其不能。有爱平和的,就有爱侵掠的。相遇之时,就免不了战斗。战斗既起,则有征服人的,有被征服于人的。征服者掌握政权,不事生产,成为治人而食于人的阶级;被征服的,则反之而成为食人而治于人的阶级。而前此合理的组织,就渐次破坏了。合理的组织既变,则无复为公众服务,而同时亦即受公众保障的精神。人人各营其私,而贫富亦分等级。自由平等之风,渐成往事了。人与人之间时起冲突,乃不得不靠礼乐刑政等来调和,来维持。社会风气,遂日趋浇薄了。先秦诸子,所以慨叹末俗,怀想古初,都是以此等变迁,为其背景。然而去古未远,古代的良法美意,究竟还破坏未尽。社会的风气也还未十分浇漓。在上者亦未至十分骄侈。虽不能无待于刑政,而刑政也还能修明。这便是孔子所谓小康。大约孔子所慨想的大同之世,总在神农以前;而阶级之治,则起于黄帝以后。《商君书·画策篇》说:“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可见炎黄之为治,是迥然不同的。而二者之不同,却给我们以农耕之民好平和,游牧之民好战斗的暗示。

以上所说,是社会组织的变迁。至于物质文明,则总是逐渐进步的。《礼运篇》说: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稽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烹以炙。

这是说衣食住进化的情形。大约从生食进化到熟食,在燧人之世。我国的房屋,是以土木二者合成的。土工原于穴居,木工则原于巢居。构木为巢,据《韩非子》说,是在有巢氏之世。其人似尚在黄帝以前。至于能建造栋宇,则大约已在五帝之世。所以《易·系辞传》把“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叙在黄帝、尧、舜之后了。《易·系辞传》又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正义》说:“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言垂衣裳。”这就是《礼运》所说以麻丝易羽皮之事。此外,《易·系辞传》所说后世圣人所做的事,还有:“刳木为舟,剡木为楫”、“服牛乘马,引重致远”、“重门击析,以待暴客”、“断木为杵,掘地为臼”、“弦木为弧,剡木为矢”以及“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槨”、“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各项。这后世圣人,或说即蒙上黄帝、尧、舜而言,或说不然,现亦无从断定。但这许多事物的进化,大略都在五帝之世,则似乎可信的。

第三章唐虞的政治

孔子删《书》,断自唐虞,所以这时代史料的流传,又较黄帝、颛项、帝喾三代为详备。

尧舜都是黄帝之后,其都城则在太原。太原与涿鹿均在冀州之域,可见其亦系河北民族。但唐虞时代的文化似较黄帝时为高。《尧典》载尧分命羲和四子,居于四方,观察日月星辰,以定历法,“敬授民时”,可见其时业以农业为重,和黄帝的迁徙往来无常处大不相同了。这时代,有两件大事足资研究。一为尧、舜、禹的禅让,一为禹的治水。

据《尚书》及《史记》,则尧在位七十载,年老倦勤,欲让位于四岳。四岳辞让。尧命博举贵戚知疏远隐匿的人。于是众人共以虞舜告尧。尧乃妻之以二女,以观其内;使九男事之,以观其外。又试以司徒之职。知其贤,乃命其摄政,而卒授之以天下。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讼狱的,都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的,亦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才回到尧的旧都,即天子位。当尧之时,有洪水之患。尧问于众。众共举鲧,尧使鲧治之。九年而功弗成。及舜摄政,乃殛鲧而用其子禹。禹乃先巡行四方,审定高山大川的形势。然后导江、淮、河、济而注之海。百姓乃得安居。九州亦均来贡。当时辅佐舜诸人,以禹之功为最大。舜乃荐禹于天。舜崩之后,禹亦让避舜之子商均。诸侯亦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乃即天子位。儒家所传,尧、舜、禹禅让和禹治水的事,大略如此。

禅让一事,昔人即有怀疑的,如《史通》的《疑古篇》是。此篇所据,尚系《竹书纪年》等不甚可靠之书。然可信的古书,说尧、舜、禹的传授,不免有争夺之嫌的,亦非无有。他家之说,尚不足以服儒家之心。更就儒家所传之说考之。如《孟子》、《尚书大传》和《史记》,都说尧使九男事舜。而《吕氏春秋·去私》、《求人》两篇,则说尧有十子。《庄子·盗跖篇》,又说尧杀长子。据俞正燮所考证,则尧被杀的长子名奡,就是《论语·宪问篇》所谓荡舟而不得其死,《书经·皋陶谟篇》所谓“朋淫于家,用殄厥世”的。又《书经·尧典》,说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而据宋翔凤所考证,则共工、驩兜和鲧,在尧时实皆居四岳之职。此等岂不可骇。然此尚不过略举;若要一一列举,其可疑的还不止此。儒家所传的话,几千年来,虽然即认为事实,而近人却要怀疑,亦无怪其然了。然古代的天子,究不如后世的尊严。君位继承之法,亦尚未确定。让国之事,即至东周之世,亦非无之。必执舜禹之所为和后世的篡夺无异,亦未必遂是。要之读书当各随其时的事实解之,不必执定成见,亦不必强以异时代的事情相比附。尧、舜、禹的禅让,具体的事实如何?因为书缺有间,已难质言。昔人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我们读史,但知道这时代有一种既非父子、亦非兄弟,而限于同族的相袭法就是了。

治水之事,详见于《尚书》的《禹贡篇》。此篇所述,是否当时之事,亦颇可疑。但当时确有水患,而禹有治水之功,则是无可疑的。《尸子》说当时水患的情形,是“龙门未开,吕梁未凿,河出孟门之上,江淮流通,四海溟滓”。则其患,实遍及于今日的江、河流域。禹的治水,大约以四渎为主。凡小水皆使人大水,而大水则导之入海。未治之前,“草木畅茂,禽兽繁殖”、“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治水成功,则“人得平土而居之”。佐禹的益、稷,又“烈山泽而焚之”、“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人民就渐得安居乐业了。

舜所命之官,见于《尚书》的,有司空、后稷、司徒、士、共工、朕虞、秩宗、典乐、纳言等。又有四岳、十二牧。四岳,据《郑注》,是掌四方诸侯的。十二牧,则因当时分天下为十二州,命其各主一州之事,《书经》又述当时巡守之制:则天子五年一巡守。二月东巡守,至于东岳之下,朝见东方的诸侯。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十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其礼皆同。其间四年,则四方诸侯,分朝京师。此所述,是否当时之事?若当时确有此制,则其所谓四岳者,是否是后世所说的泰山、衡山、华山、恒山,亦都足资研究。但当时,确有天子诸侯的等级;而尧、舜、禹等为若干诸侯所认为共主,则似无可疑。当时的政治,似颇注重于教化。除契为司徒,是掌教之官外,据《礼记·王制》所述,则有虞氏有上庠、下庠,夏后氏有东胶、西胶;一以养国老,一以养庶老。古人之教,最重孝弟。养老,正是所以孝弟,而化其犷悍之气的。我国的刑法,最古的是五刑,即墨、劓、(左非右刂)、宫、大辟。据《书经·吕刑》,则其法始于苗民,而尧采用之。而据《尧典》所载,则又以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朴作教刑;金作赎刑。后世所用的刑法,此时都已启其端倪了。

第四章夏代的政教

夏为三代之一,其治法大约在春秋战国之世还未全行湮灭。在当时,孔子是用周道,墨子是用夏政的。我们读《墨子》的《天志》、《明鬼》,可以想见夏代的迷信较后世为深;读《墨子》的《尚同》,可以想见夏代的专制较后世为甚;读《墨子》的《兼爱》,可知夏代的风气较后世为质朴;读《墨子》的《节用》、《节葬》和《非乐》可知夏代的生活程度较后世为低,而亦较后世为节俭。墨子之学,《汉书·艺文志》谓其出于清庙之守。清庙即明堂,为一切政令所自出,读《礼记·月令》一篇,可以知其大概。盖古代生活程度尚低,全国之内只有一所讲究的房屋,名为明堂。天子即居其中,所以就是后世的宫殿。祭祀祖宗亦于其中,所以就是后世的宗庙。古代的学校,本来带有宗教色彩的;当时天子典学,亦在这一所房屋之内,所以又是学校。一切机关,并未分设,凡百事件,都在此中商量,所以于一切政教,无所不包。明堂行政的要义,在于顺时行令。一年之中,某月当行某令,某月不可行某令,都一一规定,按照办理,像学校中的校历一般。如其当行而不行,不当行而行,则天降灾异以示罚。《月令》诸书的所述,大概如此。此等政治制度和当时的宗教思想,很有连带的关系。我们读《书经》的《洪范》,知道五行之说,是原于夏代的。什么叫做五行呢?便是“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盖古人分物质为五类以为一切物,莫非这五种原质所组成。而又将四时的功能比附木火金水四种原质的作用;土则为四时生物之功所凭借。知识幼稚的时代,以为凡事必有一个神以主之。于是造为青、赤、黄、白、黑五帝,以主地上化育之功;而昊天上帝,则居于北辰之中,无所事事。此等思想,现在看起来,固然可笑。然而明堂月令,实在是一个行政的好规模,尤其得重视农业的意思。所以孔子还主张“行夏之时”。

我们看明堂月令,传自夏代;孔子又说:“禹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恤”,可见夏代的农业,已甚发达。然其收税之法,却不甚高明。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又引龙子的话说:“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这就是以数年收获的平均数,定一年收税的标准。如此,丰年可以多取,而仍少取,百姓未必知道储蓄;凶年不能足额,而亦非足额不可,百姓就大吃其苦了。这想是法制初定之时,没有经验,所以未能尽善。

学校制度:孟子说:“夏日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案古代的学校,分大学小学两级。孟子所说的校、序,庠是小学,学是大学。古代的教育,以陶冶德性为主。“序者,射也”,是行乡射礼之地:“庠者,养也”,是行乡饮酒礼之地,都是所以明礼让,示秩序的。然则校之所教,其大致亦可推知了。至于学,则“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颇疑亦和宗教有深切的关系。礼乐都是祀神所用,诗是乐的歌辞,书是教中古典。古代所以尊师重道,极其诚敬,亦因其为教中尊宿之故。

夏代凡传十七主;据后人所推算,共历四百余年,而其事迹可考的很少。《史记》说禹有天下后,荐皋陶于天,拟授之以位,而皋陶卒,乃举益,授之政。禹之子启贤,诸侯不归益而归启,启遂即天子位。《韩非子》又说:禹阳授益以天下,而实以启人为吏。禹崩,启与其人攻益而夺之位。古无信史,诸子百家的话,都不免杂以主观。我们只观于此,而知传子之法,至此时渐次确定罢了。启之子太康,为有穷后羿所篡。《史记》但言其失国,而不言其失之之由。《伪古文尚书》谓由太康好略,殊不足据。据《楚辞》及《墨子》,则由启沉溺于音乐,以致于此。其事实的经过,略见《左氏》襄公四年和哀公元年。据其说:则太康失国之后,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羿好田猎,又为其臣寒浞所杀。时太康传弟仲康,至仲康之子相,为寒浞所灭。并灭其同姓之国斟灌、斟寻氏。帝相的皇后,名字唤做缗,方娠,逃归其母家有仍。生子,名少康,后来逃到虞国。虞国的国君,封之于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夏的遗臣靡,从有鬲氏,收斟灌、斟寻的余众,以灭浞而立少康。并灭寒浞的二子于过、戈。鉏与穷石,《杜注》都不言其地。其释寒国,则谓在今山东潍县。斟灌在山东寿光,斟寻亦在潍县。虞在河南虞城。纶但云虞邑。有鬲氏在山东德县。过在山东掖县。戈在宋,郑之间。其释地,似乎不尽可据。案《左氏》哀公六年引《夏书》,说:“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似指太康失国之事。又定公四年,祝佗说唐叔“封于夏虚”。唐叔所封,是尧的旧都,所以晋国初号为唐而又称之为夏虚,可以见禹之所居,仍系尧之旧都。穷石虽不可考,该距夏都不远,所以能因夏民以代夏政。夏人此时,当退居河南。少康虽灭寒浞,似亦并未迁回河北,所以汤灭桀时,夏之都在阳城了。

第五章商代的政教

商代是兴于西方的。其始祖名契,封于商,即今陕西的商县。传十四世而至成汤。《史记》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八迁的事实和地点现在不大明了。其比较可靠的:《世本》说契居于蕃;其子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左氏》襄公九年,说昭明子相土,居于商丘。蕃在今陕西华县附近。砥石不可考。商丘,即春秋时的卫国,系今河南濮阳县。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帝喾冢在濮阳,都邑亦当相去不远。惟冥居地无考。汤所从的先王,如其是喾或契,则其所居之亳,该在商或商丘附近了。

这是汤初居之亳,至于后来,其都邑容有迁徙。汤征伐的次序,据《史记》、《诗经》、《孟子》,是首伐葛,次伐韦、顾,次伐昆吾,遂伐桀。《孟子》谓汤居亳,与葛为邻。后儒释葛,谓即汉宁陵县的葛乡,地属今河南宁陵县。因谓汤居亳之亳,必即汉代的薄县,为今河南商丘、夏邑、永城三县之地。葛究在宁陵与否,殊无确据。韦是今河南的滑县,顾是今山东的范县,亦不过因其地有韦城、顾城而言之,未敢决其信否。惟昆吾初居濮阳,后迁旧许,见于《左氏》昭公十二年和哀公十七年,较为可信。桀都阳城,见于《世本》,其说亦当不诬。旧许,即今河南的许昌。阳城,在今河南登封县。《史记》说:桀败于有娥之虚,奔于鸣条。有娥之虚不可考。鸣条则当在南巢附近。南巢,即今安徽的巢县,桀放于此而死。然则汤当是兴于陕西或豫北,向豫南及山东、安徽发展的。

商代传三十一世,王天下六百余年。其制度特异的,为其王位继承之法。商代的继承法,似乎是长兄死后,以次传其同母弟;同母弟既尽,则还立其长兄之子。所以《春秋繁露》说:主天者法商而王,立嗣与子,笃母弟。主地者法夏而王,立嗣与孙,笃世子。我们观此,知商代的习惯,与夏不同,而周朝则与夏相近。又商代之法,“君薨,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三年”。所以古书说“高宗谅闇,三年不言”。观此,则商代的君权,似不十分完全,而受有相当的限制。

此外,商代事迹可考见的,只有其都邑的屡迁。至其治乱兴衰,《史记》虽语焉不详,亦说得一个大概。今节录如下:

【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雍已】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太戊】殷复兴,诸侯归之。

【仲丁】迁于傲。

【河亶甲】居相。殷复衰。

【祖乙】迁于邢。殷复兴。

【阳甲】自仲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诸侯莫朝。

【盘庚】涉河南,治亳。殷道复兴,诸侯来朝。

【小辛】殷复衰。

【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

【帝甲】淫乱,殷复衰。

【武乙】去毫,居河北。

【帝乙】殷益衰。

帝乙的儿子,就是纣了。

公元一八九八、九九年间,河南安阳县北的小屯,曾发见龟甲兽骨。有的刻有文字。考古的人,谓其地即《史记·项羽本纪》所谓殷墟,或者是武乙所都。据以研究商代史事和制度的颇多,著书立说的亦不少。但骨甲中杂有伪品,研究亦未充分,所以其所得之说,尚未能据为定论。殷代政教,见于书传,确然可信的,则古书中屡说殷质而周文。可见其时的风气尚较周代为质朴;一切物质文明的发达,亦尚不及周朝。又商人治地之法,名为助法。是把田分别公私。公田所人归公;私田所人,则全归私人所有。但借人民之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故名为助,这确较夏代的贡法,进步多了。

第六章周初的政治

周代,因其国都的迁徙,而分为西周和东周。东周时代的历史和西周时代判然不同。在西周,还同夏、殷一样,所可考的,只有当时所谓天子之国的史事。到东周时代,则各方面的大国事迹都有可考,而天子之国反若在无足重轻之列。这是世运变迁,各地方均逐渐发达之故。现在且先说西周。

周代是兴于现在的陕西的。其始祖后稷,封于邰。传若干世至不(上穴下出),失官,窜于戎狄之间。再传至公刘,复修后稷之业,居于豳。九传至古公宜父,复为戎狄所逼,徙岐山下。《史记》说:“古公贬戎狄之俗,营筑城郭宫室,而邑别居之。”又“作五官有司”。可见周朝崎岖戎狄之间,不为所同化,而反能开化戎狄了。周代的王业,实起于亶父,所以后来追尊为太王。太王有三子:长泰伯,次仲雍,因太王欲立季子季历,逃之荆蛮。太王遂立季历,传国至其子昌,是为周文王。文王之时,周益强盛。西伐犬戎、密须。东败耆,又伐郑、伐崇侯虎。作丰邑,自岐下徙都之。时荆、梁、雍、豫、徐、扬六州,都归文王。文王崩,子武王立。观兵至孟津。复归。后二年,乃灭纣。武王灭纣时,周朝对东方的权力,似乎还不甚完全。所以仍以纣地封其子武庚而三分其畿内之地,使自己的兄弟管叔、蔡叔、霍叔监之。武王崩,成王幼,武王弟周公摄政。三监和武庚俱叛。淮夷、徐戎,并起应之。周公东征,定武庚和三叔。又使子鲁公伯禽平淮夷徐戎。营洛邑为东都。周朝在东方的势力,就逐渐巩固了。

成王之后,传子康王,史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这所谓天下,大约实仅指周畿内的地方。孟子说:“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第二章说大同时代的制度,到小康时代多少还能保存。依孟子所说,则文王的治岐:实能(一)维持井田制度;(二)山泽之地,还作为公有;(三)商人并不收税;(四)而其分配,也还有论需要而不专论报酬的意思。成、康时代,果能保守这个规模,自然能刑罚清简,称为治世了。然而时移世易,社会的组织暗中改变,此等制度遂暗中逐渐破坏;而在上的政治,亦不能长保其清明;社会的情形,遂觉其每况愈下了。所以孔子论小康之治,至成王、周公而告终;而《史记》亦说昭王以后,王道微缺。

《史记》说:“昭王南巡守,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案春秋时,齐桓公伐楚,管仲曾以“昭王南征而不复”责问楚人。《左氏》杜注说:此时汉非楚境,所以楚不受罪。然据宋翔凤所考,则楚之初封,实在丹、浙二水之间。是役盖伐楚而败。周初化行江、汉的威风,至此就倒了。昭王崩,子穆王立。史称王室复宁。然又称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则其对于西戎的威风亦渐倒。穆王之后,再传而至懿王。懿王之时,史称“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懿王三传而至厉王,以暴虐侈傲为国人所谤。王得卫巫,使之监谤,“以告则杀之”。国人不能堪。三年,遂相与畔,袭王。王奔于彘,卿士周、召二公当国行政,谓之共和。凡十四年。厉王死,乃立其子宣王。宣王立,侧身修行,号为中兴。然传子幽王,又以宠爱褒姒故,废申后及太子宜臼。申侯和犬戎伐周,弑王于骊山下。诸侯共立宜臼,是为平王,东迁于洛。案周室之兴,本因和戎狄竞争而致。自穆王以后,似乎目以陵夷。再加以西南的中国与之合力,两路夹攻,就不免于灭亡了。平王藉前此所营的东都而仅存,然而号令不复能行于列国;而列国中强盛的亦渐多,遂成为“政由方伯”的局面。

第七章古代的封建制度

东周时代,政治的重心,既然不在天子而在列国,则欲知其时的政治,非兼知其时列国的情形不可。而欲知列国的情形,又非先知古代的封建制度不可。

封建制度,当分两层说:古代交通不便,一水一山之隔,其人即不相往来。当此之时,即有强大的部落,亦不过能征服他部落,使之服从于我,来朝或进贡而已。这可称为封建制度的前期。后来强大之国更强大了,交通亦渐方便,征服他国后,可以废其酋长,而改封我的子弟、亲戚、功臣、故旧。则所谓共主的权力更强;而各国之间,关系亦日密。这可称为封建制度的后期。从前期到后期,亦是政治的一个进化。“众建亲戚,以为屏藩”的制度,莫盛于周代。要明白周代的封建制度,又不可不先明白其宗法。

社会的组织,本是起于女系的。所以在文字上,女生两字,合成一个姓字。后来女权渐次坠落,男权日益伸张。权力财产,都以男子为主体,有表明其系统的必要。于是乎姓之外又有所谓氏。所以姓是起于女系,氏是起于男系的。再后来,婚姻的关系,亦论男系而不论女系,于是姓亦改而从男。一族的始祖的姓,即为其子孙的姓,百世而不改。如后稷姓姬,凡后稷的子孙都姓姬之类。是之谓正姓。氏则可随时改变如鲁桓公系鲁国之君,即以鲁为氏,而其三个儿子,则为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之类。是之谓庶姓。正姓所以表示系统,庶姓则表示这系统内的分支。宗法与封建,是相辅而行的。凡受封的人,除其嫡长子世袭其位外,其次子以下,都别为大宗,大宗的嫡长子为大宗宗子。其次子以下,则别为小宗。小宗宗子直接受大宗宗子的统辖。小宗宗人,则直接受小宗宗子的统辖,间接受大宗宗子的统辖。凡受统辖的人,同时亦得蒙其收恤。小宗宗人,受小宗宗子的统辖和收恤,都以五世为限。大宗宗子则不然。凡同出一祖之后,无不当受其统辖,可蒙其收恤。所以有一大宗宗子,即同出一祖的人,都能团结而不涣散。故其组织极为坚强而悠久。此制为什么必与封建并行呢?因为必如此,然后大宗宗子都是有土之君,才有力量以收恤其族人;而一族中人都与宗子共生息于此封土之上,自必同心翼卫其宗子。而各受封之人之间,亦借此以保存其联络。因为受封的人,在其所封之地固为大宗,若回到其本国,则仍为为小宗。如季氏在其封地为大宗,对于鲁国的君,则为小宗;周公在鲁为大宗,对周朝则为小宗是。所以《诗经》说:“君之宗之。”而公山不狃称鲁国为宗国。这可见君臣之间,仍有宗族的关系。

不论宗或族的组织,都由古代亲亲之情,限于血统相同或血统上有关系的人之故。而封建制度,则是一族征服他族之后,分据其地,而食其赋入,而治理其人的办法。一族的人分据各处,则可以互相藩卫,而别族的人不易将他推翻。这种精神,要算周代发挥得最为充足。武王克商,封兄弟之国十五,同姓之国四十。还有齐楚等国,或是亲戚,或是功臣故旧。当初原是一族的人,分据各方,以对抗异族,以压制被征服之人。然而数传之后,各国之君,相互之间的关系,已渐疏远;更数传,即同于路人了。而各国的权利,又不能无冲突。于是争斗遂起于国与国之间。这还是说始封之君,彼此本有关系的,若其并无关系,则其争斗的剧烈,自更无待于言了。所以封建制度不废,兵争终无由而息。但是封建制度之废,亦必要待到一定的机运的。

区别诸侯尊卑的是爵,而封地之大小,即因爵而异。《白虎通义》说:周爵五等,殷爵三等,而地则同为三等。地的大小,今文说: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古文说:公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大约今文家所说,是西周以前的旧制。古文家所说,则东周以后,列国都扩大了,立说者乃斟酌其时势以立言。但无论立说定制如何,实行之时,总未必能如此整齐画一;即使能够,后来的开拓和削弱也是不能一定的。所以列国的大小强弱就不一致了。就大概言之,则沿边之国强,而内地之国弱;沿边之国大,而内地之国小。大约由沿边诸国,与戎狄为邻,有竞争磨厉;而又地多荒僻,易于占领开拓之故。

列国的互相并兼,非一朝一夕之故。向来说夏之时万国,殷之时三千,周初千八百,春秋时百四十。这固然是“设法”或“约计”之辞,未必是实数。然而国之由多而少,则是不诬的。以一强遇众弱,可以恣意并吞。若两强相遇,或以一强遇次强,则并吞非旦夕间事,于是互争雄长,而有所谓霸主。小国都被并吞,或仅保存其名号,而实际则等于属地。次国听命于大国,大国则争为霸主。春秋时代的情形,便是如此。到战国时,则次国亦无以自立,大国各以存亡相搏,遂渐趋于统一了。

第八章我国民族的滋大

封建时代的战争看似非常残酷,然而和我国民族的发展很有关系。

古代交通不便,一水一山之隔,其人即不相往来。一个中央政府,鞭长莫及。所以非将同族的人,一起一起的,分布到各处,令其人自为战,无从收拓殖之功。这许多分封出去的人,可以说是我国民族的拓殖使,亦可以说是我国文化的宣传队。只要看东周之世,各方面封建的国,都逐渐强盛起来,就可以见得我国民族滋大的情形了。

【齐】是太公望之后。周初封于营立,在今山东昌乐县。后来迁徙到临淄,就是现在的临淄县。《史记·货殖列传》说:齐初封之时,“地澙卤,人民寡。太公乃劝女工,通鱼盐,极技巧”。于是“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这是东方的大国。

【晋】晋是成王母弟叔虞之后,初封于太原,即唐尧的旧都。后来迁徙到新旧绛。旧绛是今山西省的冀城,新绛则今山西省的闻喜县,现在山西省的大部分是晋国所开拓的。兼有河南北的一部分。

【秦】秦赢姓,初封于秦,地在今甘肃天水县。不过是个附庸之国,因和西戎竞争,渐次强大。平王东迁后,西都畿内之地,不能顾及。秦襄公力战破戎。周人始命为诸侯。至秦文公,遂尽复周朝的旧地。把岐以东献之周。周朝仍不能有。穆公之世,秦遂东境至河。

【楚】楚国是芊姓,受封的唤做鬻熊。居丹阳。已见前。鬻融之后,数传至熊绎,迁居荆山。在今湖北的南漳县。五传至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熊渠立其三子:一为句亶王,居今江陵。一为鄂王,在今武昌。一为越章王,就是后来的豫章,在今安徽的当涂县。长江中流,全为其所征服了。又十一传至文王,迁都江陵,谓之郢。据江域的沃土,转和北方争衡。今河南省的南部,亦为其所慑服。

齐、晋、秦、楚,是春秋时最大之国。其强盛较晚,而其命运亦较短的,则有吴、越二国。吴是泰伯之后,周得天下,因而封之。越则夏少康之后。因为禹南巡守,奔于会稽,少康封庶子无佘于此,以奉禹祀。吴居今江苏的吴县;越居今浙江的绍兴县。其初,都是和断发文身的越族杂居的。久之,乃渐次强盛。吴的地方,到今安徽的中部。越则并有现在江西的大部。

以上诸国,都可称为一等国。此外还有。

【鲁】周公之后,封于曲阜,已见前。

【卫】武王弟康叔,封于朝歌。地在今河南的淇县。春秋时,为狄所破,迁于楚丘。在今河南的滑县。

【曹】武王弟叔振铎,封于陶丘。现今山东的定陶县。

【宋】微子启,纣庶兄,武庚亡后,封于商丘。现在河南的商丘县。

【郑】周宣王之弟友,封于郑。本在今陕西的华县。后来东迁今河南郑县之地,谓之新郑。

【陈】陈胡公,舜之后。封于宛丘。现在河南的淮宁县。

【蔡】蔡叔度之子胡,封于蔡。如今河南的上蔡县。后来曾迁徙到新蔡。最后又迁于州来,则在今安徽的寿县了。

【许】姜姓,舜臣伯夷之后。封于许,今河南许昌县。后来迁于叶,今河南叶县。又迁于夷,今安徽毫县。又迁于析,今河南内乡县。

此诸国虽不能和齐、晋、秦、楚等国比较,然而地方亦数百里。大的有后世一两府,小的亦有数县之地。和初封时的百里、七十里、五十里,极大不过后世一县的,大不相同了。这便是逐渐开拓的成迹。《春秋》之法,“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可见当时列国,亦间有杂用夷礼的。然而从大体上论起来,如鲁卫等国,本居当时所谓中国之地者勿论。即如秦、楚、吴、越等本与异族杂居,在春秋初期还不免视为夷狄的,到后来,也都彬彬然进于冠裳之列了。这又可见我国文化的扩张。所谓民族,本以文化的相同为最要的条件。我国文化的扩张,便是我国民族的滋大。

第九章春秋的霸业

从公元前七二二年起至四八一年止,凡二百四十二年。这其间,孔子因鲁史修《春秋》,后人遂称为春秋时代。

春秋时代,王室已不能号令天下。列国内部有什么问题以及相互之间有什么争端,都由霸主出来声罪致讨或调停其事。霸主为会盟征伐之主。往往能申明约束,使诸侯遵守。列国对于霸主,也有朝贡等礼节;霸主虽有此威力,仍未能“更姓改物”。所以对于周天子,表面上仍甚尊重。王室有难,霸主往往能出来“勤王”。文化程度较低的民族,为文明诸国之患,霸主也要出来设法。所以“尊王攘夷”为霸主的重要事业。所谓霸主,在表面上,亦受天子的锡命。论实际,则由其兵力强盛为诸侯所畏;又有相当的信义为诸侯所服而然。

首出的霸主为齐桓公。其创霸,在前六七九年。这时候,河北省里的山戎,为北燕之患。河南北间的狄人,又连灭邢、卫两国。齐桓公都兴兵救之。其时楚渐强盛,陈、蔡等国都受其威胁,即郑亦生动摇。齐桓公乃合诸侯以伐楚,与楚盟于召陵。孔子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可见其确有相当的信义,为诸侯所归向了。

齐桓公死后,宋襄公出来主持会盟。然国小,力不足。前六三八年,和楚人战于泓,为楚所败,伤股而卒。虽亦列为五霸之一,实在是有名无实的。

宋襄公死后,楚人的势力大张。适会晋文公出亡返国。用急激的手段训练其民,骤臻强盛。前六三二年,败楚于城濮,称霸。

同时秦穆公,初本与晋和好。晋文公的返国多得其力。后来与晋围郑,听郑人的游说,不但撤兵而退,反还留兵代郑戍守。晋文公死后,穆公又听戍将的话,遣孟明等潜师袭郑,为郑人所觉,无功而还。晋襄公又邀击之于崤,“匹马只轮无返者。”秦穆公仍用孟明,兴师报怨,又为晋人所败。穆公犹用孟明,增修德政。到底把晋国打败。遂霸西戎,辟地千里。亦列为五霸之一。

然而秦国的威权只限于今陕、甘境内。其在东方,还是晋、楚两国争为雄长。晋襄公死后,子灵公无道,势渐陷于不振。而楚国的庄王日强。前五九七年,败晋师于邲,称霸。庄王死后,子共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为晋所败。然厉公旋亦被弑。当时的形势,鲁、卫、曹、宋等国,多服于晋;陈、蔡及许,则服于楚;而郑为二国争点。厉王死后,共王仍与晋争郑。直至前五六二年,而郑乃服于晋。晋悼公称为后霸。前五四六年,宋大夫向戍为弭兵之盟,请“晋、楚之从交相见”。于是晋、楚的兵争作一结束,而吴、越继起。

吴本僻处蛮夷,服从于楚的。后来楚国的大夫巫臣,因事奔晋,为晋谋通吴以桡楚。于是巫臣于前五八四年适吴,教以射御战陈之法。吴遂骤强,时时与楚争斗。自今江苏的镇江,上至安徽的巢县,水陆时有战事,楚人不利时多。弭兵盟后,楚灵王因此大会北方的诸侯。向来服从于晋之国都去奔走朝会于楚,表面上看似极盛。然而灵王实是暴虐奢侈的,遂致酿成内乱,被弑。平王定乱自立,又因信谗之故,国势不振。前五〇六年,楚相囊瓦因求贿之故,辱唐、蔡二国之君。蔡侯求援于晋,无效,遂转而求援于吴。吴王阖庐乘之,攻楚,入其都城。楚昭王逃到随国。幸赖其臣申包胥,求救于秦,杀败吴兵,昭王乃得复国。阖庐虽破楚,伐越却不利。败于携李,受伤而死。子夫差立,兴兵伐越,败之于夫椒。越王句践,栖于会稽之山以请成,夫差许之。句践归,卧薪尝胆,以谋报复。而夫差遽骄侈,北伐齐、鲁,与晋争长于黄池。前四七三年,遂为越所灭。句践北会齐、晋于徐州,称为霸王。然越虽灭吴,不能正江淮之土,其地皆入于楚,所以仍和北方的大局无关。其被灭于楚,在前三三四年,虽已是入战国后一百四十七年,然而其国,则久在无足重轻之列了。宇内的强国,仍是晋、楚、齐、秦。而晋分为韩、赵、魏三国,河北的燕亦日强。天下遂分为战国七,史称为战国时代。

第十章战国的七雄

战国七雄,谁都知道以秦为最强。然而当其初年,实以秦为最弱。秦处关中,本杂戎狄之俗,其文化和生活程度,都较东方诸国为低。而战国初年,秦又时有内乱,魏人因之,攻夺其河西之地;而且北有上郡。现在陕西南部的汉中,则本属于楚。对于江、河两流域,秦人都并无出路。前三六〇年,已是入战国后一百十八年了。秦孝公即位,用商鞅,定变法之令,一其民于农战,秦遂骤强。前三四〇年,秦人出兵攻魏,取河西。魏弃安邑,徙都大梁。秦人又取上郡。于是关中之地,始全为秦人所有。

秦国的民风,本较六国为强悍,而其风气亦较质朴。秦国的政令,又较六国为严肃。所以秦兵一出,而六国都不能敌。于是苏秦说六国之君,合纵以摈秦。然六国心力不齐,纵约不久即解散。张仪又说六国连衡以事秦。然秦人并吞之心,未必以六国服从为满足,而六国亦不能一致到底,六国相互之间,更不能无争战,所以横约的不能持久,亦与纵约同。

秦人灭六国,其出兵的路共有三条:一出函谷关,劫韩包周,此即今日自陕西出潼关到洛阳,而亦即周武王观兵孟津的路;一渡蒲津,北定太原,南攻上党,此即文王戡耆之路;一出武关,取南阳,又出汉中,取巴蜀,沿江汉而下,三道并会于湖北以攻楚。文王当日化行江、汉,亦就是这一条路。

秦既破魏,取河西,后又灭蜀。蜀是天府之国,其人民虽稍弱,而地方则极富饶,于秦人的经济大有裨益。于是秦人的东方经略开始。前三一三年,秦人败楚,取汉中。前三一一年,攻韩,拔宜阳。前二八〇年,秦又伐楚取黔中。于是江、汉两流域,秦人皆据上游之势。前二七五年,白起遂伐楚。取鄢、邓、西陵。明年,又伐楚。拔郢,烧夷陵。楚东北徙都陈。后又徙都寿春。前二六〇年,秦伐韩,拔野王。上党路绝,降赵,秦败赵军于长平,坑降卒四十万。遂拔上党,北定太原。于是韩、赵、魏三国,都在秦人控制之下。前二五七年,秦遂围赵都邯郸。当这六国都岌岌待亡之时,列国虽发兵以救赵,然多畏秦兵之强,不敢进。幸得魏公子无忌,窃其君之兵符,夺魏将晋鄙之军以救赵,击败秦兵于邯郸下。赵国乃得苟延残喘。

然而六国的命运,终于不能久持。前二五六年,久已无声无臭的周朝,其末主赧王,忽而谋合诸侯攻秦。秦人出兵攻周,周人不能抵抗。赧王只得跑到秦国,尽献其地,周室于是灭亡。前二三一年,秦人灭韩。前二二八年,灭赵。这时候,赵人已拓境至代。于是赵公子嘉自立为代王,与燕合兵军上谷。燕太子丹使荆轲入秦,谋刺秦王,不克。秦大发兵围燕。燕王奔辽东。前二二五年,秦灭魏。前二二三年,灭楚。明年,大发兵攻辽东,灭燕,还灭代。又明年,自燕南袭齐,灭之。于是六国尽亡。其春秋时代较小的国:则许先灭于郑。郑亡于韩。曹灭于宋。宋在战国时,其王偃曾一强盛,然不久即灭于齐。陈、蔡及鲁,则均亡于楚。惟卫国最后亡。直到秦二世元年,即前二〇九年,才迁其君而绝其祀。然而偌大一个中国,区区一卫算得什么?所以当民国纪元前二一三二年,即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灭齐之岁,史家就算他是中国一统。

第十一章中原文化的广播和疆域的拓展

中国为什么会成为东方的大国?这个与其说是兵力的盛强,还不如说是文化的优越。

神州大陆之上,古代杂居的异族多着呢!为什么我国民族终成为神州大陆的主人翁?原来初民的开化,受地理的影响最大。古代文明的中心是黄河流域。黄河流域之北便是蒙古高原,地味较瘠薄,气候亦较寒冷。其民久滞于游牧的境界,不能发生高度的文明。黄河流域之南便是长江流域,其地味过于腴沃,气候亦太温暖,其人受天惠太觉优厚,于人事未免有所不尽。而且平原较小,在古代,沿泽沮洳之地又特多,交通亦不十分便利。只有黄河流域,气候寒暖适中,地味不过腴,亦不过瘠。懒惰便不能生存,而只要你肯勤劳,亦不怕自然界对你没有酬报,而且平原广大,易于指挥统驭。所以较高的文明、较大的国家都发生于此,而成为古代文化的中心。

从以前各章所述,伏羲、神农是在今山东的西部、河南的东部的。黄帝、尧、舜,则在今河北山西的中部。夏朝是从山西迁徙到河南的西部的。商、周两朝都起于陕西的中部。商朝沿着黄河东进。周朝亦自长安跨据洛阳。所以从泰岱以西,太原、涿鹿以南,丰、镐以东,阳城以北,这黄河流域的中游,便是古代所谓中原之地。我国文化,即以此为中心而广播于四方,而疆域亦即随之而拓展。今以汉族以外各种民族做纲领,述其开化的次第,便可见得中原文化的广播和疆域拓展的情形。

古代汉族以外的民族,最强悍的要算獯鬻,亦称玁犹,就是后世的匈奴,与汉族杂居于黄河流域。自黄帝以至周朝,历代都和他有交涉。因其地居北方,所以古书上多称为狄。到春秋时,狄人还很强盛。后又分为赤狄、白狄,大抵为秦、晋二国所征服。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各筑长城以防之。魏有河西、上郡,赵有云中、雁门、代郡,秦有陇西、北地,以与戎界边。此诸郡以内,就都成为中国之地了。

次之则是山戎和(左三点水右岁)貉。其居地,大约在今河北、辽宁、热河三省之交。从燕开五郡而我国的文化广播于东北。辽宁和热河大体都入中国的版图。

再次之则是氐、羌。这两族很为接近。大约羌中最进化的一支为氐,居今嘉陵江流域,就是古所谓巴。其余,则蔓延于四川和甘肃一带。秦人开拓今甘肃之地,直到渭水上源。在甘肃境内的羌人,就大都逃到湟水流域。

南方的种族,大别为三:一是后世的苗族,古人称之为黎。古代的三苗,便是君临此族的。此族的根据地是洞庭流系。战国时,楚国开辟到湖南,这一族也渐次开化。一是现在的马来人,古人称之为越,亦作粤。此族的居地在亚洲沿海及地理上称为亚洲大陆真沿边的南洋群岛。此族在古代,有断发文身和食人的风俗。在历史上,我国古代沿海一带,大抵都有此俗的,所以知其为同族。其在江苏、浙江的,因吴、越的兴起而开化。在福建、两广的,则直到秦并天下后才开辟。山东半岛的莱夷和淮水流域的淮夷、徐戎,大约亦属此族。莱夷灭于齐。淮夷至秦有天下后,才悉散为人户。一为濮,就是现在的猓猡。此族古代分布之地,亦到今楚、豫之交。所以韦昭《国语注》说:濮是南阳之国。杜预《左氏释例》则谓其在建宁郡之南。自楚国强后,大抵都为所征服。战国时,楚国的庄蹻,又循牂牁江而上,直到滇国,都以兵威略属楚。因巴、黔中为秦所夺,归路断她。即以其众王滇。

我国古代文化的广播和疆域的拓展,大略如此。古代交通多乘车,即战阵,亦以车战为主力。战国以后,则骑马的渐多,战阵上,亦渐用骑兵和步兵。这因古代交通只及于平地,而战国时开拓渐及于山地之故。当时汉族多居平地,所谓夷、蛮、戎、狄,则多居山地。开拓渐及于山地,即是杂居的异族和我国民族同化的证据。

第十二章春秋战国的学术思想

我国的学术思想,起源是很早的。然其大为发达,则在春秋战国之世。因为西周以前,贵族平民的阶级较为森严。平民都胼手胝足,从事于生产,没有余闲去讲求学问。即有少数天才高的人,偶有发明,而没有徒党为之授受传播,一再传后,也就湮没不彰了。所以学术为贵族所专有。贵族之中,尤其是居官任职的,各有其特别的经验,所以能各成为一家之学。东周以后,封建政体渐次破坏。居官任职的贵族,多有失其官守,降为平民的。于是在官之学,一变而为私家之学。亦因时势艰难,仁人君子都想有所建明,以救时之弊,而其时社会阶级,渐次动摇,人民能从事于学问的亦渐多,于是一个大师往往聚徒至于千百,而学术之兴遂如风起云涌了。

先秦学术,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载其父谈之论,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汉书·艺文志》,益以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是为诸子十家。其中除去小说家,谓之九流。《汉志》推原其始,以为都出于王官。此外兵书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家;数术分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家;以及方技略之医经、经方二家,推原其始,亦都是王官之一守,为古代专门之学。其与诸子各别为略,大约因校书者异其人之故。

诸家的学术,当分两方面观之:其(一)古代本有一种和宗教混合的哲学。其宇宙观和人生观,为各家所同本。如阴阳五行以及万物之原质为气等思想。其(二)则在社会及政治方面,自大同时代,降至小康,再降而入于乱世,都有很大的变迁。所以仁人君子,各思出其所学以救世。其中最有关系的,要推儒、墨、道、法四家。大抵儒家是想先恢复小康之治的,所以以尧、舜、三代为法。道家则主张径复大同之治,所以要归真反朴。法家可分法术两方面:法所以整齐其民,术则所以监督当时的政治家,使其不能以私废公的。墨家舍周而法夏。夏代生活程度较低,迷信亦较甚。其时代去古未远,人与人间的竞争,不如后世之烈。所以墨子主张贵俭、兼爱;而以天志、明鬼为耸动社会的手段。此外,名家是专谈名理的。虽然去实用较远,然必先正名,乃能综核名实,所以名法二字往往连称。农家,《汉志》谓其“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所指乃《孟子》书所载的许行。大约是欲以古代农业共产的小社会为法的,其宗旨与道家颇为相近。纵横家只谈外交,则与兵家同为一节之用了。

阴阳家者流,似乎脱不了迷信的色彩。然而此派是出于古代司天之官的。所以《汉志》说“敬授民时”是其所长。古代《明堂月令》之书,规定一年行政的顺序和禁忌,和国计民生很有关系,不能因其理论牵涉迷信,就一笔抹杀的。诸子中的阴阳家和数术略诸家关系极密。数术略诸家,似亦不离迷信。然《汉志》说形法家的内容,是“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征于声,非有鬼神,数自然也”。其思想,可谓近乎唯物论。设使此派而兴盛,中国的物质之学,必且渐次昌明。惜乎其应声很少,这一派思想就渐渐的销沉了。

古代的学问,都是所谓专门之学。凡专门之学,对于某一方面必然研究得很深。对于别一方面,即不免有轻视或忽略之弊。此由当时各种学问初兴,传播未广之故。只有杂家,《汉志》称其“兼名、法,合儒、墨”,却颇近于后世的通学。

诸家的学问,都出于官守。只有小说家,《汉志》称为“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所造”,似乎是民间流传之说。今其书已尽亡。惟据《太平御览》引《风俗通》,则“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之说,实出于小说家中的《百家》。则其性质,亦可想见了。

第十三章春秋战国的政制改革

春秋战国时代,政治制度亦有很大的变迁。

古代说天子是感天而生的,迷信的色彩很重。到春秋战国时,儒家就有立君所以为民、民贵君轻诸说。怕旧说的势力一时不能打倒,则又创“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等说,以与之调和。实在替平民革命大张其目。使汉以后起平民而为天子的,得一个理论上的根据。而亦替现代的共和政体,种了一种远因。

因世运的渐趋统一,而郡县的制度,渐次萌芽。古代的郡县,是不相统属的。大约在腹里繁华之地的,则称为县;在边远之地的,则称为郡。所以郡,大概是辖境广,而且有兵备的。后来因图控制的方便,就以郡统县了。从春秋以来,小国被灭的,大都成为大国的一县。乡大夫采地发达的,亦成为县。古代官制,内诸侯与外诸侯,在爵禄两点,全然相同;所异的,只是一世袭,一不世袭。改封建为郡县,其初不过是将外诸侯改为内诸侯而已。所以能将外诸侯改为内诸侯,则因交通便利;各地方的风气,渐次相同;一个中央政府,可以指挥统率之故。所以封建郡县的递嬗,纯是世运的变迁,并非可以强为的。

内官则今文家说: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三公之职,为司马、司徒、司空。九卿以下都无说。古文家则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皆坐而论道,无职事。家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六卿,分管全国的政事。其地方区画,则《周礼》以五家为比,比有长。五比为闾,闾有胥。四闾为族,族有师。五族为党,党有正。五党为州,州有长。五州为乡,乡有大夫。其编制以五起数,和军制相应。《尚书大传》说:“古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其编制以八起数,和井田之制相合。大约前者是行于乡,而后者是行于野的。参看兵制自明。

古代的兵制:今古文说都以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惟今文说以师为一军,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古文家则以五师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其出赋:则今文家谓十井出兵车一乘。公侯封方百里,凡千乘。伯四百九十乘。子男二百五十乘。古文家据《司马法》,而《司马法》又有两说:一说以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十为终,终十为同,递加十倍。又一说,以四井为邑,四邑为邱,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邱为甸,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郭、邑居、园囿、术路,定出赋的六千四百井,有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这是乡大夫采地大的。诸侯大的一封,三百六十里;天子畿方千里,亦递加十倍。古文之说,兵数远较今文之说为多,大约其出较晚。然六军之数,还不过七万五千人。到战国时,则坑降、斩级,动至数万,甚且至数十万,固然也有虚数,然战争规模之大,远过春秋以前,则必是事实,不能否认的。这骤增的兵数,果何自而来?原来古代的人民,并不是通国皆兵的。所以齐有士乡和工商之乡;而楚国的兵制,也说“荆尸而举,商农工贾,不败其业”。正式的军队,只是国都附近的人。其余的人,虽非不能当兵,不过保卫本地方,如后世的乡兵而止。战国时代,大约此等人都加入正式军队之中,所以其数骤增了。战争固然残酷,然而这却是我国真正实行举国皆兵的时代。

古代阶级森严,大夫以上,都是世官。《王制》说:命乡论秀士,升诸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诸学,曰俊士。既升于学,则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别其才能之所长,以告于王而授之官。周官则六乡六遂之官,都有教民以德行道艺之责。三年大比则兴其贤者,能者于王。此即所谓“乡举里选”。乡人的进用,大概不是没有的事;然其用之,不过至士而止。立贤无方之事,实际是很少的。到战国时代,贵族阶级,日益腐败。竞争剧烈,需才孔亟。而其时学术发达,民间有才能的人亦日多。封建制度既破,士之无以为生,从事于游谈的亦日众。于是名公卿争以养士为务,而士亦多有于立谈之间取卿相的,遂开汉初布衣将相之局。

我国的有成文法,亦由来颇早。其见于古书的,如夏之《禹刑》,商之《汤刑》,周之《九刑》都是。西周以前,刑法率取秘密主义。至春秋时,则郑铸《刑书》,晋作《刑鼎》,渐开公布刑法之端了。战国时,李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为《法经》六篇。商君取之以相秦。汉朝亦沿用它。从此以后,我国的法律,就连绵不断了。

第十四章上古的社会

从上古以至春秋战国,社会组织的变迁尤其巨大。

孔子所说的大同时代,大约是极其平等、豪无阶级的。至各部落相遇,而有战争,于是生出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阶级。其最显著的,就是国人和野人的区别。古代有许多权利,如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等,都是国人享的。而厉王监谤,道路以目,出来反抗的,也是国人。至于野人,则“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不过有仁政则歌功颂德,遇虐政则散之四方而已。观此,便知其一为征服之族,一为被征服之族。古代的田制,是国以内行畦田之制,国以外行井田之制的。可见国在山险之地。而兵亦都在国都附近。此可想见隆古之时,国人征服野人,就山险之处择要屯驻,而使被征服之族居于四面平夷之地,从事耕农。这是最早发生的一个阶级。

岁月渐深,武力把持的局面渐成过去,政治的势力渐渐抬头,而阶级的关系一变。原来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虽有阶级,而同一征服者之中,亦仍有阶级。这是接近政权与否的关系。古代国人和野人的区别,大约如契丹时代的部族和汉人。同一征服者之中,执掌政权和不执掌政权者的关系,则如部族之民之于耶律、萧氏等。岁月渐深,政治上的贵族平民,区别日渐显著,从前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畛域,转觉渐次化除。这一因政权的扩大,而执掌政权的人,威力亦渐次增加。一则年深月久,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仇恨,日渐淡忘,而经济上平和的联系,日益密接。又人口增殖,国人必有移居于野的,而畛域渐化,野人亦必有移居于国的,居处既相接近,婚姻可以互通,久而久之,两者的区别就驯致不能认识了。这是阶级制度的一个转变。然而其关系,总还不及经济上的关系、力量来得更大。

古代各各独立的小社会,其经济都是自给自足的。此时的生产,都是为着消费而生产,不是为着交易而生产。此等社会,其事务的分配,必有极严密的组织。然而历时既久,交通日便,商业日兴,则社会的组织,亦就因之而改变。因为人总是想得利的,总是想以最小的劳费获得最大的报酬的。各个小社会,各各独立生产以供给自己的消费,这在获利的分量上言,原是不经济的事。所以从交易渐兴,人就自然觉得:有许多向来自造的东西,可以不造而求之于外;造得很少的东西,可以多造而用作交易的手段。至此,则此等小社会从前事务的分配,不复合理。若要坚持他,便足为这时代得到更大的利益的障碍。人总是想得利的,总是想以最少的劳费,得到最大的报酬的。于是旧时的组织,遂逐渐破坏于无形之中。于是人的劳动,非复为社会而劳动;其生活,亦不受社会的保障。而人是不能各各独立而生活的,“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离居不相待则穷。于是以交易为合作,而商业遂日益兴盛。然此等合作,系在各个人自谋私利之下,以利己之条件行之的。实际虽兼利他人,目的是只为自己。有可损人以自利之处,当然非所顾虑。而在此等不自觉的条件之下合作,人人所得的利益,当然不会一致的。而人是没有资本,不会劳动的,在分配的过程中,有资本的人,自然获得较有利的条件。于是商业资本日渐抬头。人既不能回到武力劫夺的世界,而总要维持一种和平的关系,则在此关系之下,能占有多量财富的,在社会上自然占有较大的势力。于是贵贱阶级之外,又生出一种贫富的阶级。而其实际的势力,且陵驾乎贵贱阶级之上。这是阶级制度的又一转变。

我们试看:古代的工业,都是国家设立专官,择人民所不能自造的器具,造之以供民用。商业则大者皆行于国外。其在国内,则不过“求垄断而登之”的贱丈夫,并不能谋大利。而到晚周时代,则有“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之谚。前此“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可见其对于商人,尽力招徕。至此,则必“凶荒札丧,市乃无征而作布。”便可见此时的工商事业,和前此大不相同了。

同时因在上者的日益淫侈,剥削人民益甚,于是有孟子所说“慢其经界”的“暴君污吏’,。亦因人口增殖,耕地渐感不足,不得不将田间的水道陆道,填没开垦,这就是所谓开阡陌。于是井田制度破坏,而分地不均。古代作为公有的山泽,至此亦被私人所占。经营种树、畜牧、开矿、煮盐等业,而地权之不平均更甚。

地权不平均了,资本跋扈了。一方面,有旧贵族的暴虐;一方面,有新兴富者阶级的豪奢。贫民则“常衣牛马之衣,食犬彘之食”。遂成为一悬而不决的社会问题。

货币的发达,是大有助于商业资本,而亦是大有影响于社会经济的。于此亦得说其大略。我国最早用作交易中之物,大约是贝,次之则是皮。这是渔猎和畜牧时代所用。至农耕时代,则最贵重的是金属的耕具或刀,而布帛米谷等亦用为交易之具。后来用社会上所最贵的铜,依贝的形式铸造起来,而以一种农器之名名之,则为钱。至于珠、玉、金、银等,则因其为上流社会的人所贵重,间亦用以交易。大概是行于远处,用以与豪富的人交换的。《史记·平准书》说:“大公为周立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可见黄金、铜钱、布帛三者是社会上最通行的货币。然而别种东西,亦未尝不用。秦并天下,黄金的重量,改以镒计。铜钱的形式,仍同周朝,而改其重为半两。珠、玉、龟、贝、银、锡等,国家都不认为货币,然亦“随时而轻重无常”。三代以前,货币制度的转变,大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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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上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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